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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獬豸与忒弥斯 4月5日更新第7、8节《杀妖刀》事件·垄断、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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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0: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aius 于 2020-4-5 09:01 编辑

简介:主要内容在法律制度,伪·科普(社会科学),伪·政治斗争(相当简单)。会登场一些原著里的元老,不过和主角一样,都基本上是背景板。
背景:跨度很大,主要取决于我能发现哪些地方可写……
第一节:骑着独角兽的女人——沙发
第二节:剑藏于书后——板凳
第三节:现充爆炸——地板
第四节:老二刺螈——27层
第五节:《杀妖刀》事件·开幕——32层
第六节:《杀妖刀》事件·N头同盟——35层
第七节:《杀妖刀》事件·垄断——42层
第八节:《杀妖刀》事件·束缚——43层

进度:2020年4月5日更新第七、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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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4 20: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ius 于 2020-3-31 22:51 编辑

第一节 骑着独角兽的女人

执委会第二次全体大会上,干部的选拔和任命问题最为尖锐,讨论的结果是诞生了执委会办公厅组织处。各方政治妥协、相互平衡之后,作为“外来户”的明朗从边缘人一跃成为组织处处长,负责干部选拔和任用,从冷板凳跳到了炙手可热的风头上。

但眼下还有很多坐冷板凳的元老,很多人眼红他的火箭上升。想要不被几百双眼睛杀死,明朗毕竟要考虑怎么安排这些酱油元老的问题。虽说随着穿越集团扩张,每个元老都至少是个殖民地总督的位置,但一个愿景能安抚多少人?或者说这个愿景能确保他的位子稳定多久?有的元老如常某坐拥三妻四妾,有的人连C级女仆都没有——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曾说:“你最好不过的堡垒就是不要被人民憎恨”,一切享用不平的根源就在于组织制度、干部任免,就在于明朗一身,明朗自己又是“暴发户”。明朗每次翻开名单查酱油元老还有哪些没有安排或者长远安排(立功可能)的时候,总忍不住骂两句,又有些庆幸自己无功受禄占据了一个要害位置。

这天,明朗按顺序翻到了新的酱油元老,他名叫罗森万,档案上写他以前是搞法律研究的,是法学俱乐部的一员。在工业党横行的今天,这种人自然当了很长时间的“基本劳动力”,D日之后,始终在图书馆工作,现仍隶属于大图书馆。

毕竟是研究人员,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用在他身上绝没有什么问题,搞的又是法律研究,就算有成果明朗也没兴趣看。不过现在已经成立了专门分管司法的机构――仲裁庭,法学俱乐部出力最大的一干人先后都获得了仲裁庭重要职位。就算重要职位不行,不是还有法律顾问办公室吗,那不是专门放闲散法学俱乐部闲散人员的?最差的都有一个位置,他怎么没去? 明朗好奇地翻看起法律顾问办公室的编制,果然,多数人明朗连听都没听过。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工作模式与其他部门略有不同,每个法案都成立临时的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起草草案交表决或施行。虽然法学专业(小法学而不是法学学位,法学学位也就是大法学包括6大类专业,政治学、社会学、家政学都授予法学学位)的还没烂大街,但是术业有专攻,专业研究民法的就不要参与刑法草案的起草了,研究环境法的也别碰劳动法,主要为了节约人力、提高效率,也是在确保各自的禁脔。学说、政治的角力相伴而行,旧时空还有部门立法——由负责的部门进行的立法自然会偏向自己的利益——的问题,少一点人参与大规模扯皮倒也不错。

再看,明朗感觉到了不对劲,这个罗森万为什么哪个立法小组都没有参与、也没有被借调,他到底每天窝在图书馆干什么?难道是个超级死宅,根本扶不起来?明朗心底里小小鄙视了一下不求上进的罗森万,不过,既然他又不去立法小组立功、又不去仲裁庭做官、还不跑来和领导们活络活络感情,想必就算晚些给他升官机会也不要紧,他也不会怨恨自己,随即便把他的考虑顺位往后排了很远。

明朗没有注意到的事情,“政治保卫总局第一副局长”赵曼熊不可能没注意到。赵曼熊管理的政保总局隶属于仲裁庭,法学俱乐部的领头羊马甲是赵曼熊的直属上司,法律顾问办公室也是同部门的,虽然他们都不敢靠近赵曼熊,觉得他是异类,但表面上还是得和和气气。赵曼熊发现罗森万还是因为《帝国安全法》起草小组工作会议,他和罗森万都列席,可以发言,不能投票。

在工作小组第14次会议的时候,赵曼熊觉得快要讨论出结果了,于是第一次出席了会议。罗森万和他打了招呼,对他笑了笑,就坐在了首席的旁边。这笑容不带谄媚,反而有些憨。执委马甲露了个面就匆匆赶去执委会议了,接下来董时叶主持了会议,总结了前13次会议讨论的成果,决定了第14次会议讨论的方向。全程赵曼熊面带微笑、一言不发,坐在他对面的罗森万不停在笔记本上标标画画——仲裁庭全都是耗纸大户,政保总局多数时间在把纸烧掉——全程罗森万也没有发言。

会议结束时,罗森万把手上的那叠东西交给了董时叶,赵曼熊注意到,董时叶是下意识向罗森万那边伸出了手,罗森万顺手就把手上的笔记交了过去。

回到办公室的赵曼熊立刻打开了前13次会议的记录——之前送过来的时候他只是随便扫了两眼,现在的版本除了序言、立法目的和第一版草案一样,剩下的全都不同,赵曼熊在仔细看了四稿之后终于放弃了。所有记录上面都没有罗森万的发言,但是所有记录之后都会有一份“专家建议”。

打开罗森万的履历,从表面上看,与法学俱乐部关系并不紧密,在法学俱乐部鸡犬升天的时候,他还在大图书馆当苦力。实际上,他可能早就窜到了法学俱乐部的核心,所有的立法小组名单上都没有他,但他可能参与了所有立法小组。

他要干什么?赵曼熊需要快速推理出一个答案:他没有分得立法小组的荣耀、没有沾上仲裁庭的东风、没有去外派拼杀出一番天地,因为他与世无争?绝不可能!每一个自愿加入穿越集团的人,都不可能是对旧时空完全满意的人。生活水平一夜回到清军入关前,却没有任何野心?赵曼熊当然知道,有人是为了“躲事”而来的,比如教育部的某人,但罗森万不是,他在旧时空过得也不算太差,现在没有汲汲营营的原因只可能是他还在忍耐。

赵曼熊舒了一口气,他可能是个野心家,这并不危险,单良不也这样?但紧接着又揪了起来,单良跳出来了,他的路子很明确,而罗森万没有一门心思往权力中枢钻,也没有为民请命,他的野心又如何实现?赵曼熊并没有立刻得到一个说得通的答案。

赵曼熊又拿起立法记录,仔细看罗森万提出的专家意见,一方面为政保总局的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另一面限制政保总局的权力,给政保总局套上辔头,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把罗森万的所有专家意见看完,除了“档案解禁”的规则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毕竟70年之后自己还能在政保总局吗?

