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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殖民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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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股灾纪念章第三次反围剿纪念章南洋船票

发表于 2019-6-26 14: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高启明》同人作品《美洲殖民简史》版权归《临高启明》版权方和同人作者所有; 为方便阅读,WIKI编辑仅进行必要的区分章节。


美洲殖民简史作者ID北朝论坛
xq77109百度贴吧
rtsl同人重要信息地点
美洲涉及方面
殖民,开拓内容关键字
北美爱情故事转正状态
待转正发布帖北朝原帖
[1]贴吧原帖
[2]同人写作情况完结情况
完结首次发布
2016-2-16最近更新
2016-10-21字数统计 (千字)
71.6阅读推荐同人活动荣誉







美洲殖民大纲
开场
大家好,我又来挖坑了。之前说好的美洲坑。

首先先列个时间表。欢迎大家提出建议。顺便帮我取名字。最不擅长取名字了。
美洲坑太大了。估计是没得填。所以我列了个大纲。然后就随机的从里面选取一个时间段来写短故事。最后构成一个短篇故事集合。
首先是1700年之前的历史线。

大纲
首先,所有地名还是旧时空的地名。

时间表
1640年:在旧金山地区开始建立殖民地。早期的殖民地开拓者主要是在国内战争中因为剿匪的俘虏和从东南亚,日本,满洲获得的奴隶。但是规模较小。第一次排出的开拓队只有数百人。
16XX年:某北美帮出身元老造访旧金山地区,并将此地命名为XX城,附属的区域为XX州(欢迎大家命名,下列中使用旧金山城,旧金山州替代。列表中出现的地名都使用本时空美国墨西哥的地名。当然欢迎大家取名字替换。我表示我不会起名字。)
16XX年:旧金山城以及周边地区人口达到5000人。为加快殖民地开发元老院颁布开拓法案,任何澳宋国内公民可以在帝国所属各殖民地合法持有枪械。此外,任何移民,只需要缴纳10元的费用,就可以获得一片面积为500亩土地,只要在上面耕种满五年,就可以成为该片土地的所有人。此项议案适用于南洋群岛,南方大陆和美洲殖民地。同年,元老院通过《殖民地奴隶使用许可法案》,允许帝国公民在殖民地使用南洋亚洲人和美洲土著奴隶,但是奴隶主需要为他的奴隶缴纳一定的人头税。为了保证帝国在殖民地的利益,帝国在旧金山城驻扎少量军队和一只小规模的舰队。在随后的数十年里,由于帝国国内对旧儒家的打压力度加大,不少旧地主阶层出于担心新帝国的迫害,举家搬迁到土地政策较为宽松的新殖民地,甚至包括不少前明已经投降的皇室成员。这使得儒家思想在美洲广为传播。
16XX年:在洛杉矶地区建立第二处殖民地,命名为洛杉矶城,附近区域为洛杉矶州。澳宋移民与当地楚马仕人发生冲突。
16XX年:在洛杉矶城北面的圣塔芭芭拉地区和西班牙人的皮毛商人发生冲突,随后西班牙人派出船只和小规模军队北上,双方在洛杉矶南部交战。西班牙人失败。
16XX年:西班牙人为遏制澳宋的殖民扩张,在上加利福尼亚的圣迭戈设立据点。
16XX年:开拓低陆平原地区(加拿大温哥华地区),设立温哥华城和温哥华州。至此,三处殖民地成为未来西海岸三行省的原型。
16XX年:殖民地地区和西班牙人的冲突加剧。为确保殖民地利益,澳宋成立美洲舰队和美洲远征军,焚毁了阿卡普尔科港,并且联合纳瓦霍人,阿帕奇人,皮马人和普埃布罗人对抗北上的西班牙人。迫使西班牙人退出上加利福尼亚地区。这场战争在历史上被称为第二次宋西战争。(第一次就是攻打马尼拉)同时,儒家思想和农业技术也开始在北美部落中传播,关于印第安人就是殷商人的说法也开始出现。这使得当地土著部落在随后开始中国化,并且其文明程度发展迅速,有效的抵抗了西班牙人的扩张。
16XX年:为了对抗澳宋印第安联军的攻击,新西班牙地区加重了税负。再加上由于大帆船贸易的中断导致墨西哥经济困难(设定在澳宋攻占马尼拉以后,任然允许西班牙人继续此地贸易,因此西班牙人仍然每年前往中国购买丝绸和高档日用品,用以供应新西班牙地区贵族的奢侈生活)。在黑尔思想影响下发生变异的某类新基督教思想,带动了新西班牙的贫困居民发起一次大规模暴动。为了抽出兵力镇压叛乱,西班牙人和澳宋以印第安人签订停战条约,承认澳宋对上加利福尼亚所有权。颇于印第安人的压力,他们暂时退出亚利桑那和索诺拉西北地区,但是保留了对此地的宣称权。
16XX年:上加利福尼亚地区鼠疫大流行,大量原住民死亡。据统计,原本整个上加利福尼亚地区大约有30万原住民(这个数字来源于维基百科),瘟疫造成了70%的人口锐减。只有少数臣服于澳洲人统治的部落获得了有效的医疗。这场瘟疫随后扩散到澳宋在整个西海岸的殖民地以及土著盟友区域,澳宋殖民当局趁机通过药物等手段,控制当地土著,并在土著地区广泛传播儒道思想,加强对土著盟友的控制。
1670年:经过数十年的和平发展和本土医疗水平的提升,澳宋国内人口暴涨,而东北和南洋殖民地的土地政策收缩。同年,澳宋国内发生第一次经济危机,大量旧地主破产,这也驱使大量移民选择前往美洲。同时帝国元老也将一些没有继承权的子女送往海外殖民地建立分家。南方大陆和北美都是热门之地。(经济危机是元老们在经济上搞一次大吸血活动。顺便再一次清理那些臣服的旧文人阶层。)

