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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大陆 澳宋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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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第三次反围剿纪念章南洋船票

发表于 2019-6-26 14: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高启明》同人作品《失落大陆 澳宋伪历史》版权归《临高启明》版权方和同人作者所有; 为方便阅读,WIKI编辑仅进行必要的区分章节。


失落大陆 澳宋伪历史作者ID百度贴吧
hyj121000同人重要信息地点
澳宋大陆涉及方面
澳宋史书转正状态
待转正发布帖贴吧原帖
同人(大工程):失落大陆 澳宋伪历史同人写作情况完结情况
未完结首次发布
2016-03-18最近更新
2017-03-19字数统计 (千字)
14.5






  

(我想到一定时间元老院一定会推出一部伪历史。时间在库克船长探险澳洲之前。如果元老院占领了亚洲半壁母国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一定会引起怀疑。澳洲大陆一定会被发现,如果欧洲人登上大陆却发现一片蛮荒,那么篓子就被同破了。所以元老院必须推出一部伪造的历史来解释,甚至吓退欧洲探险家。)

  


第一章

荷兰人对澳洲的印象是沙漠。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对澳洲的印象是沙漠。他们第一次登陆时几乎找不到补充淡水的地方。荒漠一直延伸到海边,几乎要挤占掉每一寸属于水的地方。有风的时候地上的黄沙和红色的粘土弥散到空中打着旋,但是高度足以把人和他的眼睛笼在其中,在海面上看去就像魔鬼的军队正急驰而过。没有风的日子里沙漠闪着金光,那是其中的小晶粒反射着太阳光,鬣蜥在地上吐着信子。这一切的一切延伸到从小小船只上可见的全部地平线。但欧洲人不相信这些。Australia,来自拉丁词语 Australius,意为南方的土地。直到万历年间利玛窦进贡给朝廷的万国坤舆图上,南回归线以南还被陆地所填满,一块巨大的陆地的犄角一直延伸到了赤道以北。那个愚昧无知的,畏惧海洋的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将沸腾的海水,海妖和塞壬从地图上取下,却不知用何填补。一连串如饼干碎屑般漂浮的小岛,被莽莽丛林覆盖的陆地是唯一被发现的成果。那位英国船长在某个大岛上亲眼看到一个野蛮人用燧石砸开领一个野蛮人的脑壳。当时所有的欧洲学者几乎同时得到了结论:澳洲之大远远超过了他们想象,他们用于抵御外界的第一层防线是蛮荒,像传说中的香格里拉,西-巴西或北方净土。只有唯一的一条通道才能通向核心。南方航道,和北方航道一起,承载了一代人的梦想。
澳宋历史在短短十天内写成,所以又被称作十日谈。梵蒂冈的神父怒斥其为“渎神者的梦呓”,但对于一个世纪的人来说,这本书无异为另一本圣经。就好像他们整体先行了一部,唯一正确的发展道路就是跟从书中的道路,避开书中指出的错误。从它开头的第一个字到末尾的最后一个字,它的预言还未曾错过。但很少人知道它的起因和整体的结构只因三件毫不起眼且互不相关的小事组成。第一件事来自教堂。某一天某位元老忽然发现土著们对着一张图跪拜。路若望神父解释说是耶稣会委托特殊途径从欧洲本土带来的文艺复兴式名画。此时他刚喝了点酒,看着画里面的宽松的袍子和闪瞎眼的圣光,不知怎地想到了亚当白花花的大腿。“这算什么天堂,我手里的比他高明到不知哪里去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帝国少年的插画,拍得桌子上的圣油瓶一阵乱晃。
第二件事也源于某位元老。文学部的某位元老接受了接纳外宾的任务。他感觉接待西方人比接待明朝人要有成就得多。就算给明朝人看纳兰性德的“人生之若初见”,徐志摩的诗也会跳起来大骂斯文扫地,粗鄙少问。他惊喜地发现西方的大文学家类似拜伦哪,雪莱啊,济慈啊这些人还未出生,所以将大文豪的文章占位己有,再给西方人看会有很大的成就感。他总结出了规律:如果要描述中世纪,给他们看冰与火之歌好了。如果要让他们两股站站,给他们看爱伦坡的小说好了。如果要让狂信徒气的嗷嗷直叫,给他们一本尼采的上帝死了。只不过有一天,他乐极生悲,某一位外宾无意中提到了澳洲的沙漠,他想都不想直接把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交了出去。他后来解释这只是虚构文学,但没有用。
第三件事:一支远航船队在巽他海峡外发现一只小舟,小舟中有2名奄奄一息的男子。小舟上的食物已经耗尽,但还有剩余的饮用水。幸存的两名欧洲人被紧急救治后,约一个小时后一名男子悠悠醒转,自称自己是詹姆斯。库克。他声称自己在勘探完新西兰后意欲寻找传说中的南方航道,迎着猛烈的西风,在缺少补给的情况下在此片海域勘探了数个星期。他的水手发动了叛乱,将他和他的7名忠实手下送上一艘小艇,装上三天的补给和淡水后驾驶勇敢号扬长而去。他说他的航海日志和勘探的图片全都被水手夺走了。新西兰会成为一个前进基地,冒险者和探险家会挤满这座岛。他相信南方航路即将被发现。
经过一天的紧急讨论,元老院确立了几点基础。


