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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炮兵射击的种类 为了完成所受领的任务,炮兵分队可以采用下列几种射击: 对单个目标射击是指炮兵连、排、单炮从遮蔽发射阵地独立实施的射击,或者对单个目标实施的直接瞄准射击; 集中射击是指数个炮兵分队同时对一个目标实施的射击; 不动拦阻射击和移动拦阻射击是指在进行冲击(反冲击)的敌人运动的路线上,在一道地区(不动拦阻射击)或数道地区(移动拦阻射击)依次构成的绵密弹幕; 逐次集中射击(有单层和双层之分)是指对冲击军队正面前的或翼侧上的目标实施的、随着军队的前进逐次从一道地区转向下一道地区的集中射击; 徐进弹幕射击(有单展和双层之分)是指在己方冲击军队正面前的一道地区上(单层弹幕射击)或同时在两道地区上(双层弹幕射击)构成的,随着冲击军队的前进逐次向前转移的绵密弹幕。 第四节 炮兵分队的指挥 炮兵分队指挥员用口述战斗命令、战斗号令、下达战斗任务,以及口令和信号指挥自己的分队。 命令、号令和口令应简明扼要。命令、号令和口令可通过无线电、有线电通信、信号和口头下达。 分队指挥员受领任务后应了解任务,判断情况。此时他必须: -了解所配属的或所支援的或行动所在地带的合成部队(分队)的战斗任务及其指挥员的决心,以及了解本分队的任务; --研究敌人的编成、配置情况和行动性质; --对己方分队的编成、状况、物质和技术保障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研究地形特点(地貌、有无障碍物和遮蔽物、道路情况和越野通行条件、地形的防护性能、观察条件,以及判定方位的条件等); --考虑天候状况、昼夜时间和季节。 根据了解任务和判断情况的结果,炮兵分队指挥员应确定,为了准备当前的战斗行动需要采取哪些有助于完成任务的措施。 有时间时,炮兵分队指挥员应进行现地勘察,下达战斗任务,并向属下指挥员下达组织战斗行动保障和通信联络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与合成部队(分队)协同动作的程式,将本分队展开成战斗队形,组织射击指挥,采取适时保障分队弹药、油料及其它物资 器材的措施,检查所属分队遂行当前任务的准备情况。 在合成分队实施现地勘察和组织协同动作时,炮兵分队指挥员应在现地了解: -地物代名和方位物: --合成部队(分队:的任务;一本分队的任务; --指挥观察所的位置及其转移程式; --目标指示的方法; --保持通信联络的程式和射击指挥信号(呼唤射击和停止射击)。 在有关遂行所受领任务的各项准备措施完成之后,炮兵营(连)长下达战斗命令。在命令中应指出: I.判断敌情及敌行动性质的简要结论。 2.合成部队(分队)的任务、友邻的任务及与友邻的分界线。 3.在合成部队(分队)的方向上由上级指挥员(首长)的兵器毁伤的目标,安全距离界线。 4.炮兵营、连的任务(在炮兵编组中的地位,支援谁)、基准射向、决定效力射装定诸元的方法以及在战斗过程中开进、展开和转移的程序。 5.给各炮兵连(排)的任务(在“我命令”一词后下达)。 6.弹药消耗量。 7.完成遂行任务准备的时间。 8.炮兵营(连)长指挥观察所的位置和炮兵营射击指挥所的位置;当指挥观察所遭到破坏时,由谁负责炮兵营(连)的指挥。 在下达战斗任务的同时,应指示炮兵分队同合成分队间协同动作的程式。 炮兵连长通过口述战斗号令下达任务。向连阵地指挥员下达任务,通常在发射阵地地域进行;向指挥排长下达任务,则在指挥观察所进行。 连发射阵地指挥员是炮兵连长的代理人。他对火力排的状况、训练、战斗准备程度,以及圆满完成战斗任务负责。 