赵曼熊把手上的立法记录慢慢放下,他已经明白罗森万要做什么了——帝国法治化,而且是在他和法学俱乐部主导下的法治化,他想用制度本身构筑起自己稳固的权力。没错,执委会权力很大,但是他们——法学俱乐部的所有人推进的法治化一旦达成,会不可逆地逐步切出一大块权力供俱乐部分食,罗森万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要分食将来的那一块蛋糕。

所以他远离外派避免死亡、远离执委会避免斗争、远离组织部且没有立功机会使他只能依赖于法学俱乐部,他与法学俱乐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以忠诚换取俱乐部的集体信任,和被重视的专家意见。

除此之外,赵曼熊没有想到的是,法学研究有诸种方法,用最通俗的说法,无非是泡图书馆和去现实社会两种。但问题在于,去搞田野调查的除非是去法院,否则与社会学太过接近,而且元老院有专门负责田野调查的“工作队”,仲裁庭也在草创阶段,现在最可靠的研究方法就是窝在图书馆。研究者的专业素养一般不低——在无法可依只能依照法理判案时研究者或者说法学理论的高地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在立法中更是如此。在旧时空的德国,学者反而是法学共同体中最受尊崇者——法学正教授无须考试即有法官资格,法院主动请教学者(而不是像本国律师找学者开专家意见书),甚至“明目张胆”地在判决书中写明学者观点。不同国家,哪怕是资产阶级的法治国家的法律共同体中,各方地位都有不同。德国是学者,法国是律师,比如罗伯斯庇尔就是律师,律师的社会责任是一个传统,英美法国家有胜诉酬金制度,律师也经常从政、收入也高,但是受到的怨念也很多(如果不是最多)。英美法的判例法传统使得学者的地位不如法官,法官备受尊崇——虽然联邦最高法院并不是民主机构、不为选民负责,却比选民选出的总统更为人民信赖。日本在战后受到了英美法的影响,不过所有通过日本司法考试的人都要经过司法研修所的学习后才能成为法官、律师或检察官,日本的职业共同体相当紧密,旧时空的司法考试之后,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职业培训是完全分离的,要成为执业律师需要先当实习律师,法官、检察官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韩国的检察官十分突出,韩国的总统经常进监狱,韩国大检察厅的中央搜查部居功至伟,在其他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

法学共同体内的相互关系不仅由制度决定,而且由历史传统决定,在旧时空里,曾经出现过公检法合署办公的情形,检察院法院合署并不罕见,比如意大利也是检察院与法院在一起办公,大陆法系框架下同属司法机关。问题是公安机关明显属于政府管理,检察院法院按宪法应该独立于政府,只对权力机构负责。检察院法院在很长时间里,由于人力物力被地方政府控制,导致独立性不强。旧时空里,在法学共同体中地位最尊崇的不是法官、检察官、学者,而是官(僚)或者说行政权力。这也是历史传统发挥了作用,中国古代从来都不是法治国家,有人吹商鞅、秦朝是法治,但事实上法律不过是最强行政权力(君主)的工具。古代的县太爷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官员。如果在政治主导型、行政主导型社会,掌握行政权力就会主导着法学共同体,虽然行政官员也可能有法官或检察官的身份,但也可能外行领导内行。罗森万不知道的是,在他们集体穿越十年以后,旧时空正式把法治国家作为了目标。

全天候都呆在图书馆的罗森万很快就成了俱乐部的学术明星,当然,和他做了公知的师兄不同,他使用一切手段将自己的影响圈定在法学俱乐部里,确保没有任何人会对他起疑——只不过极度的谨慎最终引来了最狡猾的猎人。他不仅在想法治化,而且现在就想着切分蛋糕——要不是赵曼熊看过了专家建议稿,真的会把他当成一个白日梦想家,现在才是临高法治的最初级阶段,这么早就要争?但法律共同体内的地位不是一天形成的,罗森万想要的是具有学者身份的人主导的法律共同体,而不是自己主导的法律共同体,后者有可能被摧毁,而前者一旦形成就会结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

在罗森万的专家意见底部,盖着他的私人签章,不是中文名、不是英文名,而是一个蒙着眼的的女人,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骑着独角兽向前奔驰,好像要用剑突刺出去。奇怪的是,那独角兽为什么角不是向前的,不是《哈利波特》里哈利的守护灵那种unicorn,而是有点像石狮子。

赵曼熊就这样成了最早注意到未来法学俱乐部标志的圈外元老。那标志上画的是手持天平与利剑的司法女神、正义女神忒弥斯,骑在中国司法鼻祖、和尧舜禹并列的上古四圣皋陶的司法神兽獬豸(zhi,四声)上冲锋的形像。

忒弥斯是宙斯的妻子(之一),蒙眼是为了不被眼前事物所迷惑,兼听则明,长剑象征法律的暴力,天平则是公平。不过一般情况下,剑不是上指(如韦特塔罗牌·正义)就是下垂(香港高等法院前的忒弥斯像),很少有这么有攻击性的,罗森万设计时还想到了西北政法里的那尊忒弥斯像——剑直指向外,气宇轩昂,还常被调侃为“二奶要报仇”(正妻是赫拉)。

“法”古金文写作“灋”,据说西南政法有一年法理博士考题就是要解说这个字,价值60分,意思是做错不可能及格。按许慎《说文解字》,三点水代表一种刑罚也代表水平之公平,右半部分就是獬豸之意,廌即獬豸,下面的“去”是指当有人说谎时,獬豸就会用角顶他,所谓“抵不直者而去之”。

赵曼熊刚想给罗森万的档案添两笔,甚至改一下政治鉴定,突然又想起来了《帝国安全法(草案)》,他再一次翻开,确认在最新的专家意见的一个犄角旮旯里赫然写着:

“建议:元老有权查看自己和自己的女仆的档案,有权查看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土著的档案。在新增、删除、改动档案时须有书面记录,元老有权查看新增、删除、改动自己档案的记录。书面记录须包括下列内容,否则无效:行为人、行为日期、根据、证据材料。

立法理由:元老知情权、隐私权完整;土著知情权、隐私权有限;防止政保总局权力过度扩张”


参考文献:

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理学进阶》

罗森贝克等:《德国民事诉讼法》

白纶、李一娴译:《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

日剧《司法研习八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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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4 20: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ius 于 2020-3-23 22:04 编辑

第二节 剑藏于书后

在《帝国安全法(草案)》提交元老院表决时,罗森万自然投了赞成票,赵曼熊也投了赞成票,元老经过一定的手续可以查询自己档案但不能查询其他元老档案的规则没有在大会上争辩——毕竟谁都怕政保总局给自己塞点黑料,反而是一些“小”条款引起了各方辩论。罗森万坐在元老堆里,赵曼熊知道,罗森万的观点已经成了法学俱乐部的多数说,解答草案的工作小组也不会违拗法学俱乐部的多数意见。

《帝国安全法(草案)》经元老院表决通过之后,罗森万面无喜色回到了大图书馆,赵曼熊也跟着来到了这里。罗森万从书架上拿下来一本研究罗马法的专著,此时书架背后传来了声音: “这么辛苦,有必要吗?”

罗森万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虽然未见其面,但是他已经知道是谁了。他还在酝酿语言的时候,书后的声音继续传来:

“就算你成功了,执委会也在掌握最高权力,俱乐部或许会占据重要地位,但你,不在这个体系内,当一个独立学者就不可能分享荣耀” 罗森万深吸一口气:“你怎么看独孤求婚案”

这个问题似乎不能回应赵曼熊的问题:贫困不均的影响下,法学俱乐部几个领头的,马甲、安熙等人,煽动起了不得志的元老们。独孤求婚想要利用土著警察镇压穿越者,甚至要求打开枪械库,幸好在进入百仞城之前就被拦下了。得知此事的元老没有不愤怒的——想象一下吧,一群元老、高贵的“首长”、穿越者们在明朝土著的棍棒甚至是枪械下逃窜乃至流血的场面,严重的话可能彻底摧毁澳宋的基础,褪下光环的穿越者们很可能成为被民主的对象。以少数人统治多数人,不得不战战兢兢,稍有松懈,便是倾覆。最严厉的处置意见是取消独孤求婚元老资格,处死所有被调集起来的土著警察。

现在,由法学俱乐部风头最盛的执委、仲裁庭负责人马甲主导的庭审已然落幕,赵曼熊猜,罗森万问的不仅是独孤求婚案该怎么判,还有对最后的判决结果的意见。

“量刑合——”“理”字还没有说出来,就被罗森万打断了。

“那,和他一起受审的常师德如何?”