1:城市的命名:东京、西京、南京、北京、以冰与火之歌的地名为主,塔斯马尼亚岛就叫龙石岛,墨尔本就叫风息堡。小城市以台湾小城为名,比如蓝山城就叫九份,金瓜石。然后就是以当地地名,比如盐湖城,实再不够加上宋朝年号,比如绍兴,建隆,开宝。。。。。
2:发展程度:二次工业革命后期,
3:如何吓退欧洲人
方案1:切尔诺贝利版:在战争中一种可怕的新武器被发明出来:贫铀弹。导致水源,土地受到污染。国家被抛弃了,所有能被拆卸的一切。钢材,水泥,全被拆卸抛入大海,剩下的则被风沙埋没。幸存下来的人的基因有了抗体,但土地以不适宜居住。他们为荒芜的土地洒下植物,希望植物能消除辐射。但等到土地的辐射消除需要几代人的时间。于是,他们开始了寻找新家园的故事。评论:goooooood
方案2; 希特勒版:澳洲人对西方人极度仇恨。把所有人关进集中营,皮做成手套,脂肪做成肥皂,骨灰拌饭或者做成肥田粉。来一个抓一个,来一双抓一双。 评论:已阅,狗屁不通,但可以编进历史,我们需要一个魔王。
方案3:愤怒地葡萄版+马尔萨斯版。土地沙漠化,粮食不足以支持庞大的人口,大饥荒 评论:不合理,因为大规模消除人口后可以使少量人活下来,但必须编入历史。
(资料:最早航行至澳大利亚的欧洲人是荷兰人。自1605年起,荷兰人W.詹兹、D.哈托格、A.J.塔斯曼等先后勘察和登上了澳大利亚的部分海岸。1642年,塔斯曼发现塔斯马尼亚岛,1644年又发现大陆北岸。塔斯曼以荷属东印度总督范迪门之名,将塔斯马尼亚命名为范迪门地。澳大利亚大陆则被荷兰人称为新荷兰。其后,英国人、法国人接踵而来。1688年,英国人W.丹皮尔在澳大利亚西北海岸的金湾附近上岸。这是欧洲人第一次登上这个大陆。1770年,英国人J.库克远航太平洋,在澳大利亚东南岸的植物湾登陆,并以英王乔治三世的名义占有这块土地,命名该地为新南威尔士。)
(懂为什么要遍历史了吧。在元老院还不能触及澳洲的时候欧洲人就到了。如果他们定居下来,繁衍生息的话,这画面不敢看。所以一份伪造的历史是必要的。)