  1670年左右的殖民地疆域图1
  1670年左右的殖民地疆域图2
1672年:在旧金山州某河流中发现金沙,掀起淘金热。
1673年:澳宋殖民者开始向南方扩张,开始巩固位于尤马的定居点。这造成他们和过去的盟友阿帕奇人和纳瓦霍人关系紧张,双方的蜜月期结束。为了应对澳宋殖民者的扩张,阿帕奇,纳瓦霍,皮马(定居于今亚利桑那州的菲尼克斯附近),普埃布罗组成联邦。
1674年:澳宋在北面继续向内陆扩张。他们在爱达荷和俄勒冈交界处某处,发现一个因为瘟疫而灭亡的内兹佩尔斯人的聚居点,并在此建立殖民地。
1675年:开始建设跨太平洋电报电缆(这一点我是YY的,希望大家能够进行技术认证。)同年,鉴于边界冲突加剧,澳宋以一名道士被杀害为理由,向南面的阿帕奇,纳瓦霍,皮马,普埃布罗组成的部落联邦正式开战,这场战争被称为四番之乱。战乱持续了3年,澳宋取得了胜利,其中阿帕奇,纳瓦霍和普埃布罗人的部落退向德克萨斯和俄克拉荷马地区而皮马人向澳宋臣服,被安置在索诺拉西南部的荒漠地带,成为澳宋的一个羁縻州。
1678年:四番之乱平定,澳宋抵达格兰特河(美国墨西哥界河)沿岸,并且在此设立前哨站。在北方,澳宋殖民队继续沿着河流,顺着落基山脉进入爱达荷和大盐湖,但遭到当地犹他人的伏击,探险队全军覆没。澳宋在这一带的殖民扩张暂停。
1679年:某位居住在旧金山城的儒学家,认为澳宋在美洲的扩张,是一场可以和西周分封时中原文化广为扩张相提并论的“盛举”。这一思想得到殖民地当局和殖民地大地主阶层的认可。
1680年:澳宋以旧金山,洛杉矶,温哥华三城为核心,撤销殖民局,分别建立了三个行省,并建立省-县行政制度和各省-县议会。当年对整个殖民地进行人口普查显示三省总人口达到30万人(不包含奴隶,从北到南分别为温哥华86072,旧金山153455,洛杉矶64752)。倘若包含奴隶,总人口接近45万。并且在境内,还有臣服于帝国的土著部落共计约十万人。这一年,西迁的阿帕奇人,纳瓦霍人和普埃布罗人奴役了居住在密西西比河西边和德克萨斯地区种植玉米的土著居民,然后在这里定居下来,并分别建立了三个王国。普埃布罗王国位于德克萨斯中部和北部,纳瓦霍王国位于德克拉荷马州境内,阿帕奇王国位于阿肯色州密西西比河西岸。
1682年:跨太平洋电报电缆完工,这条电缆起于上海,终于旧金山。(电报电缆纯属YY,不过我感觉澳宋应该是可以解决的。求专业人士点评。)澳宋探险队发现大盐湖北岸的肖松尼人部落。
1685年:西班牙人向德克萨斯地区推进,遭到了普埃布罗王国的抵抗。西班牙人还是成功的建立了圣安东尼奥和拉雷多。
1688年:澳宋殖民队深入墨西哥地区,与西班牙人再一次发生冲突。双发爆发战争。这是第三次宋西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4年。澳宋军队扫荡了整个墨西哥太平洋海岸,并一度攻到距离墨西哥城50公里的托卢卡谷地。在北线,澳宋军队沿着格兰特河扫荡了河南的西班牙人殖民点。随后南下攻入了新莱昂王国(1790,population:43739,wiki)境内,并且攻陷了重镇萨尔蒂。随后在双方签订的停战协议中,新西班牙不得不放弃他们在德克萨斯的新领土,承认格兰特河以北为澳宋帝国领地。同时还割让了下加利福尼亚,索诺那和奇瓦瓦。但是西班牙人在格兰特河北岸的圣安东尼奥被普埃布罗人占领。
1689年:随着美洲领地的进一步扩大和人口的稀缺。澳宋颁布了美洲殖民开拓法案修正案,鼓励国内移民。并且就新获得领地成立了两个殖民公司,大量招募来自国内的破产农民,以及日本,朝鲜贫民开拓。
1690年:澳宋军队在德克萨斯和普埃布罗王国发生冲突。普埃布罗人退出圣安东尼。
1691年:澳宋探索队进入路易斯安那。同年,澳宋在德克萨斯建立第四个殖民地行省德克萨斯省。同年探险队抵达密西西比河河口。
1692年:澳宋在德克萨斯北部和普埃布罗王国的战争升级,但是由于人口问题,澳宋处于守势。同年,殖民队再一次在此深入大盐湖地区,他们和肖松尼人结盟,共同对抗犹他人。
1693年:阿帕奇王国和纳瓦霍王国加入对抗澳洲人的殖民扩张。在交战中,发现敌人手里持有来自法国和英国产的火绳枪。
1694年:澳宋殖民队和肖松尼人联军在大盐湖南岸击败犹他人主力。犹他人开始向南方转移。
1695年:澳宋军队在围攻普埃布罗人首都的战斗时,遭到三国联军围攻而失败。随后双方签订停战条约。澳宋退回圣安东尼奥,开始向东面扩张。
1696年:澳宋在休斯顿地区建立殖民点,并在此修筑码头和船厂。同年,澳宋开始修建从旧金山到洛杉矶的铁路。并且在此刻提出了修建一条从洛杉矶到休斯顿的铁路计划。
1697年:澳宋在巴吞鲁日和新奥尔良建立殖民点。探索队抵达阿巴拉契亚山脉。
1698年:新奥尔良殖民点遭到法国殖民者攻击,俘获少量法国殖民者。同年,整个澳宋美洲殖民地四行省总人口达到一百万。同年,在休斯敦的造船厂开始运作。同年夏,南下的犹他人与阿帕奇人和纳瓦霍人交战,这使得后者蒙受了重大损失。
1699年:加勒比海海盗首次袭击新奥尔良,造成重大损失。同年,澳宋殖民队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北扩张。与南下探险的法国人发生冲突。
1700年:澳宋殖民队抵达佛罗里达地区。

  1700年殖民地1
  1700年殖民地2
1701年:为了打通太平洋到加勒比海的航线,澳宋想新西班牙提出开凿巴拿马运河的权利,由于此时西班牙因为哈布斯堡王朝绝嗣,深陷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无力支援殖民地。为避免两面作战,西班牙和澳宋签订了《墨西哥城条约》,此条约中,西班牙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售巴拿马运河开凿权和管辖权,以及运河沿线宽10公里范围内地全部土地及附近部分海岛出租给澳宋帝国,租期99年,并允许澳宋帝国在此驻军。澳宋为此支付400万银元,该项付款中半数以军火和其他物资的形势交付西班牙当局。该条约同时划清了澳宋帝国和新西班牙的边界线。同年,澳宋成立巴拿马运河公司,第一批筹集股本三百万银元,开始开凿运河,并且计划在运河太平洋海岸一处设立海军基地。同年,澳宋派遣的海军远征军绕过南美洲,抵达新奥尔良。
1702年:旧金山到洛杉矶铁路全线竣工。从温哥华到旧金山的铁路开始修建,从洛杉矶到德克萨斯和新奥尔良的铁路开始勘探。澳宋和肖松尼人(肖肖尼人)打成协议,肖松人内附。澳宋开始在大盐湖畔修筑据点。
1703年:澳宋沿着密西西比河继续北上,首次和易落魁人接触,
1704年:第一批朝鲜,日本和东南亚劳工抵达巴拿马地区,运河工程开始启动。同时澳宋和巴拿马地区几个部落展开商贸来往。同年,澳宋殖民者在今孟菲斯一带建立殖民点。同时和处于附近的奇克索人接触。
1705年:澳宋海军远征军击溃了一只企图洗劫新奥尔良的海盗团发生海战。此战后,新奥尔良的安全局势大为好转。
                在北方的殖民者进入岩山山脉(就是蒙大拿州西部的山区,这个名字是eu4里的),并且在几处河谷地区设立前哨站。
1706年:巴拿马运河地区劳工招到当地土著攻击。两处营地和一处城镇被攻击,造成数百人死伤。
殖民者翻越落基山,抵达北美西北部大平原。与当地土著黑脚人等部落接触。
1707年:一只从洛杉矶殖民地调拨的部队抵达巴拿马运河区,澳宋开始对运河租界区进行安全扫荡。抓获大量土著奴隶。
澳宋殖民者发现黄石地区。
1708年:澳宋同巴拿马地区部分友好土著部落达成同盟协议,土著部落攻击其敌对部落,澳宋大量接受奴隶。
澳宋在蒙大拿平原的殖民者因为土地问题和其他问题,遭到土著攻击。损失惨重。
澳宋殖民者在密西西比河东岸奇克索人打成同盟贸易协定,随后,澳宋在其的领地中密西西比河沿岸开始修建殖民点。
1709年:一种保罗主义(黑尔注意)思潮秘密出现在日本劳工当中。
                澳宋殖民者继续在大平原建设殖民点。
                澳宋殖民在烟密西西比河前进,探索队抵达五大湖南岸。和当地迈阿密人接触。同时也发现了当地的法国殖民者。同年在田纳西孟菲斯建立殖民据点。
1710年:澳宋当局发现在巴拿马工地上的保罗主义者,这引起其高度重视。他们大肆逮捕相关人等,这引发了巴拿马大暴动。暴动者攻破了位于太平洋沿岸的澳宋海军要塞。
                澳宋军队进入大平原,清缴企图攻击殖民点的土著居民。
1711年:一批殖民地军队被调往巴拿马镇压叛乱。叛乱迅速被平定,叛乱者逃亡哥伦比亚和危地马拉。被俘者被送往密西西比河流域的种植园。这次暴动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运河工程被迫中断。巴拿马运河公司股票暴跌。
                法国殖民者抵达阿帕奇王国的附庸势力奥萨格人处,随后他们和三王国打成同盟协议,对抗北上的澳洲人。
1712年:澳宋当局将重新征集劳工奴隶投入到巴拿马运河工程。
1714年:澳宋军队联合肖肖尼人击败了黑脚人。黑脚人被迫向东方迁徙。澳宋开始大规模向大平原一带迁徙。同年,科曼奇人也被迫向南方迁徙。
1719年:巴拿马运河贯通。同时完工的还有位于加勒比海沿岸和太平洋沿岸的两处军事要塞和城镇。
                南迁的科曼奇人和犹他人发生冲突。
1720年:澳宋在新奥尔良成立第五个殖民地总督行省。
1721年:澳宋殖民者深入密西西比河上游,在密苏里南方设立新的殖民点。他们在此发现了法国人位于圣路易斯的据点。双方军事冲突。
1723年:犹他人被纳瓦霍,阿帕奇联军击败。大量族人和领地被掠夺。随后他们遭到科曼奇人的攻击,犹他人作为一个独立的部落就此消失,而科曼奇人取代了他们的地位,定居在科罗拉多和堪萨斯西北部草原。
1724年:在法国殖民者的支持下,纳瓦霍,阿帕奇以及普埃布罗组成联军,对澳宋在德克萨斯,密西西比一带的殖民点发动进攻。澳宋历史上将这次战争称为三番之乱。澳宋殖民者猝不及防,他们丢失了密西西比河上游西岸几乎所有的定居点。
1725年:阿帕奇进攻澳宋孤立在外的孟菲斯据点。将其包围。
1726年:澳宋联合了奇克索人,救援孟菲斯。同年六月,澳宋军队在孟菲斯南击败阿帕奇军队。
1727年:澳宋军队发起反攻。他们从西面进攻纳瓦霍人和普埃布罗人,攻占了普埃布罗人的首都Cochiti。普埃布罗国王逃离他的宫殿,逃亡盟友纳瓦霍。
1728年:澳宋军队封锁了密西西比河中游。在其本位面圣路易斯设立了一处要塞。切断了法国人对南部三王国的援助。
1729年:澳宋军队攻破了纳瓦霍人的首都Dinétah。迫使纳瓦霍人和普埃布罗人向着阿帕奇人的领地撤退。同年年底,澳宋军队在一个叫做stee的地方,包围了三国联军的主力。
1730年:阿帕奇,纳瓦霍和普埃布罗人向澳宋投降。三王国被澳宋吞并,三国遗民被打散安置。但是还是有不少人没有投降,他们向北突围,其中一部分在数年后逃到了苏族人的地盘,在哪里被苏族人接纳。另一部分逃亡法属路易斯安那。三番之乱平定。
1732年:澳宋和英国人签署了一系列条约,其中在北美殖民地的问题是,澳宋和英国人以阿巴拉契亚山脉为边界。同年澳洲人以其在孟菲斯和圣路易斯的两处据点分别成立两个开拓总督区,分别向着东西方向开拓。这是最后第六个和第七个行省的雏形。
1740年:澳宋和易洛魁人发生冲突,易洛魁战争爆发。
1744年:易洛魁战争结束。澳宋夺取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五大湖以南的全部土地。残存的易洛魁部族逃亡十三州殖民地和法属魁北克。
1750年:澳宋和苏族发生战争。
1751年:美洲殖民地七行省签署原住民法案,规定除所有原住民必须划定安置到规定的安置地,成立羁索州。为此澳洲人和克里克人发生冲突。克里克战争爆发。
1752年:保罗主义(黑尔思潮)在拉丁美洲泛滥。拉丁美洲爆发第一次独立战争。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拉普塔拉,危地马拉相继宣布独立。
1754年:苏族被驱散到更北方的温尼伯湖地区。他们在哪里建立了苏族人的王国。澳宋控制了几乎整个大平原。
1755年:克里克人战败,他们逃入西班牙治下的佛罗里达。
1757年。:在澳宋的策划下,巴拿马地区宣布独立。
1758年:澳宋宣布支持远西属拉美独立各国。派兵进入佛罗里达。随即攻占佛罗里达全境。
1760年:据人口统计,整个七行省殖民地,拥有人口600万,其中一半人集中在东海岸三州。而最后成立的两州加起来不超过50万人,此外还有20余万臣服的印第安人。
  同一年。西班牙,拉美各国,澳宋在旧金山签署停战协定。西班牙承认各殖民地国家独立。

