本帖最后由 波尔布特 于 2023-2-2 19:40 编辑
番外17:关于基层工作的一些感想
一、“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是基层管理的主要内容 这次的小说更新中,我指出“策划此事的元老”,也就是《初号班的社会实践课题》的作者——冯诺元老(adol),对社会基层工作根本毫无概念,完全是外行。因为基层工作本来就充满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事关基层百姓生计。这些“小事”不去管,基层百姓的生计不去管,还干啥基层工作? 可能在冯诺的眼里,“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没有上法庭的必要,但事实上“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全部上法庭其实也是可行的。 不知道看我文章的读者,有多少人看过香港TVB拍摄的《老婆大人》? 对我来说,《老婆大人》这部“职业剧”、“普法剧”,可以说一定程度上让我了解了一些关于香港司法体制的皮毛。 在《老婆大人》里,香港可是连“随地吐痰”、“在公园里拍棉被”、“农村老人打麻将”、“交通违章”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得上法庭,由法官宣判罚款、警告之类的惩处。但香港法庭也正是靠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件,与很多香港市民有了“互动”,从而在香港市民心中建立了存在感和“司法独立”的威望。 在中国大陆,这些事虽然不用上法庭,也是基层派出所、村两委、社区居委等基层的主要工作之一,否则以啥为抓手“管理”基层、“紧密联系群众”? 一个政治组织想要在普罗百姓心目中竖立权威,还真有管“鸡毛蒜皮小事”的必要。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99%的人在99%的情况下只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与管理组织产生来往,不管这些“小事”,管理部门在群众心中就没有存在感。而政治上有一个规律是,群众求助你的事越多,你能帮群众解决的事越多,你的权力与资源就越多。 实际上,宗族势力也是靠解决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确立了在基层的威望。 当然,基层工作要恩威并施,除了利用“处罚”与“调解”宣示权威,也得有足够的甜头拉拢群众。例如在革命年代,有的人通过给室友洗脚发展革命组织;革命军队“群众路线”的实践方式之一就是帮老乡干挑水、劈柴、打扫房间、修补房屋之类的家务活。到了现代,在一些男性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的村庄,有的基层干部还得给“缺男人”的“留守家庭”种地、干农活;在新疆的维族村庄,基层干部有时还得帮助牧民的牲口配种、看病、干屠宰的活。 当然,基层的干部做基层工作,也不可能啥工作都做、啥工作都经常做。以干部少、群众多的社会现实,就算干部愿意干,也根本忙不过来。像干部下乡种地、进富士康工厂打工这类事,偶尔为之可以,长期干、经常干是行不通的。 因此,合理的基层工作思路之一是,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一些大部分群众都不会的技能,帮助群众解决不经常碰到但光靠群众自己一般搞不定、严重依赖专业人士的事务。 以一神教2.0版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例,传教士的主要基层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项: 1、在孩子出生时“洗礼”、取“教名”。 2、主持婚礼。 3、临终关怀并主持葬礼。 4、调解家庭矛盾,为有心理困惑的人开解心结。 5、文化教育。 6、医疗服务。 7、发放免费食物进行社会救济。 …… 以上这些工作,在现代中国,由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基层民警、教师、医生等专业人士负责,这些人的工作被统称为“体制内”,在1980年之前全都有“干部”编制。 一神教3.0版除了以上的工作,还增加了以下的工作: 1、帮助牧民的牲口配种、看病、屠宰。没错就是前面新疆基层干部的工作内容之一,基层干部如果不干,那些牧民就会把基层干部当成“外人”,转而去亲近会干这些活的神职人员。 2、卫生防疫工作,一神教3.0版的很多教规,其实都跟中世纪沙漠绿洲环境下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有关。当然,如果有人不顾环境的变化,强行在其他环境中延续甚至强制推广这些“防疫政策”,就惹人厌了,是典型的“教条主义”。 …… 简而言之,群众的生老病死甚至日常的吃喝拉撒,都是基层工作的内容之一。