君主不应受任何道德准则的束缚,只需考虑效果是否有利,不必考虑手段是否有害,既可外示仁慈、内怀奸诈,亦可效法狐狸与狮子,诡诈残忍均可兼施。为了达到一个最高尚的目的,可以使用最卑鄙的手段”。
马维理,他的名字中含有维护理法的含义,但人们总以另一种读法来理解。“维利”或“唯利”。在他成为摄政之后他享受这他的名字被那群理学家们念出,事实上,他们到了异域就像植物在异域的土地上枯萎一样消亡。为了生存,理学被抛弃,儒学被抛弃,生存的压力迫使他们抛弃旧时的一切。而他,则是这一切的掘墓人。
在未来的西方,一门叫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支兴起。他们惊叹历史竟如此相似。在16世纪一位佛罗伦萨人和他持有同样的理念,他们甚至同样生于一个没落的商贾之家。历史学家解释说:在同样的社会条件下一定会出现一个结果,从另一种角度看,如果没有他,澳宋将不复存在。
与西方的那位不同,他是一个实践者,以当时的文献比喻,一个肉食者。他是最初的登上渤泥国的30艘船上的一员。他曾和那30条船上的所有人受到过渤泥国国主的款待。他进到过皇宫之中,品尝过水果和满是香料的菜肴。欣赏过皇宫的花园中大象在驯象员的指令下起舞。于是他默默的记下皇宫的出入口,侍卫手中的武器样式,在雨季之中那桐木的皇宫墙壁能否被火种点燃。
在此后的日子里,大船一艘艘地进到港口之中,宋人仍有机会进入皇宫。士人、道学先生进到皇宫之中为太子教授汉礼,汉制,为他们带去四书五经。商人们为国王的皇妃们送去丝绸制的衣物,为国王本人带来玉石和宝剑。国王允许他们砍伐森林中的树木,借用港口建造大船。有时候马维理借助他祖上曾是回民的身份出海去天竺,和大大小小的莫卧儿帝国的王公们和邦主们作生意,再将运来货物中的一部分送给国王。他的钱袋也渐渐膨胀起来,日子本因这样过下去。
在某一日他偶然得到一张地图,画的是他们国土的南方,有一片极为广阔的大陆。于是在一周之后,一艘大船满载着20名宋人和50名勃尼国水手在一个夜晚悄悄出了港。马维理在大船出海后一直在计算。他清楚地知道渤泥国不能永远容忍他们。这个国家只要他们不断从口袋中掏出的东西,即使现在的国王是一位仁慈的国君,他最大的要求只是让宋人每天三次朝着麦加的方向朝拜。只要新君登记,一切都会化作泡影。他就在家中算着敌我的实力比,留给他们的时间,沙盘推演。等待的时日里,他逐渐变得一贫如洗,但他丝毫不担心,因为他的生意比吕不韦大得多,他所要买的,是一个国家。
在一个月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艘伤痕累累的船回到了港口,只剩下5名宋人和10名渤泥水手,他们报告确实发现了大陆。于是这艘船在它的下一次航行中被海盗打劫了,凶残的海盗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又是一个夜晚,穿着渤泥军服的暴徒忽然袭击了宋人的住所,当宋人的军队被惊醒,整条街都被染成了血色。这时一直渤泥军队被开拨过来,看着满地的鲜血和杀红了眼的宋朝军队一脸惊愕。宋人摧枯拉朽地击溃了渤泥军队,又摧枯拉朽地冲进了王宫,将老国王从他的床榻上托下。马维理没有参加这次行动,但他得到了被皇上引荐的机会。
在文武百官的面前,他轻叹一口气:”蒙古人要来了呀。”
后人评论马维理有春秋遗风。重耳和拥护他的大臣们逃难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热情款待他们,重耳几乎乐不思蜀。但有一天,大将军狐偃将重耳灌醉,将齐桓公送给他们的别墅付之一炬,第二天重耳醒来,已然在荒野中的马车上,马车向晋国的方向奔驰而去。他和几千年前的先人一样,打了一个赌注。
他们两个都赌对了。
在2个月后,百余艘大船扬帆出海,留下一个被掏空了根基的王国。少数留下来的人也如愿以偿,他们成了这个国家新的统治阶级,知道在一次被称作“印尼排华”的事件中被屠杀殆尽。当幸存者们朝着南方,向那片只在地图上存在的南方土地前进,他们发现那片大陆上已近建立起了一座城市。它的名字叫君临。
(欧洲人叫那片大陆Australis,拉丁语意为南方大陆,音译成中文就叫澳洲。而且帖子而已,同人而已,不要太当真,至少比亚特兰蒂斯陆沉的故事可信得多。)
(预告以下,接下来我会写教会的创立,主角叫约翰.罗尔斯.肖,中文名字罗孝全.......)


第二章  教会

西方人应该感谢上帝的恩赐。在澳洲附近,在香料群岛,在泗水,在爪哇的苏丹何止上百,在印度的帮助何止上千?从菲律宾的棉兰老到红海畔的摩加迪沙,伊斯兰的势力范围及其广大,再给一个郑和的船队也行驶不出。但在1312年那位被冲上海岸的外国人是一位基督徒,而且他来自英国,一位来自英国的莱昂纳多.达.芬奇。
在落潮之时,在澳洲东北海岸的一个叫”金田”的小城镇,一名渔夫在海滩上发现了这位圣徒。他当时极为狼狈,头发上挂了一丝水草,衣服被海浪冲刷得破破烂烂,皮肤上是海水被太阳蒸干了的盐渍,自然没有人认为他是个圣徒。嗨,即时在后来的教会的描写下”他被海浪轻轻地托起,送到岸边,他神情安详,身体微微地发出圣洁的光芒。”在老百姓眼中他也比一苇渡江的达摩狼狈得多。当然也没有人把他当作妖怪,村民们给了他一把斧子,让他自己盖一座房屋。
他会写中文,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学会了说。他说自己的名字叫约翰。罗尔斯。肖,来自英国。宋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罗孝全。党他能熟练掌握中文之后,几乎整个金田镇的居民都出来看这位会说中文的洋人,有些孩子甚至蹲在他的屋外看他每天干什么。孩子们只见他的书桌台上同时摊着两本书,不断地在上面划掉一些在添上一些。在每天晚上,他走到原野上仰望天空,孩子们也跟着他。他在夜色下的原野上奔跑,孩子们也跟着他奔跑。他有时突然停下,拿出一张折叠好的大纸 ,用笔记下点东西。有时候是密密麻麻的鬼画符,孩子们就不耐烦地散开,有时是图画,孩子们就凑到他身边看。在夜半,孩子们散了,而他盯着天上的星星,四颗星排成一个十字。
整整一年后,他带着两本书只身来到君临。一本是他翻译的圣经,一本是南半球的万年历。他将他的万年历交给了钦天监,然后没有了下文。他在君临的铁匠铺街租下一间小屋,和铁匠,木匠,泥瓦匠们住在一起。他与他们同吃,同住,看着红色的铁水在模具中滚动。他委托木匠帮他打造了一把米尺,委托铁匠帮他打造了一个砝码,他又委托木匠帮他将两根木板交叉在一起,定在小屋的墙上。很快地,他成了这条街上最大的主顾。。他乡各个铺子发下订单,让他们加工布匹,木材,贴片,除此之外,他数着万年历上的日期一天天过去,他等待着什么。
某一天,他的住所中加入了一名铁匠学徒。大概14,5岁,但身材十分强壮,最让人注目的是他的一头黑发。他谈吐得体,会算数,写字,他的工具箱种有一本浸满油的天工开物。他对这位来自西方的先生钦佩万分。罗尔斯教他透视法和三视图,教给他西方的度量衡和历法。那孩子学得飞快。他在一个月内学会了英文,正如他的老师在一个月内学会了中文一样。他请求老师给他取一个名字。罗尔斯给他取了个名字:星期五。 孩子皈依了基督教,罗尔斯带他去海边完成了施洗。他给他讲起圣经中的故事,还有一个叫莱昂纳多.达.芬奇的意大利人。他讲述道他能发明出让人在天上飞,潜入水中的机械。他讲道他画中的人物被人长久地记住,但他的图纸和他的机械的草稿被人渐渐忘却。他给他讲述历史,给他讲述亚瑟王的故事,七次十字军东征,罗兰之歌,讲述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
“圣经中的故事真的是真的吗?”孩子总是问他。
“那大部分是隐喻。”
孩子想接着问下去,但罗尔斯笑着阻止他。”我知道你想问什么,”那为何世界充满了不公?”我会回答你,但你必须自己去想。”因为他给予了我们选择的自由,他赋予我们一个崭新的世界,赋予我们改变它的智慧和力量。他给予我们选择正确和错误的权利,给予我们面对未知的权利。”