再往后。那么就应该和世界局势相关联了。拉美的独立,可以认为是西班牙衰落的后遗症。但是北美十三州的独立,就要看国际形势的局面了。美洲部分应该是,十三州由于宗主国的压迫,还是会爆发独立战争。时间可早可晚。而法国人由于还保留着加拿大,或许他们会更加深入的介入美国独立战争。
黑尔遗留的思想:黑尔主义,或者是保罗主义(黑尔对外的名字是高山保罗)将成为全球各国一种革命浪潮的带动着。在这股浪潮下,从欧洲到亚洲有可能爆发一次大规模的革命高潮,就像当年法国大革命带起来的一波革命节奏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澳宋必然要做出一定的改革。美洲七行省殖民地就会加强自治。随着时间的发展和澳宋对全球霸权掌控的衰退,美洲七行省终究会走向独立。七个行省作为一个松散的联邦宣布独立,再会由于一些利益分配矛盾,最后从一个七省联合共和国,变成七个独立的国家。

殖民地七行省最大疆域图
  殖民地七行省最大疆域图(各行省名称待定)


元老院在北美殖民地的经济
以大种植园为主的农业。伴随有少量的工业。拥有五大湖区域行省可能会拥有最好的工业,但是这里是最后落入澳宋掌控的地区,所以工业发展应该不会太强。铁路以干线的形式连接七行省的重要地区。畜牧业发达,每年都会向母国大量出口农牧业产品,换取进口工业品。在文化上比母国在儒家思想上的影响更深。但是殖民地环境下发展的儒家,以恢复西周王化四夷为指导原则。侵略性更强。
附:后续同人填坑更新链接


第一卷
首先,是第一个故事

序章
圣历42年(公元1670年)的一个初春,是一个阴天。阴霾笼罩在众人头顶。在澳宋帝国京城西面的一处山坡上,聚集了很多人,他们大都穿着象征着丧葬的黑色礼服,但是这些人的脸上并无哀伤之情,更多的是唏嘘。一些年近古稀的老人,更是感慨万千,似乎是在哀叹一个时代的终结。
三个披麻戴孝的中年的男子,怀着悲痛的心情,把一个小小的木匣子放入准备好的土坑里。最近几年来,澳宋国内都开始流行火葬,这一家人也不例外。他们怀着沉痛的心情,将小小的骨灰盒下葬。然后合理铲土,堆成一个小小的土堆。
主持葬礼的,是一个带着小圆帽的信道教的道士。他在众人掩埋盒子的时候,就用他那磕磕巴巴的的声调,诵读起起亡者的生平:
“……他出生富贵,却一生坎坷。早年殚精竭虑,中年悔悟自新,晚年终得团圆。虽疾病缠身,但子孙孝顺,得以善终。……”
这是一场典型的澳宋式的新式葬礼。不过在场的众人中,不少人却觉得不妥。一些远亲甚至因此显露了一丝不安,低声质疑,认为是不合礼的。一位保养还算良好的,穿戴着白色麻衣的中年女子,忿然而言:
“父亲一身坎坷,晚年才安定下来,只可惜母亲去的早,父亲又太过哀思,加上早年隐疾不治,终究这么去了。他临终前,不过希望能和母亲,葬在一起罢了,也不要大操大办,平平安安的过去就好。”说到这里,女子又回忆起母亲去世的时候,那时候家里才刚刚安定下来,也无力操办。加上当时各种顾虑,就按照新朝的礼仪,草草下葬了母亲。想到了这里,女子有哭了起来,直到旁边她的丈夫轻轻的拍打着她,以示安慰。
一场小雨不期而至,宾客们纷纷加快了悼念的步伐,然后举着伞匆匆而去。在送别宾客的时候,女子走到了一名因为哀愁而双眼通红的男子面前,轻声问道:“三弟,行程定好了么?”
“是二姐啊,定好了,三天后就要走了。”
“这么急。哎,你这一去,我们大约是没有再团聚的时候了。”
“二姐。”那男子张了张口,又闭上嘴巴,思索了一会,才继续说道:“你们也可以来看我嘛,或者,以后等我在那里站稳了,也能够回家看看大哥二姐,还是三哥的。”
“以后父母这里,就拜托你们了!小弟,小弟。。。”自称小弟的男子,就这么失声痛哭起来。
一场小雨,掩盖了悲伤的哭泣,也让整个京城都变得灰蒙蒙的一片。也许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小小葬礼。当最后一个凭吊者离开后,一个墓地的管理者,穿着蓑衣,来到了这里,墓碑之上,镌刻着这么一行字:“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慈祥的父亲,一个优秀的花匠:朱由检之墓。”