二、“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是最高领导集团必须定下基调的国本 很多“家长里短”的事,虽然是基层干部在具体处理,政治意义却关乎“国本”,是国家的最高领导集团必须重视并定下处理原则的。 我记得在与adol争论“社会改造”问题时,问他打算“如何调解夫妻关系”。adol对此表现得非常轻蔑,似乎觉得那是居委会这种最底层组织才会管的小事,元老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阶级不该去考虑那种“家长里短”。 事实是,夫妻关系是“生产关系”中最常见、最重要的关系之一,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夫妻关系的变革——由不平等的主从关系向平等的合作关系转变。传统社会的妻子身份,可根据出身与嫁妆的多少,分为“股东”(带丰厚嫁妆)、打工人(不带丰厚嫁妆)、奴隶(买来的妻妾女奴)等多个级别;而新社会的夫妻关系,以“平等双股东”为主流。夫妻小家庭,不仅是最基本的“经济生产组织”,也是最基本的“人口生产组织”。男女夫妻关系的和谐和生孩子的事,不是仅仅关乎个人与小家庭的小事,而是牵扯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能否正常运行、整个民族能否长久发展并壮大的国家大事。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的各种宗教文化组织,从传统的儒家宗族,一神教的神职人员,到现代社会的党团书记、民政部门,都会干涉、调解家庭关系。以至于曾有中国人奇怪,西方人没有党委书记,夫妻吵架怎么办?西方人曾经奇怪,中国人不去教堂找神父,夫妻吵架怎么办? 这就是为什么,新中国制定的第一步法律是《婚姻法》,并且在建国初期大力清理了“等郎妹”等“封建包办婚姻”。
这就是为什么,除了在新中国初期的特殊岁月,党和国家对婚姻的基本态度是“劝和不劝离”,努力维护家庭的长久稳定。 …… 曾有人感叹:“没有国,哪有家?”其实反过来也一样,没有家庭,国家也将走向解体。元老院如果不去管“家长里短”的事,放弃维护家庭稳定的“义务”,等于是放弃了起码一半的国家权利。
三、统治阶级的义务与长远利益 关于宗族问题,讨论到后来,我在微信群与临高启明论坛问其他“元老”,没有宗族之后,以下群众福利你打算找谁填补?1、治安问题:打算往农村派多少民兵干部和警察?打算投入多少财政预算?军费和治安费从哪来? 2、婴幼儿扶养问题:打算在农村设立多少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哪来?经费怎么解决? 3、基础教育问题:打算设立多少村小学?师资怎么解决教育经费怎么解决?
4、养老问题:农村孤寡老人谁来照顾?经费问题怎么解决? 5、农村文娱活动怎么搞?谁来组织?经费怎么解决? 6、分猪肉等福利发放,猪肉哪来?谁有技术切割猪肉?谁来主持分配猪肉并且不会被群众咒骂分配不公? 7、部分族长、族老兼职村医,没有族长、族老后,谁来当村医? …… 对于这些问题,大部分元老哑口无言,杜女王则对宗族有这么多社会福利深表怀疑,她对我说得话是:“说的好像传统中国是个乡村普及了免费小学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养老医疗的高福利社会似的。而实际上很可能你说的这些在旧时宗族那里就是概不负责,或要借高利贷。”