在九月份,这个澳洲的春日,罗尔斯发明了播种机。牛拉着的犁在图上翻出深深的沟,然后犁后面的小车将种子一粒一粒撒入沟内,只有很少人注意到罗尔斯在胸前做的小小的动作。
在十月份,在广阔的田野上,少年在一个像巨鸟一般的飞行器上飞行,罗尔斯骑着马在地上奔跑。
某一天一位客人来到了铁匠街。他的头顶光光,身体肥胖,虽然人已经很老了但脸光溜溜的,看不出皱纹,丝绸衣服上漫着一股脂粉味,他开口时声音尖利,是个阉人。他一定是从崖山南渡时的那批宦官中的一个。他比划出一个请的手势,在铁匠铺街的煤渣路上走着,然后转到青石板路上,他们来到一处别墅前,一名侍者帮忙打开门,一位老人迎接他们,他将两人引到一张桌子前,桌上摆着一些零食瓜果,和一大盆奶酪。
“啊我只是个商人罢了。我把牛啊,羊阿,卖给想在西边的草地上放牧的人,在从他们那儿收来写乳制品所以吃的最多的就是奶酪,奶酪,吃得肚子都鼓起来了。”
“所以你大可叫他奶酪贩子。”太监笑着说道。
“好了好了,就说说你的小小宗教吧。”老人说到,“我的所只的宗教只有两类,一类是为朝廷服务的,像是佛教和道教,另一类是为了造反,像是白莲教,无量教,摩尼教,那么西方来的先生,你的宗教属于哪一类呢?”

"叔叔,我了解他们的教义,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体系了。和那一些邪教没有关系。"天哪,那还是那个孩子吗?他穿着一身长衫,体格健壮但覆在他身上的一股灰气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干练之气而不失儒雅之气。他曾受过苦难但这是从他的延伸中不服输的劲表现出来的。他只有十六岁。
"你不懂。"老人笑了,"我姓马。曾来自桂林,这代表了我即使不是个回教徒,我祖先也是。我清楚地知道那是什么。它曾造成什么,它即将造成什么。"随即两人开始辩论起来,引用登山宝训和圣经两本书中的经典。罗尔斯发现他教出一个好学生。而太监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时不时地抛出一两句资治通鉴或战国策中的东西。他们三人形成一个奇妙的组合。但他们没有吵架,也没有骂类似斯文扫地啊,异教徒啊,之类的言论,很快,孩子就插不上话了,因为他们的话题变成了基督教是否对现在的政权有利,老人不像是伊斯兰教的信徒,而太监也不像是儒家的信徒。他们的话语中找不出对这些事物的尊敬,可能因为伊斯兰教反对老人来到这块地方,而儒家给了太监那一刀。
“你能否像你的同乡对付异教徒一样对付一个宗教?”老人问罗尔斯。
“我只是一个学者,我只会辩论,不会煽动。”
“那就在语言上对付它。用大量的观点,书作淹没它,使得它没有喘息之气。把握言论,掌控喉舌,使民众的思想渐渐改变。”老人把口气一扬,“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的宗教有几千年的历史,它的著作能填满我们的这座城市。几百代人,包括皇帝和政权本身都在不断地完善它。它已经流入所有人,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的血管里。不亚于基督教在欧洲的影响力。也就是说,你单枪匹马地,抗衡一整个世界。”
“但我们别无选择!”老人站起身来,咆哮着。在此刻他显示出了作为一个总督和一个亲王的高贵,“儒家在慢慢烂掉,就像种错了地方的植物一样,但这烂掉的速度不够快!你看这君临城里,到处是陈腐的气息,有人就想让贫民工作,自己当个甩手掌柜,有人想用我们手头这么有限的资源造一个宏伟的皇宫,然后自己也可以建豪宅了。西方有如此广袤的土地,也有人不思进取,怕了亚夏的草原,说我们会变成像蛮夷,蒙古人一样,然后他们就龟缩在现有的土地上玩他们的土地兼并!我们的人口是如此稀少,而竟然还有人想要三妻四妾!告诉他们我们来到这片土地是天定的命运,告诉他们西方有广袤的土地等着他们,发挥他们千年农耕民族的精神。告诉他们要像亚当和夏娃刚被放逐出伊甸园一样,上帝希望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劳作,人人平等,至少没有人只是谈了几句老庄就身居高位!儒家必须死,因为我们必须生!”
你的优势在于你的头脑和创新性。拿出你的发明,给予百姓一定的好处。那么他们自然会信你。”太监在一旁说。“我和老马负责皇宫里的事情,而皇宫外的,就麻烦你了。”
在后来教堂中的彩绘玻璃上两人都没有出现。一半是因为两人的形象实再不太好,另一方面可能是皇帝不喜欢太监,更不喜欢马维理。但很大程度上,真正建立澳洲教会的,是两个中国人。
在南半球的3月11日,发生了日食。持续了1个多小时。人们聚在君临的中心广场上,因为早有一个人预测会发生这一次日食。人们都举着火把,火把几乎在广场上创造出一个白天,但还是看不清演讲者的脸。他微微一笑,开始布道。从此澳宋教会的标志上除了十字架,还有火把。
钦天监的预告晚了3天。
“天定命运论一出,中国人就有了成为殖民者的潜质。沃尔特.雷利爵士评论道,“但那经过了200多年的发酵。可能是因为他们有一片大陆吧。直到他们失去了他们的大陆,他们的殖民之魂才被激发出来。就像英国一样,如果英国不是岛国,她也不可能想去殖民。”而平等论使得澳洲人脱胎换骨,他们的才智,手艺毫无压迫地迸发出来。加上西方的辩证法和两分法,历法和度量衡,还有实验方法。毫无疑问地,一个伟大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出现了。

