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Umikey 于 2025-9-30 10:09 编辑
编者后记 我们拿到这本残册时,封面已经被老鼠啃去一半,纸页焦黄,边沿齐整,一看就是用刀裁过。后面三分之一干脆烧没了,焦味混着霉味,呛得人直打喷嚏。档案馆里给它定的编号是"G-1639-Δ-074",俗名《南海泣血录》。原稿没有署名,只在扉页看到半行焦痕——"琼海生"三个字,剩下半个"生"字翘着黑边。 剩下的半本册子中写了共计不到三十例,时间跨度从1635年到1642年,通篇讲的都是"髡贼"如何残暴、"义士"如何舍命。我们花了两个月把它点校、断句、扫描、录入,又花半个月写这篇后记,目的只有一个:把被它颠倒的历史再颠倒回来。下面随手拎出六段,逐条驳斥,让大伙儿看看,所谓"江湖侠士"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例一:九江"大口昌" 残册写得热血澎湃——"夜袭髡船,炮杀十二人,焚四千二百金,卒被擒,仍呼大明无降虏"。我们查了《珠江口巡查月报(1636)》和《九江圩保甲册》: 1636年六月,大口昌一伙七十人持私铸小炮,凌晨两点摸到"农实验-3号"运输船边。船上装的是给琼山移民点的农具和稻种,武装的话仅有一名“安保人员”携带米尼式步枪。大口昌先放火,再把船缆砍断,船顺流漂到沙洲搁浅,货全毁。损失清单:新式步犁三十套、铁锄二百把、稻种一千二百石,折合银币四千二百元——这就是"焚四千二百金"的真相。烧的是移民口粮,不是"髡贼军饷"。 被杀的十二人里,九名是雇来扛包的短工,其中三人在睡舱里睡觉被烧死;剩下三人,一个是当时临高农局派来的账房,两个是船员。没有一个是"髡兵"。 所谓"仍呼大明无降虏",更是胡扯。当场幸存的水手回忆,大口昌被按住后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直喊"饶命,小人不敢了"。审判记录里,他供认:"就想抢铁器卖钱,没想着抗什么髡。" 一句话:这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根本不是什么"夜袭敌船"。 例二:桂洲"大头顺" 残册写"髡设田亩局,每亩税稻二斗,大头顺夜焚税局,卒被炮击仍持刀斫贼"。 我们调了《顺德县田亩丈量档案(1636)》: 所谓"田亩局"只是农会(整备部)临时设的"粮种兑换点"。琼山育种场新育出耐虫害稻"琼山-4号",元老院按每亩二斗稻的标准向农户换种,旧种换新种,差价元老院补。农户自愿,不想换的可以继续种自己的,这叫"税"吗? 大头顺自己无旧种,农整部人员不换与他,实际原因是他在圩上聚赌,欠了高利贷,想赊赖种子再去赌。换种不成,他一气之下就把换种点烧了,账簿也烧了,那一把火,烧掉的是两千多户农民的新种登记册,导致当年桂洲晚稻减产三成。农户恨得牙痒,联名递状子,"愿共擒大头顺,就地正法"。 他被击毙时,手里拿的不是刀,是根烧火棍——逃跑时从灶台上抽的。所谓"仍持刀斫贼",不过是给他贴金。 例三:番禺茭塘"黄氏双雄" 残册写"毁厘金厂,沉田骨铁碑,炮击贼舟,死事壮烈"。 看《番禺工商税所年报(1640)》: 茭塘设的是"生丝公卖处"。当时西洋市道好,生丝供不应求,元老院统购统销,价高又稳定,农户能比往年多卖三成钱。 "田骨铁碑"压根不存在,我们翻遍方志,只在崇祯十年修过一块"圩道路碑",记的是修路捐款,跟田赋八竿子打不着。原稿为了造气氛,把碑名改成"田骨",显得"永世纳粮"很可恶。 黄氏兄弟炮击的"贼舟",其实是送医务下乡的"健康-57"小型医疗船,船上带的是奎宁和碘酒。炮弹击中药房,奎宁全毁,导致那年夏秋疟疾暴发,乡民死了一百多。这叫"壮烈"?这叫"造孽"! 例四:贺江"跛桂公" 残册写得跟神话似的:竹枪戳火轮,推石塞峡,杀髡百余。 看《梧州航道处事故记录(1642)》: 沉船事件确有,但沉的是"民生-7"运粮船,船上装的是赈灾粮——广西旱灾,元老院第一时间调粮济民。跛桂公带人把船凿沉,粮包全毁,灾后米价飞涨,饥民遍野,元老院又再次调粮济民。 