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高启明》同人作品《髡贼食人录》版权归《临高启明》版权方和同人作者所有; 为方便阅读,WIKI编辑仅进行必要的区分章节。
髡贼食人录作者ID其他网站
知乎:木冇子同人重要信息地点
东亚内容关键字
明史,记载,食人转正状态
待转正发布帖其他
髡贼食人录同人写作情况完结情况
完结首次发布
2018-08-29最近更新
2018-08-29字数统计 (千字)
0.6
《明书?列传第一百五十?文得四传》:“贼围黄县三日,东三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于临高设舂磨砦,铁铸为巨碓数百,先分而割之,后纳人碎之,作而鱼柳状而食,其流毒若是。”
吃人这种事,过去有,估计将来也会有,但象髡贼吃得这么凶残,古今少有。
崇祯三年,占据临高的髡贼内乱,贼多有拔统互击之,死于此乱贼达数百,临高民受其连累,数岁不得耕,民几饿死。贼首文得四为粮所困,乃下令掠山东人为食,是为“发动机”行动是也。
彼时,髡贼挑动山东孔有德叛乱,又令妖道张应辰假为济民,实则诱骗山东人民投奔临高。临高贼为此事调动大船数百,其后据贼自己统计,挟持、诱骗民共计六十余万,皆乘船运至临高。贼于临高博铺设净化营一所,占地千亩,先令所拐之民尽去发,虽隐私处亦不免,再洗净皮肤,民多有惧虑,贼诓民曰:"此乃净化,凡入伙者必经之程序。"
其后净饿数日,待肠胃空分人为三等。
第三等:老人肉。
第二等:成年肉。
第一等:娃娃肉。
虽分等,其处理程序一致,皆先剥净衣物,去头,去四肢、去肠、去血等,如斩杀鸡鸭。此等事物皆在贼之食品厂进行,其保密严格,内外不知。又贼令每一员工管一程序,如去头者专去头,去血者只管去血,旬日可得眼珠三箩筐,头发三大堆。其后过去骨机,所得之骨皆研磨以作肥田粉,所得之肉压为糜,掺以鱼肉作鱼柳,在临高发卖,临高民多有不知而食之也。
时贼文得四提出标准化作业,食品厂的柳正为讨好文得四,在此事上甚为用心。其命人将头发作假发、牙齿作念珠卖与大明,获白金数万。
其事历数年,临高民假为不知。更有如髡贼走狗施十四者,为人所告此事,其无耻曰:“即如此,临高之人肉鱼柳,亦较大明所产美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