有些欧洲宗教人士感叹在澳洲出现的基督教太过于温和,接近俗世。它在刚出现时,不要说天主教或是加尔文的新教了,就算马丁路德的新教都比它严厉败北。于是有人,当然只是少部分就认为罗尔斯是个叛教者,一个伽利略之流。他们很显然搞错了因和果。原生的基督教是在澳洲大陆活不下去的。有一个实例,在史书上只有缪缪几笔:一个西班牙神父不远万里来到了澳洲,写了本小册子叫劝世良言,把他自认为的正统写了进去,结果呢,被一个叫洪秀全的神经病看到了。他组织了一帮子人,发誓要“毁灭异端”,要像十字军血洗耶路撒冷一样血洗金田镇,建立一个皇朝,他封好了东西南北王和大臣的官职,结果被几个公安干警一网打尽。澳洲般的基督教是和澳洲人的精神合拍的,也是相辅相成的。来自欧洲的文化和中国的文化在此进行了第一次交融与碰撞,但远远不是最后一次。
马维理在此后隐居幕后。因为干了这样一桩事,他得到了一个绰号:教父。也算为他的千百个绰号添上一个。他在亚夏买了块地,种种蔬菜什么的。由于体力劳动,他的身材恢复了以前的状态,思维也变得活络起来。从某种程度上,他的野心很大,但他的大部分野心都放在了新的国家,新的国民,新的文化上,他对自己的野心也只有这一点。他在晚年写下了“君主论”,送给他的太监朋友,并要求他在自己死后将其焚毁。太监保留了几句话,写进他的传记之中。在一个冬天的早晨,他在自己的花园死去,死因是心脏病。他那奇特的血脉已融入到他的子孙当中,以后的马家子孙身上都可以看到他们祖辈的一部分。他的后代中出现了最坚定的无神论者(马寅初),也有重新信奉了伊斯兰教的(马三立),有音乐家(马友友),纨绔子弟(马伯庸)但纨绔得名流青史。他的子孙现在还在世,叫马千瞩。
太监没有留下子孙,自然也不可能留下子孙。作为一个有权的太监,史书上叫权阉,得到善终也不容易。罗尔斯教了他意大利的美声唱法,说他在这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太监对此不置可否,只是笑着说自己还在一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史学。很多那时的资料,包括宋朝的最后一段时间,过度时期,和新世界的一段时间。他的观点和马维理的异曲同工,恐怕也是两人交好的原因。另外,他获得的讯息能力大到可怕,从无数个不同的渠道聚集到他的手中,但他抛出的信息中很大一部分不是真的。就比如他在一份野史中写到罗尔斯有“西方神职人员的奇特癖好”。那位高贵的皇室私生子气得暴跳如雷但太监已经提前死掉了。他以后,皇宫中再也没有太监。
太监是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太监,而罗尔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历史上最后一个西方人。他终身未娶,所以太监的野史可能是真的。历史学家开玩笑时喜欢说他是来到东方的莱昂纳多.达芬奇,在某些方面也一样。他带来了玻璃,一种新的建筑方法,他就以这种方法建造了第一座教堂。他亲手放下了拱顶石石头上刻着花体的铭文:我在这块磐石上建立教会。他改进了毕昇留下的印刷术,改进了天文历法,比哥白尼更早地发现了地球围绕着太阳转。他翻译出经院哲学的著作,它们和他的教义简直是天造一对。他留下不少著作,都是中英文对照,可能他担心死后他的语言会跟着他一齐消亡。他在生命的最后留下一本全英文的书。原来他留下的书都是罗塞塔石碑,翻译家们一个字一个字对照,他的学生读完之后惊为天人:他不希望我们过早地读懂它,这本书早出了一百多年。一百年后,以为同样姓罗的先生将 OF JUSTICE 翻译为正义论。