连发射阵地指挥员向火力排长和各炮长下达任务时应指出: --敌情; --合成分队的任务; --炮兵连的任务、发射阵地位置、基准射向、决定射击装定诸元的方法、弹药消耗量、转移路线和程式;在变换发射阵地时对连阵地指挥车导航器材工作的检查程序; --射击任务及其完成要领(在“我命令”一词之后);在火炮旁堆放的弹药数量;观察哨的位置、编成和任务;实施直接瞄准射击的炮床位置和射击地境;消灭突入发射阵地地域的敌坦克和步兵的程序; -开始射击的准备完毕时间; --指挥信号,报知信号,及根据上述信号的行动程序; --本人和代理人的位置。 火力排长和指挥排长对本排的状况和战斗准备程度,以及圆满完成战斗任务负责。 火力排长执行连阵地指挥员的号令,领导本排行动。指挥排长向各班长下达任务时应指出: --敌情; --合成分队的任务; --炮兵连和本排的任务、指挥观察所和观察所的位置、炮兵连的发射阵地、战斗过程中转移路线和程序; --(在“我命令”一词之后指示)侦察任务和地带(侦察扇面、目标、方向)、特别注意地域、目标编号、大地连测和工程构筑程序、当指挥观察所转移时指挥车导航仪工作的检查程序、开始侦察的时间;电台按网和专向的分配、电台开机时间和工作方式、换用备用频率的程序、架设有线电通信联络的时间和程序; --指挥信号及根据此信号的行动程序; --本人及代理人的位置。 炮兵分队指挥员在战斗行动实施过程中应指挥本分队射击和转移,同时保障本分队随时准备射击,与合成分队(部队)指挥员保持不间断的协同动作,及时下达在战斗过程中产生的补充任务,向上级首长和合成分队(部队)指挥员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对分队的指挥,从指挥观察所实施;在机动作战中,从与被支援分队指挥员的指挥观察所同时转移的移动观察所实施。 指挥观察所的转移,须经上级首长允许后进行。通常,人员同时向新的指挥观察所转移。必要时,分队指挥员在自已转移期间让所属军官(炮兵营由营参谋长或炮兵连长;炮兵连由指挥排长)指挥分队。 配属给合成分队或支援合成分队的炮兵分队的指挥员通常与合成分队指挥员同时转移。 炮兵营司令部根据上级炮兵指挥员、合成部队(分队)指挥员赋予的任务和炮兵营长的指示,制定炮兵营的战斗行动计划。 炮兵营的射击计划应根据新的敌情侦察资料和受领的新任务不断加以修正。 制定战斗行动计划的结果,应标在工作地图上。炮兵营的所有军官在进行战斗行动的准备时和在战斗过程中都要标工作地图。 炮兵营(连)长工作地图上应标绘: --敌情; --合成分队的态势和任务(根据协同动作的需要标绘); --上级炮兵指挥员的兵器和其他炮兵分队为被支援的合成分队(部队)而遂行的任务; --上级炮兵指挥员的指挥所位置; --炮兵营(连)的战斗队形; --炮兵营(连)的射击任务和基准射向; --弹药消耗量和弹药现有数量; --发射阵地地域(展开地区); --在战斗过程中转移路线和程序; --每个发射阵地地域(展开地区)的最大有效射程范围; --辐射和生物化学情报; --电台呼号、主管人员代号和指挥信号。 其他军官应在自己的工作地图上标绘指挥所属分队所需的情况。 除此之外,炮兵分队还应调制下列文书: 炮兵营内: --营的射击计划表; --营射击开始装定诸元表; --方位物要图; --下达的和接受的号令和报告登记簿; --侦察材料登记簿; --目标要图; --侦察和射击保障登记簿; --指挥观察所大地连测地图。 炮兵连内: --方位物要图; --侦察和射击保障登记簿; --连射击开始装定诸元表; --连发射阵地指挥员的射击记录表; --目标要图; --连直接瞄准射击的火力要图; --火力排直接警戒和阵地自卫要图; --发射阵地和指挥观察所大地连测地图。 各炮有: --火炮单独修正量表; --射击开始装定诸元记录表; --火炮射击要图; --炮长射击记录表。 发射方法 遂行射击任务时可采用下列发射方法: --单发射; --等速射; --急促射: --齐射。 