第一章
金山城【1】,坐落在一处小小半岛的尖端。倘若搭乘每年夏季顺着洋流的大帆船拜访这里,那么你将会首先通过那道狭窄的海门关【2】。抬头就可以看见一座高耸的要塞屹立在半岛尖端。
“这里是海门要塞【3】。”当每一个抵达新宋殖民地【4】的移民,抬头看着这座由高耸的灯塔,炮台组成的要塞的时候,引路的水手们都会如此介绍,“这座要塞建立起来以后,我们受到过当地土蛮的围攻,也遭到过洋夷围攻,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撼动这里!”
但是在我眼里,这里却毫无亮点。我曾经见过雄壮的江阴要塞,哪里高墙壁垒,水泥砌就的堡垒坚不可摧。而眼前的这座新宋锁匙,却是一副土气的模样。夯土的城墙,夯土的马面,发黄的灯塔,黑洞的炮眼。望楼都是木头的,就像后面的城市一样,发黄的木头和发黄的尘土。这就是我,在十二岁那年,第一次随着家人,搭乘南京号跨洋客船,抵达这座新宋第一明珠的第一映像。
对了,我叫朱和均,和平的和,均匀的均,很平淡的名字。笔画少,写起来也很方便,不像我父亲的名字,弯弯绕绕的。我出生在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家族,拥有一个人尽皆知的祖父,一个博学谨慎的父亲。而我,如同普普通通的名字一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我到达新宋的那天,我还差20天就十二岁整了。而东方殖民地的明珠,那个时候还是笼罩在一层厚厚的灰土下。明珠蒙尘这个词,真心是太贴切不过了。港口浑浊的海水,冒着黑烟的锅炉扑哧扑哧的带动着吊车,把一箱一箱的货物来回运输。我和我的家人们,就在这满是灰尘的码头走下了船。迎面而来的也不是湿润的夏风,而是干燥的,满是尘土的风沙,这是我不由得重重的咳嗽了一声。
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林立的电杆。当太阳落山以后,街道上也没有星星点点的路灯。街道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三层楼的砖房是很罕见的了。所望之处,几乎都是木头房屋。而且不少还是粗制滥造,甚至能够直接在梁柱上看见没有抛掉的树皮。大街上满是人群和畜生,他们踩着泥水和马粪的混合物,四处奔波。马车随处可见,一些操着日本口音或者朝鲜口音的车夫们,总是很殷勤的围上来,希望新到的客人能够光顾他的生意。
母亲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她生怕我会被花子拍走。下船以后,母亲就不止一次的埋怨父亲,为什么不把我寄养在姑姑家。走之前姑姑也确实问过我父亲,表示可以让我留在京城继续学习。但是一向从善如流的父亲却罕有的强硬了一回,他拒绝的姑姑的好意,呵斥的母亲的哀求,执意把我带到了万里之外的新宋大陆。
短暂的好奇心,仅仅在这座城市的某处旅馆停留了一个夜晚就没有了。尽管为我们家操劳了一辈子的王老爷子,还是如在往常一般帮助我清理房间,铺好床铺,但是却架不住楼下畜生散发的恶臭。这让我整夜不能安眠,即使到了第二天,面对我最喜欢的肉饼,我也没有多少胃口。我忽然开始想念远在京城的故居。那里没有牛马的臭味,只有爷爷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庭院,一年四季从不间断的花香。
“爸爸,为什么我们非要到这里来?”在旅馆呆了几天之后,我们一家人乘船前往海湾对岸的新镐城【5】,在此处然后换乘马车,哒哒的驶离了这个让我很不喜欢的地方。我趴在满是稻草的车厢上,我对有些疲惫的父亲抱怨道:“我想回家。”
父亲回头看了看我,没有理睬我,而是继续低头和母亲交代着什么。王老爷子伸出他粗糙的手,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头,笑而不语。自讨没趣的我,只好把目光投向车队和原野。
我们处在一个庞大的车队中。向前有二十辆大车,往后还有二十辆。马车驶过,飞扬的尘土让每个旅客都满是风尘。一路上,大部分人都沉默不语,都只是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行礼物件。一些负责警戒的人,骑着高头大马,背着一杆步枪,在车队四周游荡。沿着道路,两面满是金灿灿的麦田。一路上都能够看见在田间劳作的农民,他们赶着马,拖着一些我不认识的车械,把一垄一垄的麦田放倒。再远一些的地方,还能看见成群的牛羊,他们随意的散布在大大小小的山头上,一副懒散的做派。
我爬到车夫的旁边,然后轻轻的坐下,看着他使役拉车的大马。车夫很娴熟的甩动着鞭子,指挥者两匹拉车的马。这个大约40来岁的男子,脸上有一道伤疤,从眼睛处一直到嘴角,看起来很是凶悍。粗的一看,吓得我向后缩了缩。
“后生,被我这伤疤吓到了么?”车夫的语气很温和。
“才没有。”我强作镇定,忽然想到父亲叮嘱我在外面一定要懂礼貌,于是便补充了一句,“都说伤疤是男人的骄傲呢,先生。”
“真是有趣的后生。很懂礼貌嘛。你们是打哪里来的?”
“京城过来的。”我回答了这位说话很和善的车夫。虽然他看起来挺凶,不过意外的好说话。
“京城啊。这些年来,我见过各个地方的,还真的很难得见到京城搬过来的。”车夫发现自己的车有些变快,稍稍勒了勒缰绳,让马稍稍跑慢了一些。“京城很漂亮么?我也只是听人说起过。”
“那当然!”我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我可是在京城长大的。“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每到晚上都是华光遍地,万家灯火,可漂亮了。过年的时候,满大街都是漂亮的灯,足足十里长呢!”说到这里,我又忽然回想起了那个满是尘土的金山城。
似乎是看到了我的没落,好心的车夫大叔笑了笑,说道:“多少像你这样的小孩,刚刚到了时候都一肚子不高兴。不过很快就野的跟猴子似得。整天四处乱跑。”
“谁会跟猴子一样!”我端正了自己的坐姿,“跟猴子一样,那是没教养才那样的。我以后可不会成为那种没教养的人。”
“你在这里可以每天骑马,放枪打兔子啊。小后生你骑过马,放过枪没?”
听到了骑马两个字,我的眼睛一下就放亮了。一直以来,我都很羡慕我的表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小马。但是我们家不可能给我买一匹小马。或许到了这里也不会吧。“父亲教导我要勤俭持家,不会给我买的。”

【1】金山城:位于本位面旧金山市区东南,圣弗朗西斯科湾西侧
【2】海门关:也就是金门海峡
【3】海门要塞:位于本位面旧金山要塞公园处
【4】新宋殖民地:在澳宋对美洲殖民地划分行政区前,整个美洲殖民地的统称
【5】新镐城:位于本位面加州奥兰克城


第二章
(继续填坑)
(另外更新频率是两到三天一更新。以后都是晚上7点左右更新)