(澳宋帝国前半段的历史就在这几个人和他们的后代中交织下去,比任何小说都要神奇,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简单写一下地理的情况。)
到西边去,到亚夏去。
亚夏的位置永远在变动,随着一代人的心尔变动。起初的亚夏是大蓝山山脉的西方,那时候宋人的领地是海岸与山脉间狭长的一带,从北向南是:深林堡(凯恩斯), 金牙城(布里斯班),黄金海岸,君临(悉尼),白港(堪培拉),风息堡(墨尔本)。北方是雨林的禁地,而西方是灰色的,高大的山脉,雨水从山脉上浇下,灌溉山下的土地,山脉又有了个名称:大分水岭。他们用中国人古朴的智慧得出结论:山那边的土地被同样的雨水浇灌着,一定与这边的土地一样肥沃,于是,不等君临的新皇宫建成,他们已经越过了山脉,一车车地从缢口开向西方。
然后亚夏指的是三叉河之西。河水从谷地流来,鹰巢城流来。它的东方是大片肥沃的耕地,它的西方是无尽的草原,在下游它的三叉并为一叉,流经奔流城,流入铁底湾,形成一个小小的三角洲。在河上向西望去草几乎延伸到视野可见的尽头。从北方来的送人是恐惧草原的,因为同样是一片草原中诞生了一批野蛮人,将他们从自己的祖国赶过两片海洋。在他们看来草原是噬人的魔鬼,一切文明和理智会被稀释殆尽,所有坐着大篷车向西的移民会变成强盗,流寇,反过来劫掠当初目送着他们过河的父老乡亲。
更不用说像天灾一样的野火,河东岸的人不止一次看到,浓密的黑烟像乌云一样从天边飘来,从天边一角一直覆盖整个天空,从浓烟中冒出若隐若现的火光。于是朝廷颁布法令禁止移民,在三叉河上常年有舰艇巡逻。只有几家商行例外。朝廷颁发执照,允许他们在草场上经营牧业,放养马匹。朝廷给予他们的不仅是奶酪,皮革,肉类的垄断,还有随意处置草原的权力。朝廷给他们枪支,允许他们剿灭土人的部落,允许他们自费派出探险队。朝廷对他们如此放心,以至于当它们集体违反法律的时候,朝廷默不作声。在三叉河东岸大规模土地兼并的苗头出现时,商行发出了一种”移民票”,只要50元,便可成为商行的“雇员”,前往河的对岸。付不起钱的可以贷款,分3年还清。如不能还清,土地将被没收,人送到工厂做工,一时间商行多出了50多万雇员,以至于大臣们拿到年报表的时候吓得够呛,以为它们要造反。东岸的农民实再活不下去的时候会和东岸的工厂欠下包身契,赚够足够的钱之后,前往西方。朝廷对此一片静默,对此没有采取一点措施。后世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这是垄断的力量,但是还有一些认为商行只是政府的白手套,此时的政府还拉不下脸面抛下2000多年以来的条条框框

