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47|回复: 0

宋初三大案

[复制链接]

1292

主题

167

回帖

4896

积分

时空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896

1637股灾纪念章第三次反围剿纪念章南洋船票

发表于 2019-6-26 14: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高启明》同人作品《宋初三大案》版权归《临高启明》版权方和同人作者所有; 为方便阅读,WIKI编辑仅进行必要的区分章节。


宋初三大案作者ID百度贴吧
佳翌Blues同人重要信息地点
江南涉及方面
意识形态内容关键字
遗老 反髡转正状态
待转正发布帖贴吧原帖
宋初三大案同人写作情况完结情况
完结首次发布
2016-06-06最近更新
2016-06-06字数统计 (千字)
1.9





江南奏销案


澳宋北伐光复江南后,在江南地区实行了比明代更为严厉的催科。经征之官皆以十分为考成,不足额者要被参罚。但江南缙绅豪强依然凭借昔日的权势交通官府,贿买干部,隐混和拖欠钱粮,致使积逋常达数十万。而在政治上他们也还未完全忘怀朱明王朝。
元老院为了裁抑缙绅特权和压服江南地主,便借口抗粮,制造了奏销案。此案初只限于无锡、嘉定两县,至1648年夏乃通行于四府一县。
根据南京市长郭逸的造册上报,元老院将欠粮者,不问是否大僚,亦不分欠数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秀才、举人、进士,凡钱粮未完者,皆被革去功名出身;现任官概行降两级调用,计共黜降1.3万余人。其中不少人被逮捕,械送刑部议处。江南省公务员考试省考解元叶方霭欠一钱,亦被黜,故民间有‘解元不值一文钱’之说。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缙绅著名人物几乎全部罗织在内。继之,又乘大创之后10年并征,使江南缙绅豪强受到沉重打击。




江南罢考案


公历1648年年末至1649年年初,元老院武装力量于三大战役(淮海战役,辽沈战役,成都战役)连续击败顺军,清军,西军,全国形势底定。遂决定于统治区中开展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的政策。
1649年年初,因为疏浚引江济太水道望虞河需要动用民工,时任常熟县长的林兴按照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每一百亩田出一个人人工,凡有田者一律出工,绅衿也不例外。常熟生员王逊等人拦截林兴,强迫他取消实行按田出夫的政策。林兴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因而使众生员群情激愤。于是,他们决定以罢考的方式反对士民一体当差政策。
同年五月,江南省举行公务员考试,常熟众生员在考场上闹事,王逊把少数应试者的试卷抢去,当众撕毁,以此表示对士民一体当差制度的抗议。
事发后,江南省长赵引弓迅速向元老院作了汇报,元老院下令严查、严办,派教育部长胡青白到苏州督查此案。
此案的结果是,为首闹事的生员王逊被判处监禁两年,学历被取缔,五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国家考试。回护闹事考生的江南省政协副主席,常熟县政协委员钱谦益被给予警告处分。





江南哭庙案


公历1662年,被元老院软禁于上海市佘山庄园内的明朝逊帝朱由崧去世,消息于二月一日传至苏州,遂发生了“抗粮哭庙”案。
“哭庙案”事起于苏州市新任市长萧占风,在1661年严厉催缴赋税,导致一人自杀,苏州士民不堪其苦。以金圣叹为首的几个前明秀才,同情受害者的遭遇,写了“揭帖”到哭灵场所控告县官,金圣叹将矛头直指包庇部下的江南省长严茂达。《哭庙文》写道:“弘光十八年二月初四,苏州知府萧占风,胆大包天,欺世灭祖,公然破千百年来之规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顾,潜赴常平乏,伙同部曹,鼠窝狗盗,偷卖公粮。罪行发指,民情沸腾。读书之人,食国家之廪气,当以四维八德为仪范。不料竟出衣冠禽兽,如萧占风之辈,生员愧色,宗师无光,遂往文庙以哭之”
严茂达大为震怒,当场逮捕了倪用宾等五名前明秀才。后来被逮捕的十一名主犯中,有倪用宾、沈玥、顾伟业、张韩、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介、叶琪等人,其中并没有金圣叹。四月二十七日,金圣叹、丁子伟二人才被逮捕,金圣叹高呼弘光帝,被胶带封嘴。严茂达将哭庙文的起草人金圣叹作为首犯拘捕,冠以“反革命”,“阴谋颠覆国家政权”之罪,最后倪用宾、沈琅、顾伟业、张韩、束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玠、叶琪、薛尔张、姚刚、丁子伟、金圣叹、王仲儒、唐尧治、冯郅等十八人被判有罪,分别被判三至十五年苦役,押往济州服刑。





庄氏明史事件


浙江乌程(今吴兴)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又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
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大宋正统,还提到了明末琼州髡匪之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文主席为“匪首”、伏波军为“髡贼”,全都是元老院所忌讳的。
该书定名为《明书》,书凡一百余卷,作为自己的著作,并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朱国祯)的原稿增删而成。
庄廷鑨慕杭州举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查伊璜得知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赶忙向新闻出版总署告发。
公历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此案先后牵连千余人,但几乎都未判刑,而是请入政保总局“饮茗”后释放。庄廷鑨已于1655年去世,不予立案,其父庄允诚,其弟庄廷钺在看守所内被关押数月后先后释放。市面上所有流传的《明史辑略》都被列为禁书回收销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符有地|临高启明论坛

GMT+8, 2024-9-21 00:39 , Processed in 0.07907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