“小少爷,这位叔叔说的不错,你以后可是能随便骑马的。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匹小马么?”一阵有些尖锐,但是很沧老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王爷爷。”我往旁边挪了挪,给这位老者让开了座位。
“这位老先生是你的爷爷?”车夫回头看了看王老头那张满是褶皱的脸,着脸庞微笑起来真心是有些瘆人,又仔细听了听他的声音,车夫大叔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然后愣了片刻,还是礼貌的回了一个微笑。“老先生说得对,在这里的孩子,都喜欢骑马放枪的,也都会骑马放枪的。”
“这里啊,没有你说的高楼大厦,没有你说的十里华灯。但是啊,马却是永远不缺的,也不用怕贵,二十块钱,就能买一匹小马驹。后生啊,你往四周看去,那远处尽是空旷的原野,这都是跑马的好地方,翻过了那山,后面一大片的草原,到处都是奔驰的马群啊。在这新宋啊,你可以不识字,可以不会种田,可千千万万不可不会骑马放枪啊。那才是你安生立业的本!”
我听得半懂不懂的,唯一知道的,就是父亲肯定会给我买马了。想到这里,我很得意的高兴了起来。对金山城的不满也跑到九霄云外,美滋滋的哼起了小曲啦。到时王老忽然想到了什么,就询问起车夫来:“之前就听说着金山蛮夷甚多,如今这蛮夷之患可还严重?”
“没多少了。”车夫大叔摆摆手。“也就是十来年前比较严重。你看我这脸上的伤,就是那些蛮子搞得。这些年,要么都跑了,要么就被抓了送挖石下矿了。要说这蛮子么,往南走,过了洛月城,就可以看到那些蛮子了。他们会在哪里做生意。”
“不过嘛,偶尔还是会有山蛮子翻山下来,这些蛮子打仗不行,呼啦呼啦的,但是偷鸡摸狗的本事不小。你们要是人数少,他们还敢来打劫。说起来,三十年前我们刚刚到这里的时候,这些山蛮子都很好说话,就是不知道怎么转了性,忽然就喊打喊杀了。”
“这山蛮子也好说话?”
“可不是。”车夫大叔抓起旁边一个竹筒水壶,“就说这金山城吧,早先的时候,还是海门港,后来这些四个口袋的说,这些蛮子叫做殷地人【1】,他们帮助我们在这里落户,说要纪念他们,就把这海门港改名叫做殷筑港。找了些儒生,引经据典的说,都是什么三千年前武王伐纣以后,逃出来的商人。这商,就是夏商周的那个。当年我们在此建堡,多亏了他们帮助,所以叫殷筑。”
“这些殷人还来帮忙修改那寨子?”我这一听,就好奇起来了。
“这具体的我就不知道咯。”赶车大叔一甩鞭子。“我来这儿的时候,寨子早就修好了,不过听那些老人说,当时就拿的砖头粮给他们换的东西,那玩意磕牙的厉害,结果蛮子还蛮高兴地要了回去。那些年,一块砖头粮,能换十几张上好的水獭皮呢!”
“那后来呢?”
“后来啊,这群蛮子暴动了。说到那年,他们不知怎么遭了瘟,还是麻子瘟,一死一大片啊。我们这些人到处都是被敬化过的,也种过痘。所以也就没死几个人,最多死两个南洋奴。但那些殷山蛮子就死的多了。那时候啊,都是整个村整个村的死。我当时还去过他们一个村,满地都是死人啊,没一个活的。当时我们都说,这是遭了天谴。”
“您老也知道,我们都是种了痘的,就不会得那玩意,有些蛮子没有啊。他们的那些巫婆神汉,就说这都是我们带来的。说我们是什么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啊,这些蛮子就疯了一样的攻击我们,后来我们才知道,蛮子们认为杀我们一个人,才能一命换一命。当时那金山城下,最多的时候有五六千蛮子围着,城里只不过几百户人呢。好在家家户户都有杆枪,蛮子打不进来。结果大半个月过去了,城下的蛮子因为出痘死掉的都有一大半,然后就全部散了。后来我们去那里烧死人,烧了三天三夜啊!”
“再往后,那些道士就出来了,要蛮子们信道,服从王化,服从的给治,不服的就不管。这些蛮子就怕了,要么就乖乖的认了,要么就翻山跑了。现在要看这些蛮子,也只有往东去了那大金河(萨克拉门托河)。就能看见那些挖水渠的,修路的,不少都是当时服了王化的蛮子。”
听到这里,我点了点头,一路上我确实看见不少在挖地的人,他们的穿着打扮,都是我没见过的。
“所以啊,那个殷筑的名字就废了,于是又叫回海门港了。”
“但是这城,为什么叫金州呢?这位先生?”在一旁听故事的我,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哈哈,这个嘛,有一年有个元老来视察,说这里应该有金子,所以该叫金山。但为啥有金子,他也是故作神秘。但是那些个四个口袋的会拍大元老的马屁啊,马上就把地名改了。但是这里哪里有金子,三十年了从未听说过,也没听土人提到过。所以啊,大家伙都说,这是:金山无金,唯有金沙。”
“金沙不也是金子么?”我晃了晃脑袋,表示不能理解。
“那就是指沙子。哎,你个小不点。”车夫大叔哈哈一笑,我知道自己犯了傻,也咯咯直笑。王老先生也亮出他那尖锐的嗓子,哈哈大笑起来。只有一直在后面交头接耳的父母,抬起头来看着三个人在发疯,他们摇了摇头,又继续商量着什么去了。
【1】殷地人:此说法在澳洲殖民美洲之前就有出现,出处不详,但是在澳宋攻占马尼拉后,该说法开始流行。甚至有人拿出了西班牙人的一些关于美洲古文明的日记作为旁证。有史可靠的最早的相关文章,出现于圣历10年的临高日报。


第三章
(更新一波,顺便祝女吧友们节日快乐)