亚夏指的又是沙漠那一面,西海岸边的肥沃土壤。澳洲南部的海岸线终日吹拂着西风,在12月份尤为甚,被称为“死亡西风带。”当时的中式福船不适合在暴风条件下航行,在水文条件不清楚的情况下,第一艘穿过南端峡角的船就像后世穿过好望角那样荣耀。他们上岸时发现被沙漠阻隔的那一边,存在一片不为人知的世界。几百个的湖泊散落在从海岸线包沙漠间的土地上,甚至有些时候在沙漠当中也有大大小小的琥珀,在阳光下像是闪亮的珍珠。在三叉河以西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土地,夏日雨少,冬日雨多,在将来数个大果园从这里建立起来。移民们为了到达他们心中的桃源,硬生生地从广袤的大草原和滚烫的沙漠中走出3条路来。北方的路贴着高地的边缘,移民在阴凉的谷地中休整,中间的路穿过一系列绿洲,南方的路贴着海岸线,穿过一大片沙漠,从湖泊中淡水的那些补充水分。移民当时被称作“蛮子”,被认为是下等人,于是他们处于讽刺将三条路用蒙古语命名,分别为鄂尔多斯孝敬,巴丹吉林小径,呼伦贝尔小径。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候,总会有崭新的理论补上先前的空缺。思想家必然会在物质极大丰富,社会变革的前提之下成批涌出,而新思想会斩去发展的车轮上唯一的制约:旧思想。历史学家曾争论过,是思想先于发展还是发展先于思想。但无论如何,两者是孪生兄弟。其出现始于被称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科学大发展时期,蒸汽机已被发明,物理,化学,以及数学中的直角坐标系已被带到这个世上。发展始于第一个国有企业于西部的几个私有企业的良性竞争,其中的权力限制将恶性竞争和以权谋私的可能性减到最小,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儒家已经奄奄一息,因为它在工业革命时反对工业革命,在政体改革时反对政体改革,世界上没有第二个组织称得上“最顽固的反对派堡垒。”随着老一代人的死去,它的后继者已不会以文字为武器,从一个个关键位置上被踢下来,而在某些位置上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教会替代了儒家的位置,它取代儒学因为它一定程度上私下了温良俭让的面纱,用一个看不见的希望指引民众前进,变革,上层的人物可以以道德为借口行马维理之事。然而当西进运动的浪潮平息,最激进,最富侵略性,仿佛朝着天定的命运前进的教会摇身一变成为最顽固的堡垒。这时人们才发觉教义只是一层皮,它的变化是隐藏在其后思潮的变化。当澳宋的旗帜插上大陆的每一片角落,进取心逐渐又变成温吞水的性格。当教会与土地挂钩,教众是散步在大地上的大量自耕农,它悄然变成了新的儒家。而在某种程度上,虽固执不及,但破坏力更强。
因为教会是超道德性的,不在乎中庸但在乎“正义"。旧时的糟粕又有躯壳附于其上,且有了更强力的借口。而且当失去了向外扩张的动力,教义的进取性必反加于自身。农民以教义为借口械斗,垄断者以其为借口争利,而下手极为狠辣。真正有理性的一批领导者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会比儒家治下更不稳定,更快崩溃。要么是吸取中国特色保守主义,变成像欧洲的天主教会那样的政府,比儒家盘剥更酷烈;要么教会分裂成无数个教派相互攻击,甚至引发内战。但他们尴尬地发现,他们一直遵守的思想竟无文字落实,只留下马维理的一些只言片语。对于广大百姓来说没有能和教会竞争的第二种思想。在蒸汽机发明后20多年,水压机床发明后20多年,在化工工厂发明后20多年,竟没有一种思想配得上这伟大的时代。
这时候罗素出现了。他身上的头衔有无数个:社会科学之父,现代逻辑学之父,唯物主义之父。他虽从小读教会学校,但自始至终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将高贵的思想带给普通群众,发扬光大。他活着看到了他的学科和其他学科一起像树干上长出枝丫。他是这个国家最伟大的人之一。


罗素出生于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祖先可追述到崖山南渡的第一代人,父母并不是基督教徒,但花巨资将孩子送入了金田教会学校。从这里可以看出,当一个国家的最高学府竟是一座教会学校,情况已经很不寻常了。在教会之中,饭前必须祷告三次,睡前必须向上帝忏悔。虽说学校里也教授自然科学,但是老师们称发现的定理为上帝的恩赐。年轻的罗素不堪其扰,他和学生们没有无共同语言。于是他就将自己的心绪寄托在古书上。金田的中学,高中与大学在同一个地方,图书馆也在同一个地方。他每天都会到图书馆的最深一层书架,去阅读那本用已死的语言写成的书。
阻止人们翻译它的原因有很多条:英文是第一个中国人接触到的语言,以往的所谓西夏文,契丹文都是借着中文的体系发明的,但英文来自完全不同的体系,一维文字,每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发音。英文是已死的语言,自建国以来除了将语言带过来的人没有第二个人使用。当他受阻,他将重心转到基本中英文对照树上,直到将其吃透。他发现的第三点是作者罗尔斯在中英文对照书和全英文书中使用的是两种英语,两种文法。“hath”变成“has”,“have”还可以理解,“thou”全部变成“you”就有点麻烦,除此之外举不胜举。但他并非一无所获。其他人满足于推导出几个单词,冥冥中获得一点直觉。他推导出定理,变位的规律。每一句句子,无论用什么语言说出,一定会有三个成分:主,谓,宾。他需要的只是变一个角度。在一次契机中,他发现自己的那些规律竟完全用不上,不需阴性阳性,不需变位。那种新的英语是在字母语言中最简单的一种,也就是说,罗尔斯一人单枪匹马地改写了一种语言。