而我对此的回答是: 实际上,传统中国农村如果是宗族统治,并且不太穷,确实是基本普及了免费的“小学”教育、幼儿园、养老、医疗的“高福利”社会,甚至做到了马督工想做但现代中国还没做到的“社会化抚养”(这个我记得微信群里已经讨论过了,“社会化抚养”宗族早就做到了,所以宗族生育率高),最多只是水平不高而已。 宗族与乡绅这么做,并非是“发善心”,而是为了宗族的整体利益与自己的长远利益,尽一个统治者应尽的义务。 首先是“幼儿园”:传统农村家庭女孩不上学,有的是时间带弟弟妹妹、充当“保育员”。如果是以宗族为单位统一利用女孩的“人力资源”,效果更佳。幼儿有人照顾,成人才能安心的为族长干活;幼儿成活率提高了,长远来说才能为族长输送更多的劳动力。 “小学”方面:宗族有“族学”,所有宗族男孩都可以免费入学一段时间,学习不好的话就辍学去干活,学习好的话就继续资助直到考上科举。如果宗族比较富裕,教育经费比较多,甚至会资助村里少数“外姓”的聪明孩子读书。只要资助的孩子足够多,总会有孩子考上科举、当官,然后反过来庇护宗族与族长、乡绅。 “养老”方面:传统农业社会的劳动力年轻时因为透支体力太厉害,一般在45岁时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然后在50岁左右病死,活不了几年,“养老”的压力不大。而且通常由儿子养老,没儿子的情况下宗族才资助。这项福利受益最大的就是族长和族老,传统农业社会就属他们活得时间最长、享受的“养老福利”最多,你说他们会不会支持“养老福利”? “医疗”方面:别说宗族,哪怕是部分奴隶主,也会给奴隶这类“福利”——奴隶大量病死,谁来给奴隶主干活?族人因病大量死亡或丧失劳动力,谁来给族长干活?你家里的电器坏了,你会不想办法修理吗? 当然,“医疗福利”的水平如何,就得看族长与族老的医学水平以及族里的“医疗经费”富裕程度如何了。宗族的医疗水平上限,多数也就是赤脚医生的水平;太花钱的病,族长是肯定不愿意多陶药费的,或者族长只负责看病,不出买药的钱,跟现代中国的医疗福利肯定不能比。但依然比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公费医疗”强很多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公费医疗”,病人连见医生一面都很难,一点小病都能排队几个月甚至几年,更别提医治了。就算看到了医生,太高的医疗支出国家也是不愿意负担的。 至于宗族内部的“高利贷”,得看跟谁比。跟现代中国银行的利率相比,当然是高了。但跟同时代“外姓人”之间的借贷利率比,恐怕得算“福利”了。就像现代中国3.25%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跟4.41%的商业房贷相比,算“福利”了,但跟日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贷款利率(1%甚至0利率)相比,可以说是“高利贷”了。所以,你觉得3.25%的公积金贷款应该废除吗? 实际上一直到现在,县以下社区的民间借贷,还是类似宗族的熟人间性价比最高。 甚至从还不上贷款的后果考虑,也是宗族内部好一点。 杨白劳还不上黄世仁高利贷的下场是,杨白劳上吊,喜儿被黄世仁强占,黄世仁自己玩腻后会赏给手下玩,手下玩腻后会被卖去“火坑”……(后面的步骤因为喜儿跑了所以没实现) 如果杨白劳和黄世仁是同一宗族的,黄世仁绝不敢逼杨白劳去死,喜儿的下场最多是被族长卖给某个达官贵人当小妾。比这更悲惨的下场,族长为了自己和宗族的颜面是不敢做的,否则会引发更严重的政治后果。 当然,因为某些原因,族长也可以把同姓的侄孙女卖去“火坑”,但前提是解除或否定双方的亲属关系,就像赵老爷骂阿Q:“你也配姓赵”! 但宗族如果不是到了经济濒临破产的地步,这种事一般是不会大规模出现的。 实际上民国时期中国部分宗族的解体,不是因为“革命”,而是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让中国的传统农村经济破产。当时宗族的处境真的很类似解体前后的苏联,族人砸祠堂的性质类似苏联解体后年轻人摧毁苏联时期的塑像与建筑标志。 美国方面,经济好的时候所有的白人都可以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现代经济不好了, 以东欧裔、南欧裔为代表的部分白人就被开除出了“白人”的行列。 说白了,在现代的“民族国家”概念出现之前,宗族就是一个个“袖珍”的“民族国家”。所以现代“民族国家”该有的社会福利,宗族全都有,最多受制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导致其福利水平不高而已。
其实话说到这里,大家对统治阶级统对被统治阶级应尽的义务应该也有初步的感觉了。国家的免费义务教育、公费医疗、生育补贴等社会福利,以及民间纠纷的调解等工作,是国家领导阶层为了社会的稳定运行、为了让国民安心为国家创造财富,付出的必要支出。 为了自己的利益,国家领导阶层必须解决国民的吃喝拉撒、生老病死以及其他有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 一般是上层集团定下基调,由基层官吏或“非政府组织”具体处理。