相比于独孤求婚,常师德问题要轻些。常师德在外派时花公款买了几个女仆,还睡了,听证会认为是“工作需要”于是认定为无罪:买女仆是为了工作,肉体关系是为了确保忠诚。

赵曼熊没有回答,罗森万知道他肯定还挂着脸谱般的微笑,于是他开腔了。

“那么,法官或陪审团为什么要这么判决?”独孤求婚只是被吊销了掌管警察的资格,重新从基层做起,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常师德直接认定罪名不成立。

“有很多人说,他们忠于元老院,忠于执委,功劳还是有的,你怎么看?如果有一天,一个犯了叛国罪的人站在你面前,但是他曾经——”

“处理掉他”赵曼熊没有继续听下去,催促他进入下一个话题。

“那我们是一种人”罗森万也笑了起来,“独孤求婚被救下是因为他和执委关系密切,毕竟他要带人打的是普通元老”这句话让赵曼熊有点遭不住了,元老人人平等,这是穿越集团最基本的共识,但罗森万还没说完:

“好强的‘赤胆忠心’,为了执委就可以对元老展开杀戮”罗森万顿了顿,“而我们亲爱的马甲执委和元老院的良心、致力于保护土著人权的姬信同志还想着利益平衡,照看执委的面子。”

“我本以为,你是个深藏不漏的野心家,没想到只是个深藏不露的清谈客”赵曼熊显然是在尝试激怒对方,一个只想清谈的人是不可能如此压抑的。

“你说得对”仿佛是自嘲一般,罗森万哼了一声,“我确实不是野心家,但我不喜欢他们”

“独孤求婚利用职权尝试攻击元老,从武器选择来看可以认为是杀人而非伤人。如果按旧时空的态度,似乎应该将土著也定罪,但我不喜欢——既然我们决定让土著人格(权利)低于元老,那么土著的责任(义务)也应低于元老。独孤求婚的手下不过是其‘工具’,按旧时空独孤求婚可能只构成间接正犯(间接实行犯,利用他人行为犯罪),既然那些手下没有独立人格(不是法律上的人),独孤求婚就是”

“(持枪(未遂))故意杀人罪(未遂),也是利用职权杀害元老的直接正犯(未遂),不论其是否意图保卫执委会,其职权都不包括管理百仞城内部,因此不能以职权行为除罪。当然,现在的话还可以按‘危害帝国安全’定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行为触犯多罪名)从一重罪处断,我说完了。”

“你确信上述分析会带来正义?”“至少基于政治考量而判他死刑或者无罪释放,都不是正义”“那凭什么根据法学理论分析就是?”“因为法律问题是做数学题而不是做政治题,正确答案就算不唯一,也只存在于有限的范围内。包括掌权者在内的任何人都受到法的约束,这就是法治”

“那依你之见,应该判什么刑?”“三年苦役,不得减刑,不得假释”“为什么三年”“定责有诸多根据,大方向看,刑罚的基本功能是报应(惩罚过去犯罪)和教育(防止未来的犯罪),主导报应的往往偏重,教育也可以分为教育一般民众和教育犯罪人本人,教育犯罪人本人肯定不能采取死刑的方法,所以一般偏轻。”

“我们先谈一谈刑种吧,为什么我们要用苦役。”

苦役算是和有期徒刑一样,属于限制自由地刑罚,简称“自由刑”。中国古代基本没有自由刑,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只有两样属于自由刑,而现代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只存在自由刑和死刑两种,更不用说摧残肉体的刑罚了。

“自由刑全面取代其他刑种甚至是死刑——诸多国家废除了死刑,旧时空也在限死,就在06年,死刑复核权从省高院收回到最高法,当然,我们在17世纪肯定不能搞出废除死刑的措施来、” 有一个最基本的功利主义命题,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换句话说,如果让人在100年自由刑和1年自由刑之间选,一个正常人都会选后者,这带给立法者的启示是,如果立法者想让人在不得不犯罪时犯社会危害较小的罪,就要给较小的罪定较小的刑,给较重的罪定较重的刑。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面讲过一个故事,说大清朝的劫匪不杀人,因为抢劫杀人是死刑,抢劫不是,俄罗斯的劫匪抢劫必杀人,因为抢劫即是死刑”

回到这里,为什么“刑罚多样性”会流失,除了因为肉刑会损害生产力,杖刑10下和鞭刑15下和苦役1天之间怎么比较轻重?旧时空的死刑比无期徒刑更重是因为名义上的无期徒刑大概服刑20年怎么着也会出去了,但如果真的是绝对无期徒刑,外带全套的圆环监狱系统,估计个个都想来个痛快的,这又怎么比较轻重?

“再比如说,阉割、对、阉割刑,现代还有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现代阉割刑与司马迁的宫刑不同,现代阉割刑一般针对强奸犯,这里面有很明显的“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确定刑罚”的意思。贝卡利亚以及早期一批思想家都是如此想的,“有一个日本游戏,里面所谓“义务刑”就是这样,好赌的人就强制劳动、杀人者就死刑、婚恋诈骗的禁止接触异性。”首先,这种刑罚的教育性太足而报复性好像没有满足需要,其次,总不可能每一种犯罪都有对应的刑罚吧,第三还是老问题,没有办法像自由刑那样排列等级,就无法充分减少社会的受害。“就比如有人可能觉得强制劳动更可以接受,有人觉得绝育更可以接受一样”。

再比如古代的死刑都有几十种方法执行,这是“表演”需要,古代的死刑是游行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狂欢,而现代通常只会默默进行。“我们元老院的苦役也不是完全公开进行的”,一个经典故事是,在处死盗窃者的大会上,有小偷趁着人头攒动大肆开工。表演式的刑罚让人们习惯于暴力,反而总体上降低了人们对暴力的敏感性。从长远来看,降低了国家的权势。 “至于纯粹教育刑,恐怕会让罪犯过的过于滋润,纳税人就不满了。综上所述,应当采取隐秘的自由刑处理元老犯罪,至于3年合不合适,可以再议,对于刑期,只要在一个限度内就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超过才可认定为错判。”

“我知道了,你可能是比较厉害的清谈客”

“法治化是为了所有人”罗森万装作摇头叹息的样子,赵曼熊虽然看不见摇头,但听得见叹息。

穿越集团现在的发展如日中天,蛋糕也就是生产力发展得飞快。每个人都劲往一处使,一切为了穿越集团——“但能持续多久,或者说高速的势头会持续多久,一开始澳宋的实力可能呈指数级增长,后面可能吞下美洲也不过只是加了点零头,增长的尽头可能百年内不会到来,但发展(率)的减慢在我们一代人内就会看见端倪”。

罗森万和赵曼熊都心知肚明的一件事是,如果第一代穿越者退出舞台,第二代、第三代还能坚持穿越集团的理念与宗旨吗?就算能,他们能和野心勃勃的父辈相提并论吗?他们被归化民、土著影响了怎么办,这并非杞人忧天,有不少元老都有和当地土著联姻的迹象,罗森万并不信任土著。