只要假以时日,它会淘汰掉那种旧的。此时他对这与他相隔了一个时代之久未曾谋面之人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他知道翻译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关键词,也就是“keyword”,是在一本书中出现最多的主语或宾语。这个词与在书的封面上的字一样,不是三个字的“God“,不是四个字的“Lord”,而是六个字的“Justice”。前者从未在这本书中出现过。罗素此时热泪盈眶,他知道这个词不指向天堂,而必将指向人本身,世俗的社会本身。他将这个词埋在最深处,留给后代,也就是说,罗尔斯觉得这本书比圣经更重要。在这个夜晚,他将这本书翻译成《正义论》。
他将翻译的书交给学校,顿时获得了无比的名望。此时他才读初中。学校打算破格提拔他到高中,允许他跟从导师学习,甚至打算许诺他一个当上主教的机会,然而他置若罔闻。此时一封遥远地方的来信让他眼前一亮;文章中提到自己同样发现了主-谓-宾结构,并希望与他一同探讨,甚至建立一门崭新的学科:语言学。文中还提到有一些商人在贸易过程中学会了印度那儿的语言,虽无留下文字但留下了字音。他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学校,前往风息堡大学。那里是学术气息最浓厚的地方之一,第一部蒸汽机就是从中出现。几位工业革命的宗师:侯德榜,张静初,吴蕴藻在学校了各有自己的雕像。他并未被拒之门外。他找到了那个写信的人,名字叫魏特根,后来成为了罗素的助手。
罗素和魏特根在风息堡大学建立了一个语言学俱乐部,专门分析,破译他们未曾接触到的语言。他们收到的第一份语言是阿拉伯文。当他们破解了那地毯上如葡萄藤般蜿蜒的文字举校震惊,在这之后会有船驶到欧洲,专门抄来德文,法文,拉丁文。不过那时罗素和魏特根都先后以语言学为跳板,专攻逻辑学去了。

哲学是风息堡大学最热门的课程之一。虽说当时前往欧洲和阿拉伯的旅程还未开始,知识的储备空空荡荡,没有人知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但并不妨碍学生用朴素的思想推出一鳞半爪。教授从不叫授程朱理学,却叫学生各自想象出属于自己的哲学作为作业。有学生像柏拉图一样指出世界并非真实,也有人像亚里士多德一样推崇逻辑。
罗素进了哲学系后,收到一个叫做“功利主义俱乐部”的小组邀请。为首的是一名叫边沁的学生。他提出:最好的制度能使幸福最大化。
罗素指出:如果他在那少数被剥夺幸福的人那边怎么办。
边沁回答道:我会歌颂车轮,但被车轮碾到的时候我会叫。两者之间并不矛盾。“罗素说道,仅从为全局考虑这一点就能称之为崇高,但大多数人只会为自己或自己所属的小团体考虑。他在此时抛出了他在正义论中找到的无知之幕理论:如果你不清楚在社会体制下处于什么地位,你会选择哪种制度?边沁指出这种思考方式与功利主义并不矛盾。从宏观层面来看,奴隶制必定不会是功利主义所选出的。另一位学生李金斯在旁边提到所谓“自私”,“功利”并非不能达到善,因为双赢必定是双方追求的结果。他话锋一转开始大肆批判同系一名叫康德的学生理论之荒谬,把道德放在过高的位置。边沁此时说:只可惜大部分人太不理性,连自己的利益都不清楚在哪里,常常做出“扛着红旗反红旗”的事情。

罗素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这个组织。此时这里已懵懵懂懂出现了后世唯物主义历史与阶级斗争的影子,但罗素的功绩不在于此。他的功绩是为这些理论提供了坚实的逻辑学基础,让它们从论文流传千古的理论。他向数学借来公式和符号,这时期他的著作如井喷一样。《数学原理》,《逻辑哲学论》,《物的分析》,在完成这些的时候他同样潜移默化地被影响着,同时养成了自己的信念。如果广大的人民需要一个理论,那么它一定不是儒家或教会那种以道德为标杆的。他们不需要被一个崇高的理论煽动,需要的是对那个目的进行理解,自然而然地就会去做,所谓开启民智。既然经过建国以来他们已对政府产生了信心,不会不敢做他们不熟悉的事,他们需要的是理智。
在毕业之后,罗素成了风息堡大学的导师,而魏特根在语言学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他提出的音标,拼音与双重命名法被新生的生物学接纳,使得文盲的比率大大下降。罗素在教授学生的同时,还发表科普文章,深入浅出地传授艾萨克三定律,微生物,天文学等。由于他被塑造成一个天才般的人物,他发表的文章影响力很大,还引起过一阵望远镜-显微镜热。他的一篇科普文章使数学界哀鸿一片,也就是著名的“理发师悖论。”他还在报纸上发过社论,将功利主义俱乐部的理念发表出去,鼓励世俗主义,一套良好的制度要好于一个空的道德。共有二十余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并未有很多著作发表。直到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就是“进化论事件”。
在进化论事件之前,罗素并未刻意针对教会,但在此事件之后,他获得了一个“无神论斗士”的称号。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串接得很近的太平洋小岛上,一名叫达尔文的生物学家发现在不同的岛上的鸟的鸟喙出现了不同,而且与它们的食物相关。他提出了名为进化论的学说,与化石的证据完美合拍。但这个发现动摇的教会的根基。它向自然杂志施压,要求撤下关于进化论的文章,同时开始大泼达尔文的脏水,在杂志上将他的脑袋和猴子的身体拼在一起。在这事后,金田大学的一位老师在授课中教了进化论的知识。教会震怒,革了他的教职,甚至有人拿火把扔进了他家,烧了他的房子。以风息包大学为首的23所学校声援这一位老师,而罗素又站在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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