我们的车队离开了海岸。一路上的风景从麦田变成了荒原。成群结队的牛马随处可见。几乎每隔10余里,就会出现一个小小的村子。这些村子都被一圈围墙保护起来,只留下两道门。而我们也总是可以在每天日落的时候抵达一个村子,在村外的空地上扎下帐篷。第二天一大早就启程离开。
每当我们抵达一个村子的时候,村里的民兵就会出来维持秩序。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褂子,带着瓜皮小帽或者是八角帽。一杆长枪背在背上。因为已经是收获的季节,黄澄澄的谷子已经堆满了晒谷子的广场。我们也就只能在村外度过了。
车夫们把马车圈成一圈,车头向内。每家人也就选择在自家的大篷车里过夜。这种大篷车是统一给移民们发放的,作价便宜,只算作了三十块钱。很多家庭都要为此花上几个月来还钱。但是我们家直接买下了两辆车,我和我的父母住一辆,王老爷爷,和一个据说是他子侄,但已经人到中年的小王师傅一车,同时两个南洋奴也锁在上面。
这两个南洋奴就是父母在金山城里买来的。他们看起来很瘦小,而且黑黢黢的。白天的时候他们被链子锁在车里,免得逃跑,一般也是小王师傅驾驶马车,顺便负责看管他们。到了晚上,王老头就会住在那辆车子。我很不愿意到那辆车附近,因为那里散发着一种酸臭的味道,比马粪还难闻。
还没有到睡觉的时间,我就在忙碌的营地里到处溜达。车夫大叔坐在一辆满载麦秆的大篷车上抽着水烟,很是醒目,我就蹦蹦哒哒的溜了过去,“大叔,你不是要教我放枪么?现在可以吗?”
“现在放枪,你这是要把那些民兵都吓死啊!”车夫大叔美美的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又对我指了指那边巡逻的民兵。我对民兵没啥兴趣,就是看着他的眼圈,目瞪口呆。
“那你教我这个好不好?”我指了指他的烟袋子。“好漂亮的烟圈。”
然后我的耳朵就被揪住了。是爸爸找到了到处乱跑的我,“小孩子家家的,抽什么烟,给我回去。这里到处都是人,稍不注意你就走丢了。”
就这样,在众人忙碌的背景下,我被父亲揪着耳朵,拖回了车边。一路上,我看见了很多壮实的女村民,他们带着白布头巾,挎着篮子,到处叫卖一些东西。这些村民都壮实的可怕,一个个五大三粗的,亮着大嗓门,吼道:“热饼子馒头卖咯,腊肠子火腿卖咯。”
我回到车边的时候,就看见母亲在和一个卖货的讨价还价。“你看你这面饼,发的不好,有些地方还是硬的。6分太贵了,4分吧。”
“你这腊肠,谁知道是什么下水灌得。看着颜色,六毛就好啦。”
“你这奶不新鲜啊,什么?上午采的?这都下午了,三毛就可以了,哪里买得到五毛钱啊。”
“哎呀,这两分的零头就抹了嘛。拢共就五块钱的多好。”
就这样,五个银镚子换来的,是满是羊肉的肉肠子,加了红糖馅的包子,又软又白的大馒头,母亲还额外搞了点牛奶回来。还买了些掺了不少麦麸的冷馍馍,打发给后面的两个皮包骨的南洋奴。他们诚惶诚恐的接过去,然后就狼吞虎咽起来了,在就着两口水下肚。其中一个还被噎住了,好在另一个同伴反应快,狠狠的拍了拍他的背,才勉强喘过气来。两个南洋奴进食的时候,也时不时的抬头,看着正在啃糖包子的我。啊,应该是我正在啃得糖包子。
像我们这样,每到一个村子,就会买不少热食的人家,还是挺少见的。这个车队接近四十户家庭,有点闲钱买东西的也不到几家。村民们也主要是给车夫和护卫们出售食物和酒。还有一个老头子,敲诈叮叮作响的铁块,走一路喊一路卖糖吃。不少馋嘴的小孩子围了上去,一分两分的买来那种白色的糖。我向着父亲投去了羡慕的眼光,但是无奈身无分文,就只能看着那些小孩子欢乐的跑开。自己默默的啃着最后半个糖包子。
车队就这么一路前进。车夫大叔食言了,他没有教我放枪,因为白天的时候,他要忙着驾车,到了晚上,他说他累得慌要去睡觉。于是我就开始称呼他是骗子大叔,决心不再理睬他。但是大叔却又很会讲故事,总是给我说一些蛮子们的笑话。每当我哈哈大笑之后,才想起来,骗子车夫又耍赖皮,没有教我怎么放枪。
总之我们就这么走了五天的时间,路过了五个村子。直到前方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集镇。它坐落在三条河流的交汇处,因此这里被人们称为三河城【1】。整座城镇被高耸的木栅栏保护起来,即使在城外,也整齐的修筑了不少了木屋,道路规划的四平八直,沿街的铺面都挂着各色的招牌。此处也不再是荒漠的景色,而是一片绿油油充满生机的地方。田里的小麦已经收获完毕,无数的农夫正在忙着播种豆子。
这个庄子很大。一路行来,那些村子都是五六十户的小村落。而这里少说也有五六百户。城镇沿着小金河【2】一路铺开。车队会在这里停留两天,然后我还要继续往南,在走上五天的时间。再往后,这个车队就会逐渐分散开来,分别汇入各自要去的村庄。
对于这支运输移民的车队而言,这里就是最后能大量购买补给的地方了。这里也是未来距离我的新家最近的城镇了。今天的市面也格外的繁华,用车夫大叔的话说,这也是我们碰上了逢七的大赶集,平日里也都没有怎么热闹。
我被爸爸妈妈牵着手一起去街面上逛逛,留下王爷爷和他的侄子守着马车。三河城从南门出来有一条繁华的街道,各种百货杂物应有尽有,而且附近一带最大的天地会总部也设在这里。父亲就是拿着他的土地契约,去天地会商讨的。
天地会所在的小楼,是此地唯一一处青砖修砌的三层楼房。里面含有的亮着电灯,挂着电扇,还有一台留声机慢悠悠的播放着格子裙俱乐部最新的舞曲。要知道,即使在京城,也不是每家每户都能用得起电的,更不用说在金州的殖民地了。至于留声机那样的高档货,我也只是有幸在姑姑家见过。每次我都很羡慕的看着那块黑色的胶盘换换转动,播放出甜美的音乐。我的表兄也很自豪的向我展示他收集起来的唱片,那足足有一百块之多。要知道每一块都得要十块钱以上呢,而我每年压岁钱也都没有那么多。
当父亲在里面和当地人谈论土地庄稼的时候,我就趴在窗户边看外面的小摊贩,哪里有一个捏糖人的摊子,一个老爷爷虽然颤抖着手,却很灵活的在青石板上画出一只惟妙惟肖的猴子。过了一会又画出一只吐着舌头的狗。他把他的糖人用锉刀挑起来,串在木签子上,看起来又甜又好看。我瞪着眼睛看着坐在一旁的妈妈,两眼汪汪的。妈妈终究是我最慈爱的妈妈,她掏出了五分的纸票子,让我去买糖人吃。

【1】三河城:旧位面加州的莫德斯托西,托莫斯科西南。
【2】小金河:旧位面加州的圣华金河,加州中央盆地南部的主要河流,年平均流量310m3/s。另外,萨克拉门托河被称为大金河。年均流量857m3/s。作为对比,两河流域的底格里斯河流量在1000以上,河中地区(中亚的哈萨克,吉尔吉斯)的阿姆河和锡尔河,流量也都在1000以上。整个加州中央盆地的降水量从北往南,从500mm递减到100mm。另外,曾经有北美土著农业发展的科罗拉多河,流量为620m3/s


第四章
(更新更新。首先恭喜我王师光复广府)

三河城有一个庞大的奴隶市场,这个市场位于城市的西南面。那里臭气熏天,简直比农村的猪舍还要难闻,尽管相比金山城的奴隶市场要小得多,这里确实南金山最大的奴隶市场。
天地会和新宋开发局是这个市场最大的买家,而一个名为金水公司的捕奴队,确实这里最大的卖家。和金山的奴隶不同,这里出售的,大部分都是当地的土人。赶车大叔告诉我,南方的土著王国和土著部落经常发生战争,然后他们就会把抓到的俘虏卖给澳宋的商队,换取澳宋出产的武器,铁具,盐巴。当然也会有不开眼的小部落,试图攻击澳宋边境的定居点,“这种愚昧的想法总是以失败告终,然后这些人就会被英勇的民兵们抓住。然后送到这里来出售。”
我掩着鼻子,小步的避开地面的污水,跟在爸爸和车夫大叔的后面。父亲在听说这里有一个奴隶市场后,放下了手里的书册,表示想来买些奴隶。车夫大叔一听这句话就方亮的眼睛,自告奋勇的表示,他是个门清。“你看看你们在金山城,买两个南洋猴子都花了一百块,你们这是被坑了!我带你们去,十块钱一个健壮的殷地汉子,七块五一个殷地女人,我都能给你找到。绝对都是年轻没病的!”
“便宜,这是当然的。不过啊,你就是要看紧点,容易跑。每天都要拿链子拴好。其实要我说啊,最好的就是高丽奴,又听话,又能干,其次就是倭奴。不过这两种你在这里是买不到的。那就只有在金山城才有,而且别人还不是死契,而是十五年的活契。这就和过去买个奴仆一样。”
“要说这殷奴,第一等的,是南边那些白夷运过来的。那些殷奴要聪明的多,上手也快。一般都要二十块的,然后是南边几个土人王国卖过来的,大概也就是少个三五块,这些基本都是调教过得,种得了地干得了活。最差的就是本地那些深山里的生蛮子了,不会种地,只会抓鱼爬树的那种,七八块钱就可以了。当然你要是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看见南洋奴和黑奴,这些基本要三四十块一个。但是绝对卖不到五十。话又说回来,那两个南洋奴虽然贵了点,但是不会跑,而且也会种地,一般也是被调教过的,基本能帮你管事了。要我说呐,你就去买三五个最便宜的生蛮子,再买几个女生番。正好调教一个冬天,来年开春就派的上用场了。”
车夫大叔给父亲引着路,带着我们进入了这个污水横流的地方。这个市场杂乱无章,到处都是木头笼子。那些待出售的奴隶就被链子锁在笼子里,一个个都没精打采的。卖家在看到有人过来的时候,就拽起他的货物,撬开他的嘴巴,想买家们展示手里的奴隶很健康。确实,这里虽然肮脏,却从没见过病怏怏的奴隶。当我捂着鼻子像车夫大叔请教的时候,车夫大叔斩钉截铁的告诉我:“病了的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都是天地会和开发局直接两块一个批发走了。”
“天地会我知道!”我不忍心看着那些可怜的奴隶,转过头来,“他们很会种地啊,那开发局是干嘛的?”
“修水渠啊,修路啊,修房子啊。你看我们一路走来,那些路都是他们修的。虽然他们也会运来很多日本劳工和高丽工人,但是土人他们也喜欢用。便宜,量大。”
说话间,父亲已经上去和奴隶贩子讨价还价了。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后他买下来七男三女,一共一百五十块。买下了奴隶后,父亲就匆匆离开了这里。他笑着对车夫大叔说:“此处我真不愿再来一次了。”
“您老是心善。”车夫大叔也看出来了,我的父亲出手阔绰,八成都是有钱人家打发到新大陆分家的子弟。这类人最近几年来很常见,甚至还有些元老家族,会把一些没可能继承元老席位的子孙送出来。当然这类人基本都去了条件更好,也更安全的北金州和更往北的咸水埠【1】一带。“说起来,你买下了他们,这也是他们的福气了。要知道,这些人以后再您家做奴仆,那可比他们过去要活的好得多啊。”
“谈什么好得多,背井离乡,与人为仆。而且这些人都是死契吧,子子孙孙都是我们家的啊。而且你不还说了么,还要小心他们跑。”
“所以啊,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车夫大叔摆摆手,“我去过这些山蛮子的村子,他们住的不是房子,而是地上一个坑,上面搭草。吃得不是从地里挖出来的虫子,就是树上的果子。穿的衣服都是兽皮的,男人每天都去打猎。往往十几天才回来一趟。一般人都活不过40岁,病了就跳大神。而您把他们买回去,至少住得屋子,吃着黑面,不用担心有上顿没下顿,病了还给药。这算不算善心啊?”
“就我们那儿,谁家没有两三个番奴?过去我们要把家里的牛马供的好好的,开始的时候,也把这些蛮子奴当牛马供着,死一个都心疼。我们可不比你们有钱人,当年来这里都是一穷二白的,都是背了天地会款子的。谁家没有两三百的债?辛辛苦苦几年,攒点钱买的奴隶死了,谁不心疼?有些人家甚至初一十五还给白面和羊肉吃,你说,搁在前明时候,一般的小户人家可都没这么好过。可谁知道,就这样善待,还有蛮子想跑?就是养条狗,也该有感情了啊。”
“所以啊,像现在的民兵队,几乎都不是干抵御土人的活了。官府在三河城就有一只马队,专门对付那些不服王化的蛮子。而民兵队都是抓逃奴的。抓到了就是打,打了关小黑屋,只给水不给饭,先饿上三天。饶是如此,也没人愿意打死他们。打死了主人家还要来闹。你知道那些土人之间打仗,抓到了都怎样?那可真是挖心掏肝,我听有学问的先生说,这些土人要搞人殉!我虽然没读过几本书,也知道,我们老祖宗早就不搞这一套了,这都是孔老夫子都反对的东西,过去商纣王就挖了王子比干的心,你看这挖心的事都是商纣王那种暴虐的人干的事。诶,这么说这些蛮子还真是那纣王的后人啊!所以啊,我才说,您老买下了他们,这是他们的福气!我们这么做,可是为了教化他们啊!”
“那您不买几个么?”父亲听了此话,苦笑了一阵,就岔开了话题。
“家里有两三个就够了,我家也就五百亩地【2】,一大半都是放牧的。还有几个不成器的小子,这蛮子奴多了,也没用。”