增长率一旦减慢、停滞,一个理性的人不会想着做蛋糕了,因为增长小,做蛋糕得到的好处如果没有一定的分配机制是不可能到自己头上的,但直接去分(抢)蛋糕不一样吗,效率还高。 “法治化在政治层面就是要避免你们抢蛋糕的时候露出野蛮人的本貌,防止你们打的头破血流的”一旦全面法治化,想要分蛋糕,也得经过法律程序,而不是发动群众。

罗森万内心对发动元老进行女仆革命的马甲、安熙、单良等人早都已经打出了最差的差评。他也不在那一天的咖啡馆里,按道理马甲作为可能被独孤求婚杀死的人员,应该回避审判,结果还是当了法官还是陪审团成员。在以罗森万为代表的,法学俱乐部的纯粹法治信仰者那里,马甲等人的威望早就清零了。

“在未来的法治帝国里,我也不过是个话少的闲人,只不过,帝国中枢的人会很乐意与我交流的。”

“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家伙”,赵曼熊心想,“至少不可能成为麻烦”,正是因为他自知难以胜任外派、难以作战、难以冒险,所以才选择了这条实现野心的道路。他的行为不可能有害于澳宋,对澳宋也没有危险,正是百分之百安全,所以需要漫长的规划——长到根本看不出来有所规划,来实现目标。

这天以后,赵曼熊再也没有和罗森万见过面。


参考文献:

福柯:《规训与惩罚》

曼瑟·奥尔森:《国家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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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4 20: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ius 于 2020-3-23 22:06 编辑

第三节 现充爆炸

很少有人来拜访罗森万,大图书馆也不是那种热闹的地方——穿越者们并不热衷于对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所以当有人来拜访罗森万时,于鄂水也感觉很稀奇。于鄂水是穿越集团最重要的历史顾问,在查考资料时透过玻璃窗看到罗森万正在和一个元老说话。

和壮汉罗森万不同,和他对谈的元老又精瘦又白净。于鄂水认得他,冰火丁,旧时空某985大学的基因专业学生,在美国、加拿大、德国都留学过。在穿越集团里是最抢手的人才,陆军想要他研发生物武器——在17世纪可没有战争法;资源部测量队也想抢他,他有丰富的野外辨识生物的经验;吴南海——农业人民委员非要他来搞转基因作物和杂交作物;卫生部需要他的分子生物技术和营养学知识。冰火丁并不是被生物老师“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这种言论骗来的,而是子承父业选择了这个专业,不过他选择专业时肯定没想到,17世纪也可能是生物的世纪,除非是腐败根本管不到的外派元老,冰火丁在穿越集团里的日子是最好过的。

于鄂水知道罗森万把冰火丁拉入了穿越集团,而普通元老肯定想象不到,毕竟他们之间的联系都不是公开进行的,像今天,只有于鄂水看见了他们的会面。

冰火丁在和罗森万痛斥宅党名不副实——这并不是宅男宅女的社团,而是死宅的反面,现充(现实充实者)的聚集地。宅党是北美帮(法学俱乐部讨论确定的称呼)组织起来,用以联络元老扩大影响力的社团,自然是一群现充,有带老婆穿越的,有带拉丁美女穿越的,有女儿的,甚至还有带老婆和小姨子一起来的。总之,本质上还是死宅的冰火丁感觉到了严重的欺骗。

宅党的活跃在领头人钱水廷成为元老院议长之后引起了罗森万的警觉——元老院议长的职责非常要紧,“分管元老院,主持元老院全面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执委会工作”。这次宅党邀请冰火丁加入,显然是因为他的欧美留学背景,符合他们的价值观。让罗森万警觉的不仅仅是他自己没有美国留学经历,如果宅党得势,他主导的法治化就没下文了,更重要的是他极其讨厌美国的普世价值,也不认为美国的制度有什么可借鉴之处。宅党到底是算错了一点——冰火丁对政治毫无兴趣,甚至冷漠,而冰火丁的老损友有一个叫罗森万的。

北美帮自然不会拒绝法治化,但是他们对法学俱乐部没有多大的亲近感——他们觉得法学俱乐部不是在搞真法治,有点抛开他们搞法治的意思。虽然罗森万也觉得马甲他们从审判的案件来看确实不符合纯粹法治主义者的要求,但是,罗森万同样知道,这群北美帮要是真搞出来了个法律共同体,肯定不会有法学俱乐部的果子吃。尽管他们不(太)可能搞出来一个北美的法律共同体,但是他们可能胡搞然后把法学俱乐部剔除出法律共同体——法学俱乐部里可没有完全懂英美那一套的。这是让法学俱乐部达成共识的第一点,罗森万还指出了第二点,那就是北美帮要搞的美式民主、美式司法、什么三权分立——元老院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搞三权分立,罗森万不停地在心中辱骂香蕉人。三权分立将民主权(立法权)也和司法权并列,在元老院怎么可能?民主至上就不可能三权分立,那群在元老院要建设三权分立的恐怕脑袋里装得不只是浆糊。搞这一套必然会惹恼实权者,是对执委权力的挑衅,要是执委们误认为法学俱乐部也支持他们搞三权分立,那对法治化进程和法学俱乐部都是毁灭性的。最后,如果法学俱乐部反对北美帮的活动,执委会一定对法学俱乐部主导的法治化更感兴趣。

在送冰火丁离开大图书馆后,法学俱乐部的秘密会议开始了。

这个会议的地点选定在了仲裁庭最深处的办公室里,马甲也应邀出席。马甲知道自己在纯粹的法治主义者那里声望一落千丈,如果不是自己也是身不由己,恐怕秘密会议就没他事了。 “你们是不是律政剧看多了?”罗森万在上学时的成绩比法学俱乐部平均水平高出一截,要不然罗森万怎么能成研究者?想要轻易辩赢他,不能用法学理论辩论、法律制度辩论还不能是外国法运行状况的辩论,因为罗森万是研究司法制度的,他相比于法学俱乐部其他成员唯一的知识短板就是21世纪国内法的运行状况,现在到了17世纪,大家都两眼一抹黑,面对他的调侃或者说嘲讽,都没有正面反对——因为他说的是事实。

英美和香港的电视剧给穿越众们留下了“不良”印象,让他们觉得觉得程序正义就是那样,然而不论是制度还是运转上,穿越众对英美的诉讼制度的印象都是有问题的。在美国,超过95%的刑事案件不开庭而是靠诉辩交易解决,超过97%的民事案件不审判而是靠和解解决,全都按法庭剧上的来怕是要积案直到几百年后。有人可能想,诉辩交易节约时间,节约成本,好制度啊,但靠这个节约警力就会被检方玩出花来:被告人认罪、提供证据,然后法官给他免死?给他减刑?辩诉交易可不是被告人和受害人的交易,而是和检察官(政府代理人)的交易。搞这一套,在17世纪明朝人看来,怕是澳宋衙门腐败到家了。民事案件嘞?民事案件在开庭前能拖出天际,您想开庭,至少经过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Discovery(披露)程序,来确保不会在法庭上搞突袭,突袭这种戏剧化情节,几乎不可能出现在美国的民事诉讼里。您真想获得法庭上的正义?没问题,交钱来。诉讼费便宜,但律师费贵得很,而且为了催您撤诉,民事诉讼费用会层层加码,每进入下一个单元就会增加费用。