单发射,由单门火炮实施。 等速射,可由单门火炮、全排或全连实施。如果以一门火炮实施等速射,则应以口令中下达的发射速度发射指定的弹药数。全排(连)射击时,各炮应遵守口令中下达的两门相邻火炮的发射间隔从右向左依次进行射击,并且可以越过未完成发射准备的火炮。 急促射,由单炮、全排或全连在不违反发射速度规定和不影响瞄准精度的条件下以最大速度实施。火箭炮不实施急促射。 齐射,由排或连实施;火箭炮射击时,也可由一门火箭炮实施。并且,各炮应同时发射,而火箭炮射击时,可由一门火箭炮以最大允许速度发射。
炮兵分队的通信联络
炮兵分队指挥用的无线电通信工具、有线电通信工具、运动通信工具和信号通信工具应能保障在各种情况条件下迅速、隐蔽和可靠地传达命令、号令、报告、口令以及各种信息。
无线电通信是最主要的,而在许多情况下又是唯一的通信工具。它能保障在最复杂的情况下和指挥员、司令部处于运动中实施不间断的指挥。无线电通信的距离可以很远,可以通过敌占地区,可同时向通信对象传达战斗命令、号令、报告和信号。 组织无线电通信时应特别注意对敌人施放的无线电干扰的防护。改用备用频率,采用定向天线,发现和消灭敌人在我军配置地内投放的无线电干扰站,都可以达到防止干扰的目的。 炮兵分队指挥员身边时时都应有无线电台,以保障在停止间和运动中与上级首长和本分队保持通信联络。 有线电通信可以保障通话的方便及其必需的隐蔽性,但组织有线电通信需要很多人力和器材,此外,在不熟悉的地形上和在沾染地面上架设线路有着一定的困难。炮兵分队宿营时,在待机地域,在防御中,在进攻出发地位,以及有时在进攻中通常采用有线电通信。 在组织和使用有线电通信时必须考虑到:架设在地面上的被覆线线路容易遭到老乡的捡拾、敌人的渗透、炮兵射击的破坏和被己方后勤和运输车辆损坏;在沾染地面上架设和撤收线路步骤复杂且洗消难度大;通信器材笨重,架设和撤收线路的作业速度比较慢;通信线路的架设、维护和警卫需要大量人员和器材。 使用光信号等(如电光源、火源、信号弹、烟雾)等进行命令传达达时不应传递过于复杂的信息以避免信息有误,同时应考虑到地形及环境对目视的限制,尤其是常规情况下不应暴露隐蔽观察所的位置,只有在情况特别紧急或已经暴露位置不得不放弃阵地前选择此类容易暴露观察所的通信方式,正常情况下即使使用此种方法也应选择在敌方不能直接目视或观察的背坡或者林后进行传达。 运动通信工具和信号通信工具可用于各种样式的战斗行动。
从炮兵连长指挥观察所建立下述通信联络: --同炮兵营长的通信联络; --同本连所配属的或所支援的合成分队指挥员的通信联络; --同连发射阵地的通信联络; --同本连前进(侧方)观察所的通信联络; --同侦察分队的通信联络,同为本连射击服务的校射侦察航空兵飞机的通信联络。 炮兵营,由营参谋长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炮兵连,由连长负责组织通信联络。同发射阵地和观察所按专向组织有线电通信,按炮兵连长的无线电网(无线电专向)组织无线电通信联络。 有线电通信要图在地图上绘制,而无线电通信要图在纸上绘制。这两种要图是指挥排长的工作文书。 预备的通信人员和器材在进攻中位于炮兵连指挥观察所地域内,防御中位于炮兵连预备指挥观察所地域和发射阵地。当指挥观察所和发射阵地转移时,无线电台跟随自己的指挥员转移并在行进间工作。有线电通信线路应撤收,留作预备通信器材。 在机动战斗中,除无线电通信外,还使用运动通信工具和信号通信工具。利用技术通信工具,特别是无线电通信进行通信联络,应遵守军队隐蔽指挥的规定。只有炮兵口令才可以用明语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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