【1】咸水埠:就是温哥华地区。气候温暖,冬季也不寒冷。
【2】根据澳宋在殖民地的开拓法案,缴纳了10元费用的帝国公民,都可以获得一块500亩大小的土地,也就是三十三万平方米,相当于一块边长570米的正方形。根据澳宋在北美殖民地的标准村规划,通常一个村落大约50户人,占地面积大约20平方公里。但是考虑到中央盆地的干旱情况,基本上村落都是沿河呈长条形分布。20平方公里的面积,大概也就比明代北京内城小一圈。


第五章
(继续更新)
(本来吧,我是打算写一个男主角走向柴刀好船的故事的,后来发现,写感情戏太痛苦了,这不符合本吧的粗胚之风啊。我还是删掉重写吧。所以下次更新等到周六吧。)

在三河城休息的片刻,骗子车夫大叔终于兑现了教我放枪的承诺。于是我欢呼着跟着他去了河边的滩涂上,车夫大叔拿着一杆枪,在我面前炫耀了一番,然后我就流着哈喇子,看着他熟练地拿出一个包纸的锥形纸筒,塞入枪身后面的掰开的空腔中,然后把这个空腔摁下去,再拿起一个小铜帽贴在后面。做完了这一切,他拿着枪在我面前晃了晃,“后生,我要准备开枪啦,看见对面木桶上那个酒瓶没,叔叔我一会就把他给打下来。你要记得捂住耳朵哟。”
说罢,赶车大叔就不再理会我,拿起枪,稍稍瞄了一下,对着对面的酒瓶就按下了扳机。虽然是得到了大叔的警示,还是猛然间被火药的巨响吓得跌坐在地上。大叔没有管我,他熟练的清膛,装弹,上火帽,然后瞄准以后又是一枪。这一次我看见那个酒瓶被打的粉碎,飞溅的玻璃散落一地。大叔放下枪,对着还冒着青烟的枪口吹了口气,然后神气的看着我。“真么样后生,没玩过吧。”
“第一次,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没事没事!”我赶紧站起来,一副没事的样子。但是还有些颤抖的双脚却被赶车大叔看在了眼里。大叔哈哈一笑,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这枪不错啊。”身后传来了一阵熟悉的浑厚的男中音、我回头一看,是父亲过来了。他手里也提着一杆枪。父亲看了看赶车大叔的枪,啧啧称奇道:“这可是最老的霍尔枪啊。这玩意我都没看见有卖的。”
“那是当然。这可是我爹给我留下来的。”赶车大叔哈哈一笑,“您居然也认得,看来您也是行家啊。”
父亲把枪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后膛,摸了摸木头的枪托,“这枪保养得真好,是一杆好枪。我记得这枪,市面上少有出售的。看您这保养的挺好。”
“嗯。”大叔点了点头,“枪店里卖的,基本是前装的三零,后装的都是短枪。这种老霍尔的早就没了。要说精度,还是老三零准,这霍尔还是要漏气,远了打不准,但是装弹快啊。”说到这里,大叔看了看父亲手里的枪,“您这是一把老三零吧。”
“看着挺新,我看了看,去年出产的,还不错吧。”父亲举起他的枪,很熟练的倒入火药,塞入弹头。拿起长杆子一桶,然后抬手就是一枪,远处的一个木桶晃了一晃,再一看,就能在上面看见一个洞口。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父亲也有这么好的枪法。旁边的大叔也拍了拍手,“您这枪法,专门练过的吧!”
“当年想考军校来的。”父亲很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没上的去。”
“看您这身体,应该不会啊。”赶车大叔有些好奇,一路上他也和父亲聊过几次,虽然父亲是个文化人,但是一路风尘缺不见疲惫,完全不是那种文弱书生的样子。
“我姓朱。”父亲轻声说道。
赶车大叔听到此言,恍然大悟,也就不在说啥了,只是叹了口气说了声可惜。然后两个男人就练起了枪法,完全把我这个所谓的学生丢到了一边。
乒乒乓乓的,打了十来发之后,父亲递给了赶车大叔一只烟,自己也点上,两人吞云吐雾起来。赶车大叔吹了口气,“这烟好,红塔山的,一块一包呢。我可抽不起。”
“没事,这几天我家小子总是纠缠着你,算个回礼吧。”
“那你这礼可就太轻咯。”赶车大叔哈哈一笑。
父亲笑嘻嘻的又给了他一包烟,“那就一包烟,拿着慢慢抽。你也收收前朝皇亲的贿赂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大叔接过了烟,哈哈大笑,“难得潇洒一回,再说也没啥忌讳的。这新宋一带,姓朱的还少了?”
说到这里,大叔又猛吸一口,吐出一个烟圈,“从咸水埠到南边的洛月城,前朝的一字王爷就有八个,两字王公十来个,什么辅国将军不计其数。我走南闯北,带着车队走遍了南北两千里地,这些都见得多了。就说这一路走来吧,一路上哪个庄没有个前朝大学士?走过的十来个村,个个都有进士官的。那三河城里就有两家王爷将军,可这又如何?”
“有句话说着您别气,这前朝太祖皇帝,那么多子子孙孙,都是些没用的家伙。这不是说您嘞。就说北边有个王爷吧,过去还是福王什么的,结果到了这里,下不得地,挑不得水,大家伙看他识字,让他去学堂教娃子念书好了,可这也办不好。当年蛮子闹的起劲的时候,这些王爷将军们连枪都拿不动,看着土人第一个跑。”
“想当年,前朝太祖爷也是英明神武,着说书里面,都说他是一杆齐眉棍,打的天下百八十军州都姓了朱【1】。可这子子孙孙的,确实不成器的居多,真不知道他老人家知道了,会不会从地下气的跳出来。”
赶车大叔没注意到父亲有些发白的面色,还在自顾自的说,“那些什么进士老爷的就更不用说,有些还想耀武扬威,可在这里给谁看啊,我们一杆枪一横,他们就吓得躲回去。多少人家都是靠嫁女儿嫁的好,这才好过些。那真是掉毛的凤凰不如鸡。”
“不过要我说,这也都不是孬种。南边到了雅城【2】边,有一个唐王庄,你想啊,这么多王爷将军的,能这么叫唐王庄的,就是这蝎子粑粑独一份,可见那唐王爷的本事!别个可真是有能耐。那年和蛮子白蛮打仗的时候,那可真能打,冲锋在前,说的是身上落了三斤铁,也照样冲杀的主!屯里面推举他当了民兵队长。那老资历,就是站在金山城的总督面前,老爷子也敢喷两句。老爷子那些年做的事,这新宋千里地,谁提起来,不说一个服字!要我看啊,也就他们家,像前朝太祖爷的子孙。这当然没说您哈,您这枪法,我还是佩服的。比起那些窝囊废,强了不止百倍啊。”说到这里,老车夫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就停了下来,看着父亲,父亲却已经是木讷了好一会了。
父亲最后还是摆了摆手,不在多言语,只是抱拳做了一个揖,然后就拉着我走了。我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忽然没了兴致,回头一看,马车大叔也是晃了晃自己的脑袋,似乎反应过来什么一样。再回头看看父亲,父亲面色沉着,就像一根木头,而且是那种硬邦邦的,活了几百年的老榆木头。