“给执委会的说辞已经准备好了,就说‘只有英美殖民统治过的地方才建得起英美法系的制度,法学俱乐部严正抗议自我殖民行为’”这句话丢出去相当于给北美帮嘴里塞上团抹布然后照着脊梁骨戳下去,保证又疼又没话说。这句话至少前半句是无可非议的事实,因为确实只有英美殖民的地方才可能有英美法系的制度,而大陆法系国家不需要殖民,可以靠自己走上大陆法系道路,比如近代日本从中华法系转向大陆法系,比如晚清的新政。

但为什么会这样?根本上讲就是大陆法系的人搞不来判例法,为了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觉得法学俱乐部水平低才搞不来而没有说明这一事实。所谓判例法,是类比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类比推理的意思是前提真结果也不一定真,所以判断结果对法官的个人权威过于仰仗,而在建立对法官的充分信赖前这是不可能的。大陆法系一条法条可能需要英美法几十个判例予以说明,因为判例是具体的。比如A1时应判处死刑就不能说明A2时能判死刑,至于A1和A2是不是一种情形,或者说A属于A1还是A2全凭法官裁量(玄学),这种玄学是罗森万所不可容忍的。大陆法系法官判决有偏差可以理解,人与人之间有差别的,而到了英美法这种个人差别可能导致法律的改变、续造。而且还需要注意的是,到了现代,即使在美国,制定法也取得了主导地位,而判例法不可能在大陆法系国家占据同等地位。再说得具体一些吧,如果运气好的话,一个案件可能要适用百年前的判例,运气不好就上千年了。例如在21世纪,某人在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是否有权获得陪审团审理,法院得评估在1791年根据英国普通法是否有权获得陪审团审理。

至于极端皇汉、明粉主张的复苏中华法系,法学俱乐部都懒得回应,毕竟法学俱乐部都知道中华法系是什么,直接在元老院上说,“中华法系的精髓就是下列内容,你们能接受我们就保证做出来一个现代的中华法系:”

在清末变法时,要建立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既邀请了中华法系专家,也有大陆法系专家,还有外国专家参与制定。旧法派和新法派来回拉锯,最后旧法派死死咬定的条款,就必然是中华法系的核心内容。

《钦定大清刑律》(《大清新刑律》)中,保守派坚决要求的,以《暂行章程》存在着,在这里面法学俱乐部捡了两条交到元老院,一条是未婚男女发生关系构成犯罪,一条是尊亲属侵犯卑亲属的,卑亲属不得正当防卫。在19世纪,绝大多数国家还是认定“有夫奸”(出轨)构成犯罪,无夫奸构成犯罪绝对是大清国情。第二条直接揭露了中华法系的本质,那就是皇帝面前万民为草芥,尊亲属面前卑亲属为草芥。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卑亲属都是毫无权利可言的,用评价罗马人的话来说,就是“不是奴隶像子女,而是子女像奴隶”,子女是父母的财产,财产状告主人直接构成犯罪,不论其父母是否邪恶。秦代以前,父母打死孩子不构成犯罪,后来只要状告子女不孝,官府自动成为父母的执法机器。有一个法制史故事说,一个县官受理了寡妇告自己儿子不孝,但他调查后发现,儿子没有不孝,是对寡妇改嫁表示反对,就要利用官府借刀杀人。而孩子也是元老,元老人人平等的观念面前,这都是不可容忍的。工业化社会不使用童工不是因为不能用,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中也说明了,女人儿童在机械生产时代比男性差不了多少,男性反而由于价格高不受欢迎。澳宋自然也不可能容忍自己未来的劳动力受损。而在罗马,早就有了对雇佣合同的规范,如果一个父亲出卖儿子(让自己儿子去打工)三次,就会去除家长权,这也在中华法系中不可想象,甚至罗马法反对残忍地对待奴隶(劳动力),当然,这是斯多葛学派影响成果之一。中华法系的基础就建立在人人不平等的基础上,元老当然和土著不平等,但问题是,中华法系的人人不平等是以官位和亲属关系论的,元老显然不希望用这两样构建不平等的制度。

“想要彻底断了北美帮和中华法系拥趸的想法,最好就是彻底建立大陆法系”罗森万伸了个懒腰,姬信开玩笑说,“倒也合适,罗马的标志是SPQR(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罗马现在的市徽上也有SPQR,我们也有元老院,我们的口号可以做成,‘SPQS’(元老院和大宋人民)?”罗马有奴隶,虽然官方评价是奴隶社会,但奴隶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虽然有贵族,但平民争得了很多权利。罗马把地中海变成内海之后,搞出的法律是兼顾各民族习俗与观念的法,是为了普世(字面意思,罗马几乎征服了所有摸得到的文明世界以及不那么文明的世界)而诞生的法,因此罗马法可以成为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民法的源头,法律的基本概念从古罗马五大法学家(这五位法学家的名字属于法学生必背内容)确定之后就没有明显改变过。而英国法吸收了一部分罗马法精神之后,主要依赖的还是大不列颠的土著习惯法,用在澳宋肯定不合适。

与中华法系不同,罗马法绝非农业国的法,罗马法的核心是民法,确切地讲是市民法。罗马法划时代地创造了“自然人”的概念,在此之前,“人”是没有独立地位的,而是作为家族的一部分存在。制定罗马法时显然也考虑过以家族或家庭为调整的基本单位,但不同民族的“家族”规模相差太大,于是“人”第一次被赋予了独立的意义。罗森万成功用罗马在法学俱乐部元老中描绘了一个愿景:和罗马一样,伏波军所及之处,就是澳宋法的所及之处,澳宋法将成为真正意义的“万民法”——罗马法分为市民法、万民法,市民法是罗马市民适用的法,是“民法”的语源,日本人翻译时,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农村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去掉了“市”改为“民法”,后传入中国。而万民法就是非罗马市民适用的法,而元老院与非元老院正好也构成了两个阶层,正好也对应了“元老法”和“万民法”。

“《拿破仑法典》是以《法学阶梯》(《国法大全》之一,五大法学家之一盖尤斯的著作,罗马法教材)为蓝本制定的,现行法国民法典也是《拿破仑法典》(的修订版);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以《学说汇篡》(《国法大全》之一)为基础制定的。日本民法受到法国和德国的影响,台湾地区的‘伪民法’受到日本的影响,旧时空里还有学习德国的意思。恩格斯说,以罗马法为蓝本的《拿破仑法典》,不愧为‘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8页)。他还说:‘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1页),马克思也指出,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454页)”——法律顾问办公室《关于民法法律移植对象选择的建议》而古罗马的法学家地位在法律体系中是极高的,早期法学家的论述可以直接当法律用,这一点如果法学俱乐部的人不知道就只能怪自己没好好听讲了。

但罗马式的民法不可能一蹴而就,眼下需要斩断北美帮对法律共同体的影响,之前搞的陪审团制度显然是马甲等人没有深思熟虑就确定的,马甲做了不痛不痒的内部检讨之后,在轻工业部干活的杨独鸣请求发言。

杨独鸣要比罗森万更好相与,要不然也不可能进入轻工业部,早早地摆脱基本劳动力的地位。不比除法律外几乎没有特长的罗森万,他又懂管理又懂会计,只不过这些能力并不会带来法学俱乐部的内部声望罢了。

“我们不能允许陪审团制度大行其道,如果他们想要司法民主,我们就要求恢复雅典500人大会审判,正好,我们元老院人数够。”五百人大会审判最著名的“成就”是处死了苏格拉底,这一点法学俱乐部的人当然都知道,只不过都不说。元老院不能每个案件都使用五百人大会审判,审判元老时用用也未尝不可(前提是审判元老不是常态)。