说了那么多,杜女王依然对宗族的“义务教育”体系深表怀疑,说道:以扫盲为标准,估计你说那种“教育及其他服务”也是针对少数人的。肯定是有很大比例“你也配姓赵”的人的。如建国初期广东乡村文盲半文盲率也没有比当时全国党员好多少。
我的回答是: 关于“扫盲”问题,我最近更新的张岱同人里已经分析过了——大部分人离开扫盲班后没几年,又会变成文盲或半文盲。 这效果其实连宗族的“族学”都不如,起码“族学”是对学习能力较强的儿童进行普及型教育,学习效果好一点、学习成本低一点。 这件事跟教育无关,跟当时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有关。很多人不是没学过认字,而是学了认字后因为没机会做文字工作、没机会经常接触文字,所以又把学过的文字给忘光了。 你大概没接触过文盲,所以没感觉。我因为工作关系,可是见过很多文盲的,很多人除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字都不会写。其实这些人不是没上过学,很多老人进过扫盲班,很多中年人在小时候读过三四年小学,然后辍学帮家里跑船。按理说,读到小学三四年级,常用字肯定都认识了,不应该是文盲,但在多年不接触文字后,他们就是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的状态。古代那些上过“族学”但又辍学的大部分农村子弟,估计就是现代那些文盲船民的状态。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古代有“寒窗十年苦读”,现代有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十年制义务教育(80年代之前中国部分地区实行)。义务教育持续这么久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以汉字的状态,没有九年以上的读写训练,很难顽固得牢记学会的汉字。如果不考虑后期的遗忘问题,仅仅追求学会几千个常用汉字与常用算术套路,其实三、四年的时间已经足够学完“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与数学课程了。记得民国时期最早规划“义务教育”时,学制只有四年。 当然,持续九年以上的“读写训练”不一定需要通过全日制学习进行,如果日常有机会经常进行相关的读写实践,也是可以的。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那些文盲船民普遍会写自己的名字,因为其他字他们可能没机会读写,但自己的名字是有机会的。高玉宝是扫盲班出身,就是靠长期不间断的读书、写字,最后成了作家。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文盲率较低,有接近30%的人认字,除了经济较为发达、教育比较发达,最主要是因为江南城市中的部分工商业岗位需要认字+较为有钱有闲的富裕市民+较为发达的城市文化产业(例如卖小说书),维持了一部分江南人的“认字”状态。 还有就是,鸦片战争之后,因为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中国传统的农村经济逐渐破产,政治上出现“乡绅劣化”,基层教育方面相比鸦片战争之前肯定也是普遍退化。我记得之前讨论时,就有人提过,废除科举后,中国农村的文盲率相比之前更高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反转。 所以建国初期广东乡村文盲半文盲率高,一点都不奇怪。 至于你拿广东乡村的文盲率跟党员比,纯属耍流氓,你以为当年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入党吗? 早期的党组织本来就是小资文人俱乐部,没一定的文化都入不了党。后来向普通工农开放入党,肯定也是优先选择有文化的、学习水平较好的工农入党,毕竟文盲干部的政治素质普遍堪忧。 拿广东农民跟党员比文盲率,就好像拿农民工与985大学生比学历,这有可比性吗? 如果你是拿广东农民跟全国农民比文盲率,那也没有意义。传统农村又不是只有宗族一种管理模式,宗族的那些福利,很多非宗族的农村自治组织也会有。宗族只是性价比较高的一种“中层”组织构架选择,并非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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