所谓"杀髡百余",当时船上只有十二名船员,八个是本地水手,四个是琼山籍事务员,全被溺死。没有一个是兵。 推石塞峡,导致贺江断航三个月,下游盐缺价贵,百姓怨声载道。元老院出兵清剿,跛桂公粮尽自刎,尸首被峒民焚毁——这是罪有应得,不是"义士殉国"。 例五:北流"鬼门关"陈关公 残册写"地雷杀髡三百,被擒仍云'头可断,发不可剃'",热血沸腾。 看《北流县民兵巡查日志(1642)》: 地雷确实炸了,但炸的是运"铅弹"的辎重队,这铅弹是卖给猎户的,用来打山猪,不是军需。爆炸导致铅块飞溅,附近村落耕牛死伤无数,农夫中毒残废。 被炸死的十二人里,九个是民夫,两个是店家伙计,还有一个是过路的学生。三百人云云,纯属夸张。 陈羽(陈关公)被擒后,供词写得清清楚楚:"只想抢铅卖钱,没想抗髡。"原稿把"剃发"一段硬塞进去,是为了给"大义"贴金。实际上,他头没剃,是因为压根没活到剃头那天——罪大恶极,就地正法。 例六:合浦"蛋妇阿珠" 残册写"火舟烧铁舰,抱珠沉海",凄美动人。 看《合浦渔政所案卷(1642)》: 被烧的"道谦3号"是海洋测量船,任务是给渔民画航线、标暗礁、测潮汐,船上带的是干粮和药品。 阿珠带人抢船,是想抢干粮和药品居奇贩卖,因当时合浦大旱又生疫病,渔村缺医少药。她一把火,把满船干粮烧成灰,药品全沉海。 她"抱珠沉海"不是殉国,是逃跑时船翻,被桅杆打落水中,溺水而亡。乡民恨其烧粮毁药,无人收尸,尸漂三日,被海鸟啄食殆尽。 小结 通篇看下来,这些所谓"义士",干的无非是: 烧粮船——把赈灾粮、稻种、干粮一把火毁掉; 抢公卖——把政府统购的丝、盐、煤、铅抢光,高价倒卖; 毁路轨——让火车翻车,阻断盐、粮、药运输; 杀船员——杀的大多是平民、短工、学生、猎户; 造谣言——把"换种""公卖"说成"重税",把医疗船说成"炮舰",把运粮船说成"兵舰",给自己贴"抗髡"金纸。 他们抢劫、杀人、毁路、烧仓,受害者全是老百姓;他们打着"大明"旗号,却从不管百姓死活。这样的土匪,我们若还称之为"侠士",那就真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了。 关于作者 关于"琼海生" 原稿后面烧了,作者无考。我们翻了广州府、南海、番禺、顺德等六县崇祯年间乃至天启年间的举人、贡生、监生名册,没有找到号"琼海生"的人。推测有三种可能: 落魄秀才,科举无门,把一肚子牢骚化成"遗民血泪",借"义士"之名,给土匪贴金,给自己找存在感; 土绅残余,田地、作坊被政府赎买,心怀不满,拿笔当投枪; 单纯的写书人,为博眼球喝彩,怎么热闹怎么写——"抗髡+侠义+悲壮"。 无论哪一种,他都不是"客观记录",而是情绪发泄;他不是在"写史",而是在"造神"。 关于“髡人” 关于"髡人" 我们不想自夸,但既然说到这,那就摆几件事: 粮:1635-1642年,琼山育种场向广东输出耐旱稻种十七万石,亩产提高三成,农户自愿换种,元老院还补贴差价; 税:田亩税一律按产量10%计,比崇祯朝廷"三饷加派"低一半;丝、盐、煤实行统购统销,价高又稳,中间商不能再盘剥; 医:1636年起,每年派医疗船沿珠江、西江、贺江巡诊,免费发奎宁、碘酒、牛痘; 路:修筑广九铁路、三水-梧州马拉轨,运粮、运盐、运药,灾年不再"斗米千钱"; 匪:对土匪,元老院政策一贯明确——缴枪自首,从轻发落;继续烧杀,坚决剿灭。上面各例,除李细苏招安后病死,其余均被击毙或正法,百姓拍手称快。 结语 历史不是才子佳人的戏台,更不是发泄情绪的废纸。谁护民,谁害民;谁建设,谁破坏,事实摆在那里,不是几行"热血文字"就能颠倒。我们把这本残册原样影印,附在《地区·两广大区档》第三卷,同时加上这篇后记,就是为了告诉后来者: 江湖侠士的外衣,遮不住土匪的獠牙;"大明义士"的高帽,盖不住害民的罪行;真正的正义,在田野、在车间、在诊所、在学校,在老百姓的一日三餐里。 至于"琼海生",就让他随风去吧。他的稿子已经烧掉大半,他的情绪也随风而散。我们留下的,是事实,是数字,是老百姓的日子——这比任何"泣血录"都更血,都更铁,都更真实。 地区·两广大区档案卷宗整理小组,1645年10月15日,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