“陪审团制度是一个成本很高的制度,”没有比成本更能说服实用主义哲学占据头脑的元老院了,“陪审团需要选取、回避以及法官指导,而且必须要伴有复杂的证据制度”因为与法官不同,受过职业训练的法官可以认为懂得非法证据不是证据,而对陪审团不能指望,只能直接不让非法证据出现在陪审团面前,这也就意味着事前要解决证据问题。事实上,法律剧里看到的都是小陪审团,还得有大陪审团决定是否可以起诉。

“陪审团毕竟是普通人,他们会随着感情去裁判”马恩就举过一个例子,英国让工厂主当陪审员审判工厂主雇佣童工,结果肯定是工厂主胜诉。再举一个让执委会更愿意接受的例子:“华尔街的银行家可能宁愿在无罪时选择认罪、辩诉交易也不愿意接受平民组成的陪审团审判,因为必然会判他有罪”意思是,如果执委元老有一天下狱,很可能一开始就注定要被送至地狱。 杨独鸣继续说,“有的元老就是喜欢英美的戏剧式审判,”他当初也是玩了某GBA游戏被里面的戏剧化审判而来学习法律的,“最让他们刺激不会是律师们用尽伎俩打动陪审团,普通人的感情受到影响继而他们胜利,而是交叉询问制度”,交叉询问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你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不要去问,而法官又不能问问题。“战后日本引入交叉询问,搞得并不好,我们引入……”“就算我们能力真的达不到,也不要说出来”“但那是因为现实条件所限,不能怪我……”“不懂法的元老可不会关心这个”

被罗森万打断的杨独鸣耸了耸肩,继续说:“交叉询问一来,诉讼策略就成了决定法庭胜负的关键,双方都向陪审团展示自己希望看到的事实,都对事实没有任何兴趣,都在比赛谁故事讲得更招陪审团喜欢”

“而非职业化的陪审团能不能胜任认定事实……”“也不要质疑元老的能力,他们自信心足得很,我们要说的是”陪审团的复杂设置浪费了元老的时间,但是我们需要司法民主,所以“我们建议采纳大陆法系的参审制”

从法学角度上讲,旧时空的人民陪审员也不是陪审制,而是参审制。陪审制的重要特点是职业法官只负责法律适用,非职业法官只负责认定事实,理由是认定事实不需要专业素养,更需要良知?不过美国陪审制中,陪审团认定了事实,在某些情况下法官也可以推翻,陪审团也不需要说理,只需要凭良知(看心情)。参审制中,非职业法官发挥和职业法官相同的作用。

“总的来看,大陆法系参审制更为简便,适合草创时期的穿越集团。可以尽可能小地被感情影响,现有的资源也可以为参审制作好充足准备”——法律顾问办公室《关于试行陪审员制度的建议》杨独鸣结束了发言。只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运行状况都一般,因为大陆法系强调法律本身,诉讼是规范出发型诉讼,比如起诉时就要说明什么权利,而英美法是事实出发型诉讼,重要的是事实而不是权利主张。就以德国为例,德国民法典刚完成时德国法律人都没一下子搞懂,更何况是业余法官?这意味着,参审制下,很容易由职业法官占据主导地位,职业法官指导案件的审理,契合法学俱乐部尤其是罗森万的胃口。

“要让宅党变成真正的宅党”罗森万慢慢端起桌上的红茶菌,抿了一口,心里暗想着:

リア充爆发しろ。


参考文献:

曾代伟主编:《中国法制史》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

梅因:《古代法》

理查德·弗里尔:《美国民事诉讼法》

牛建华等:《德国“荣誉法官”制度评介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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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20-3-14 20: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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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0: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强了,市政院过来顶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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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02: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要抛弃陪审制了,话说法学口元老真正去过英美留学的很少吧,从倾向上看,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会搞陪审制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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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飞机wiki贡献章

发表于 2020-3-15 04: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挖新坑。
芳草地撞钟工友 吴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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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0: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熊三一 于 2020-3-15 10:18 编辑

看第二章的时候,感觉最近看的罗翔单口相声还是有点用,至少能看懂。
独孤的罪名较小的问题在于治安队当时责任不明,要是真有人袭击驻地,治安队如果不去保卫,事后也难免被扣一个不作为的帽子。
而且法律都没有,何来依法处置?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独孤事件并不违法,因为当时根本没有成文法,所以不应该接受法律处理。行政处罚非常合适。
另外把这类事件中的规划民当作工具这一点我不赞同。直接受元老指挥的可以这么解释,规划民受元老指挥后又指挥规划民的怎么算?
工具是否能利用他人作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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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

发表于 2020-3-15 10: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这会造成一个法律漏洞。
由于元老是不受处罚的,或者处罚非常轻。
所以一旦有规划民犯罪,只要有元老愿意保下他,就可以以此为由,将规划民脱罪。
这个漏洞等于事实上鼓励包衣奴才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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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Glamorgan_tyres 发表于 2020-3-15 02:41
终于要抛弃陪审制了,话说法学口元老真正去过英美留学的很少吧,从倾向上看,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会搞陪审制

正文里没看到采用陪审团制度啊,不过元老院这种寡头共和,以后权力肯定来自资本和议会,陪审团制度也可以考虑,毕竟大陆法系法官容易被行政权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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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7 00: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qmx 发表于 2020-3-16 14:44
正文里没看到采用陪审团制度啊,不过元老院这种寡头共和,以后权力肯定来自资本和议会,陪审团制度也可以 ...

审独孤求婚和司凯德是用的陪审团,不过审普通规划民不是,好像连参审制都不是,直接法官决定了。我后面想了想,审元老用陪审制本质上还是政治博弈结果,大部分元老不会同意将审判元老的权力直接交给少部分法学口的,这样除了少部分高级元老,大部分连影响案件的权力都没有。采用陪审制虽然案件也是会被上面大佬影响,但对于酱油众来说,他们也成了被争取的对象,那就有实现利益交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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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7 08: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Glamorgan_tyres 发表于 2020-3-17 00:15
审独孤求婚和司凯德是用的陪审团,不过审普通规划民不是,好像连参审制都不是,直接法官决定了。我后面想 ...

那可能是我忘了,不过司凯德不是询问吗,还上了法庭?审元老肯定不会不会让法官直接裁决,要么陪审图要么比较代表比较广泛的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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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00: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qmx 发表于 2020-3-17 08:41
那可能是我忘了,不过司凯德不是询问吗,还上了法庭?审元老肯定不会不会让法官直接裁决,要么陪审图要么 ...

名义上叫质询会,实质是接受陪审团裁决,基本上是全体元老投票决定是否有罪,可以再回看下女仆革命后面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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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08:3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lamorgan_tyres 发表于 2020-3-15 02:41
终于要抛弃陪审制了,话说法学口元老真正去过英美留学的很少吧,从倾向上看,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会搞陪审制

所以我才怀疑是英美港的电视剧影响导致的。不过现在中国也在试点让陪审员认定事实,职业法官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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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08:5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三一 发表于 2020-3-15 10:16
看第二章的时候,感觉最近看的罗翔单口相声还是有点用,至少能看懂。
独孤的罪名较小的问题在于治安队当时 ...

即使需要维护秩序(且有权维护秩序,对公权力如果缺少法律的明文授权一般认为没有权力,除非能用某种方法解释出来:假设元老院授权独孤开枪击毙元老却没有授权开枪击伤元老,可以推定其有权击伤,但元老院没有任何明确授权时就应视为没有进行任何授权),其意图使用火器也已经超越了限度(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不得不伤害时尽量少的损害私权)。土著指挥土著怎么处理,这个我觉得可以参考罗马,奴隶甲指挥奴隶乙攻击了一个元老,那法律上其实就是物指挥了物(只是物会说话,有意志,是活的)按现代物权法,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物造成损害的责任(只是土著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尚待明晰)。如果元老有监护过失,也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如果元老院要让土著的人格低元老一等,不应让土著背负元老级别的注意义务和责任,就像雅典贵族掌握政治权力就要负责筹集军费,买战舰,自费装备上战场。我觉得如果姬信元老觉得土著人格低元老一等不可避免的时候,至少会支持这种观点。至于罗森万,他喜欢让罗马法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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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08:5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lamorgan_tyres 发表于 2020-3-17 00:15
审独孤求婚和司凯德是用的陪审团,不过审普通规划民不是,好像连参审制都不是,直接法官决定了。我后面想 ...

雅典500人公审大会就完了,审元老的权力肯定不能由法学元老专断,不过英美陪审团没有移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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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09:0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mx 发表于 2020-3-16 14:44
正文里没看到采用陪审团制度啊,不过元老院这种寡头共和,以后权力肯定来自资本和议会,陪审团制度也可以 ...

其实这在美国也得看州的。联邦法官确实,永久任职,很难被影响(所以执委会不会喜欢,宅党推进这个会受到阻力,乃至破坏法治化进程,所以主角要策动反对宅党),但州法官就不好说了,有的州法官是选举产生的(也就是对选民负责?受民主权影响和受行政权影响同样一言难尽),有的是州长任命的(行政权),他们一般都不是永久任职(不配合就没有下一届),很容易就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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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南洋船票

发表于 2020-3-23 0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Gaius 发表于 2020-3-23 09:02
其实这在美国也得看州的。联邦法官确实,永久任职,很难被影响(所以执委会不会喜欢,宅党推进这个会受到 ...

好吧,对美国的了解不多,感谢科普。不过元老院一旦退居幕后,不在参与新政,肯定倾向法律不受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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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09:2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三一 发表于 2020-3-15 10:24
而且这会造成一个法律漏洞。
由于元老是不受处罚的,或者处罚非常轻。
所以一旦有规划民犯罪,只要有元老 ...

我感觉只要元老不是石乐志,不会轻易替规划民担责,轻了叫御下不严,重了叫结成元老外小团体,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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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美开坑,紫薯布丁!支持法学大佬支持元老院法治建设!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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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我把这篇同人贴到临高启明的wiki那边wiki那边同人收录得有点慢了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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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lgqm.huijiwiki.com/wiki/ ... 2%E5%BC%A5%E6%96%AF
链接,如果大佬有问题的话可以去wiki那边修改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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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lgqm.huijiwiki.com/wiki/ ... 2%E5%BC%A5%E6%96%AF
链接,如果大佬有问题的话可以去wiki那边修改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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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lgqm.huijiwiki.com/wiki/ ... 2%E5%BC%A5%E6%96%AF
链接,如果大佬有问题的话可以去wiki那边修改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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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

发表于 2020-3-23 09: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我的网有问题怎么每次一发就发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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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10: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ius 于 2020-3-23 22:07 编辑

第四节 老二刺螈

穿越集团在1628年的秋季没有遇到台风,1629年的台风中,百仞城和博铺基地的房屋倒塌上百处。罗森万在深夜——也不知是不是深夜,外面一片漆黑——独自发愣,细数D日至此的自己的所做所为,仍感力有未逮。等到了1630年的台风天,罗森万还是在发愣,只不过多了枕边人。

女仆革命之后,罗森万买了个A级女仆,但是他心里并不情愿。他并不信任归化民,更不信任土著,他连信任元老和元老院都难以做到。只要一有机会,不论元老还是归化民就会中饱私囊,没有法律的秩序,归化民、土著乃至元老会为了利益毫不犹豫地暗害元老。他绝不相信教育与善念可以约束人。

他只信任法的治理。柏拉图的《理想国》描绘的是哲人王,而现实世界不存在完美的圣人,所以次一等的治理在柏拉图看来恐怕就是最好的治理。

次一等的治理就是法治。法用以定分(四声,名分)止争,人人和谐友善,如果没有争与分,也不需要法。正是因为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相信人性皆善,所以才要依靠法律去惩罚、奖励、确定名分、消除争议。人不可信是法的预设,是罗森万成为狂热的法治信徒的理由——因为他也不信任人。如果法信任人,那是为了在生产力有限的前提下节约资源,是无奈之举——例如法预设法官没有受贿,而不是预设法官受贿偏私,因为后一种情况意味着恐怖的监督投入,而不是因为法不认为法官可能受贿偏私。再比如地方保护主义在任何国家都会存在,在案件审理完毕后,为了节约资源,法一般只能信赖法院没有搞地方保护,偏袒本地企业,而不是要求从头再来,但是在审理之前,法很乐意怀疑法院有没有地方保护。比如说现在正在进行的,将铁路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管辖的法院的改革。

罗森万买下女仆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另类,继而继续自己的酱油生涯。他有些怀疑执委会对抽签做了手脚,因为他本来按顺序第N轮才能轮得到他,他的签是和冰火丁的签交换来的。冰火丁可是穿越众里的红人,很多穿越众急需的人才抽到的签都不差。冰火丁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一刻没有选择买女仆,而是把签给了自己。这下子换罗森万骑虎难下了,要是拒绝的话,冰火丁可能对自己起疑,不拒绝的话,又要花大价钱在自己床边放上一个陌生人,这让他十分恐惧。罗森万使劲追问了冰火丁原因、冰火丁扭扭捏捏告诉他之后,罗森万大笑三声,拿上签买下了得分最高、最贵的女仆。她并不是罗森万看起来最顺眼的,但他需要一个符合大众审美的。

在冰火丁告诉他不买女仆的理由的瞬间,罗森万脑子里一阵噼里啪啦的电光火石,无数人物、无数事件、无数知识涌入脑海让他有些上头。那个时刻的意义在1630年台风结束后才显现出来。

作为边缘化的酱油元老,没有掌握权力的罗森万每天的工作单调、重复。往往就是坐在大图书馆的某处,端上杯咖啡,一天时间就过去了。只不过这日有些特殊,早上他向他的女仆,维娅交代过,自己会晚些回来,但晚饭一定会回来吃。他并不知道维娅是否羡慕那些有权势元老的女仆,有没有可能被其他元老拐走。他在怀疑,但也在不断克服自己的怀疑。

他踏上了飞云号——宅党或者北美帮的老巢。在顾问办公室提交了若干项动议之后,顾问办公室对美国化或英国化的敌意已经锋芒毕露,这是文德嗣等真正的掌舵人乐见的,北美帮的意图已经不能再明显了,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忠诚值得笑纳。至于宅党在执委的钱水廷则从法学俱乐部里的不知名人士——俱乐部里也有从世界第一的法学院(耶鲁或哈弗)里回来的宅党发展对象——那里套出了罗森万的底细,以及他策动了顾问办公室的转向。皇汉社虽然对法律顾问办公室的罗马化倾向嗤之以鼻,对他们不留情面地否定复兴中华法系表示愤慨,但看他们要抡圆胳膊和“香蕉人”(皇汉社的香蕉人名单远比罗森万的名单长)大战三百回合时,还是要给他们加油助威。

接过钱水廷递过来的咖啡时,罗森万仍然保持微笑。这一次会面并非钱水廷设下的鸿门宴,而是罗森万发出的要约,理由是准备向元老院提出动议,想向议长讨教一下提案的技术、演讲的技巧。钱水廷肯定不会相信他的鬼话,大概是来刺探军情的?但钱水廷也想见这个家伙一面,要大概清楚这家伙想干什么:皇汉对他们的敌意很好理解,而他也有留学经历,他为什么会敌视北美帮?钱水廷当然想不到,如果不是这一番重拳出击,宅党在未来要么和法学俱乐部一起埋没,要么法学俱乐部彻底沦为学术小团体,要么宅党完蛋。而陷入法学俱乐部全面阻击的宅党,只要稍微用力,宅党不过是可以被执委控制的小波浪,执委会没有必要彻底摧毁他们的希望,从而避免了最坏的结局。

罗森万嘬了一口美式咖啡。他缓缓把杯子放下,说道:“议长阁下,你看各种提案也多了,如果让你提案一定百发百中吧”来了一段稀松平常的开场白,罗森万自己都有点不适应。 “没想到你突然想从幕后走到台前了?”钱水廷反问他,罗森万收起了笑容:“那好吧,我其实对怎么提案也没有兴趣。”

“哦,是吗?”“我是来和你谈暂时停火的”这句话的直白倒是呛了钱水廷一口,“吼,既然你都这么直接了,你也算海龟,停火前我也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开火”

罗森万当然不会向他分析法制化趋势的发展会使俱乐部与宅党全面对抗,只得慢慢说道:“我不喜欢美式咖啡,更不喜欢你们”“我还以为你是个阴谋家,结果是个潜在皇汉?”“当然不是”他耸了耸肩,“我不喜欢你们的做派,只要是美国的就是对的?”他哼了起来,“我不相信世界存在着神秘主义意义上优越的民族性或者制度,橘枳之辩也适用于制度”

“具体来说的话,那就是美国的司法制度不适合我们。美国的制度适不适合美国人都得两说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上层建筑也可能滞后于经济基础,仅仅因为制度的惯性而存活,没有比以‘遵循先例’为核心观念更保守的制度了”罗森万停了一下:“为了元老院和大宋人民。”“那你还想怎么停火”“两点:

一是,我自信可以说服你们不要考虑英美法系。这是一项自我殖民运动。如果你们真要搞,我来向议长先生说明下吧,请你转告诸位北美帮哦不宅党成员,英美法是如何形成的。诺曼征服之后,(法国贵族、征服者威廉宣称英国王位)为了方便统治,设立了王室法院巡回审判。法院的法官主要依据各地的习惯法审判案件,这道理和‘遵循先例’差不太多,先例是判决的习惯。元老院不需要不合水土的英国中世纪习惯法,也不需要17世纪的海南习惯法或明朝法律。元老院要的是移风易俗,要的不是萨维尼,法律是民族精神,这样的观点,而是为权利(法)(德文的法与权利都是Recht一词)而斗争,权利自斗争而来,法自斗争而来,也就是耶林的观点。

二是,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借鉴英美法,比如旧时空的《合同法》,很多规则来自联合国的公约,而公约起草的时候美国人又占了优势,所以导致《合同法》很多规则和德日不一样,和联邦法很像……”

就在钱水廷耐着性子听罗森万高谈阔论的时候,钱水廷的女儿,钱多多回来了,她妈妈让她和客人打个招呼,钱多多扭扭捏捏地进来了。没说一句话,就红着脸跑出去了,钱水廷莫名其妙,他看向罗森万,发现他优哉游哉地端起了咖啡:“至于三权分立,我觉得我劝不动你,如果我劝动你了,宅党就完了。”罗森万也不希望宅党给执委的压力快速消退,继而拖慢法治化进程。“美国司法系统是多头的,各个法院遵循的先例也不完全一致,下级遵守上级,所以不同的州法院的法律渊源都是不同的,何况各州还有自己的立法。这一切的前提是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还当过一段时间的邦联,他们可以接受国内有五十多个法域,出州在法律上约等于出境。元老院只可能允许一个单一制政府。”指导性案例是可能的,但旧时空有指导性的案例往往是最高司法机关的观点。而只有让所有判例都具有对后诉的指导性意义才可能形成英美法系,这毫无疑问会导致出现大量的地方司法大员,他们实质上会拥有调整一地法律的权力。对不利于法学俱乐部的凝聚,罗森万也就不能轻易将意志加至法律共同体上或者说影响共同体的共识。

“时间不早了”钱水廷刚想说留下来吃饭时,罗森万就打断了他“不,你晚上恐怕没心情留我吃饭了”“啊?”钱水廷的老婆突然闯了进来,在钱水廷耳边耳语了一番,他脸一会儿变红一会儿变黑,罗森万则满面春风地走出了飞云号。

路上他“碰巧”遇到了冰火丁,他下工回家之后,都在忙这忙那。罗森万怕他后悔没有买女仆继而走上了骄奢淫逸的“不归路”,不得不给他加油鼓劲、摇旗呐喊、出谋划策。

“最近怎么样”“还好吧,星雨又拖稿了”星雨是搞电子元件的元老,也是冰火丁工作室的核心写手。

冰火丁是个老二刺螈了,漫画、动画、小说、游戏、广播剧、COS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大图书馆里当然有无数ACG产品,但冰火丁不仅想要看新的、继续死宅生涯,还想养一个死宅萝莉,甚至是各种二次元属性的后宫。这需要强大的漫画和轻小说产业,让二次元成为人们竞相模仿的对象。为此,冰火丁联合了会写小说的星雨,会画画的杨独鸣,自己则主要提供资金以及负责联络出版。要打开市场,就要有大众产品,就要尽可能扩展受众。冰火丁研究了轻小说、漫画的发行量之后拍板-——尽管他本人喜欢搞笑、日常为主题的作品,但是土著看到21世纪的生活也首先会当成玄幻故事——工作室的第一件拳头产品是《灭鬼剑》。主角身负血海深仇,不停练级和各种鬼战斗最后搭配各种各样的罗曼史,轻小说和漫画同步发售。本时空购买力低下,冰火丁为求薄利多销,《灭鬼剑》漫画为双月刊,内容也就是月刊里连载漫画的一半,用的也是最便宜的纸、最便宜的油墨,通过起威把它卖到内陆各地。《灭鬼剑》的小说版的进度则快于漫画,情节也多于漫画,漫画只展现了最有表现力的内容,这使得小说与漫画的销售相互促进,已经有些地方的土著开始自己排练《灭鬼剑》的剧目,还有以《灭鬼剑》为内容的说书先生也有不少。冰火丁通过杨独鸣也和轻工业部搭上了线,想做一批主角的cos服。


参考文献:

付子堂主编:《法理学讲演录》

耶林:《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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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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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3 10: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仓管小杨 发表于 2020-3-23 09:29
顺便我把这篇同人贴到临高启明的wiki那边wiki那边同人收录得有点慢了

辛苦啦,今天更新了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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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同人贡献勋章

发表于 2020-3-23 10: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水三帖,秒啊
澳宋贸易部
前临高金融证券交易所一期实时观察组  楼贞明
————言日月照临之道,以贞正得一而为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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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

发表于 2020-3-23 11: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Gaius 发表于 2020-3-23 10:51
第四节 老二刺螈穿越集团在1628年的秋季没有遇到台风,1629年的台风中,百仞城和博铺基地的房屋倒塌上百处 ...

老二刺螈了这梗可真多,标题都是梗
大宋澳洲行在资深仓管,坚决支持元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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