【1】这里肯定是把宋太祖和明太祖的故事搞混淆了。
【2】雅城:默塞德附近。


第六章
旅途是乏闷的,尤其是两岸的风光都是茫茫然的草原。我每天都百无聊赖的躲在车厢里,避开毒辣的太阳。干燥炎热的风吹得我昏昏欲睡,拉车的马儿踩着步子响起的铃铛声,更加深了我的睡意。
离开三河城已经两天了,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会在一天后抵达此行的终点,也就是我的新家。我询问我父亲,父亲也只是拿出一张地图,在上面画了一个圈。看起来是挺大的一块地。
于是我开始幻想,自己骑着小马,沿着家里的土地跑上一圈的场景。父亲说那是很大一块地,骑着马跑上一圈,能够跑一上午呢。我应该有一批枣红色的小马,配上牛皮的马鞍子,带着一顶拉风的帽子,一定威风极了。再跨上一杆好枪,骑马逐鹿,远远的一枪放倒他,然后烤新鲜的后腿肉吃!就只需要啪的一枪就好!一定是这样。
“碰!”一发枪声响起,我这还在做梦呢,怎么忽然就真的枪响了!我猛然间就坐了起来,伸出小脑袋望向车外。
车队已经停了下来,车把式们很紧张的把车靠拢在一起。四周负责警戒的游骑已经朝着远处奔去。我远远望见,目力所及之处,一阵烟尘弥漫。
“不会是蛮子吧?”父亲有些忧虑。毕竟在听说了那些土蛮子剥皮挖心的故事后,父亲还是很担忧。这些蛮子听起来太野蛮了,比过去让小儿夜啼的蒙古鞑子和建州鞑子还要野蛮。
“不会。”车夫大叔摇了摇头。自从那天起,父亲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话了,直到今天才是第一次。“蛮子一般不敢对我们动手。而且这边也没多少蛮子了,基本都归化了。偶尔存留了几个蛮子部落,也是登记照册,上缴人质,圈地监视的。”
“但是可能会是马匪。”父亲的心还没放下来,又被车夫大叔的后续话语提起来了。“毕竟前十几年,官府发配过来垦荒的,大多是囚犯游民,其中不少人都是好逸恶劳习惯了的。有些人忍受不了开荒的苦,索性就逃到山里。尤其是这南金州一带,往山里去还是有十来股马匪的。不过也不成气候,多的也就二十号人,而且大多都是劫掠土蛮子。一般也不敢对我们车队下手。”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看着烟尘,莫约有二三十多骑吧。”
车队虽然有四十辆大车,但是随性的游骑不过十数,赶车的车夫也算是有一战之力,但是他们要约束马车。而移民中的妇孺居多,也没有受过军事训练,虽然有不少男丁,最多也就刚刚买得枪械不久,就是站立打靶,都不甚熟练,遭遇了穷凶极恶的马匪,很容易惊慌失措。
但是车夫大叔却不惊慌,只说到:“不过也不用担心,此处距离最近的双旗屯不过一日路程,我等只需把大车围做一圈,抵抗一天一宿也不是个问题,带到明日,最近的民兵就会赶来支援了。”
就在此时,却见一个劲装汉子,策马冲向了车队,同时还挥着这一面绿色的旗帜。车夫大叔一瞧,乐呵呵的说道:“看样子那边也是自家兄弟,想必是没事了。走,后生,我们去瞧瞧热闹?”
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就消散了,车队上下见危机解除,已经端起火枪的男人们也纷纷关上保险,卸掉火帽,把枪背回背上。我也随着车夫大叔,向着被人群围起来了那名劲装汉子走去。这是他已经下了马,跨坐在一根车辕上,手里提着一个大号的水葫芦,眉飞色舞,唾沫四溅。
“我还当是哪家胡子不开眼,搞那么大阵势,跑近了一看,原来是南边双旗屯的在抓逃奴。”
原来是双旗屯有四个土蛮子,偷了四匹马想逃跑,却不料惊动了看家的狗。村里集合了民兵,连夜追了出来,正好在这边碰上了我们的车队。不过似乎这些车把式们,在听到此事的时候,却都纷纷惊呼:“那岂不是那远坂尉官,亲自提枪,追杀出来了?这下子这些逃奴,那就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那可不是!”劲装汉子一拍大腿,“过去听说了远坂三郎,马上功夫了得,可谓是刀枪无双,今日一见,果真是大开眼界!那后续的十几个马军,统统是他的陪衬。我只见他不用枪来不用鞭,徒手策马就冲了上去。要知道那几个逃奴,也是夺了些竹竿木棍在手的。只见那三郎徒手档开棍棒,一把就把那逃奴扯下马来,其余几个见此,大惊失色,不敢上搏斗,转身欲走。那三郎大喝一声,惊吓的对方马匹不敢动弹,直接把一个逃奴摔下马来。然后他掏出套索一丢,又拖下来一个。最后几颗石子飞过去,那真是弹无虚发,剩下两逃奴直接被打中脑袋,跌下马来。四个逃奴,就被三郎一人抓了个尽!过去有人说他乃是万夫不当之勇,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啊!”
众人一听,纷纷惊呼这远坂三郎的武勇。恨不得现在就敢去见一见真人面目。一个小子还在下面问道:“这远坂三郎,是不是真的身高八尺,腰围八尺的巨汉!”
“这还真是奇了!”那劲装汉子回答道,“我看不过常人面貌,也就是长得壮了些,而且较一般人还有些矮小,却不料马上如此彪悍!传闻他父乃是日本国第一武士,想必就是如此了。”
还是个日本人?这倒是奇了,我也确实听说过,国朝初立的时候,雇佣了不少日本浪人武士,后来这些武士确实有不少去了东南亚和美洲。看来这远坂三郎也算是这些人的后裔了。这也让我产生了好奇心,想看看是怎么一个人,能够以一当四,独擒四骑。当然不仅仅是我好奇,在场的众人也希望能见一见这个的壮士。
劲装汉子也看出来了我们的想法,于是当即说道:“这远坂老爹,待到绑实了那几个逃奴,也会过来一趟的。他说要来拜访一下钱队,一会我等说不定还能在这里摆上一桌酒席呢!”
正当时,却见远处三十余骑,在五六个和穿着打扮与劲装汉子相仿的人的带领下,接近了车队。拿打头的一员,赫然就是刚刚被众人传颂的远坂三郎了。看到那一行骑士前来,车队的领头,被人们尊称为钱队的一个中年汉子,拨开人群,大步走向那对骑士。他抬起手做了一个揖,大声说道:“远坂老哥别来无恙啊!”
“哈哈,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钱老弟。”只见被称为远坂老哥的人,跳下战马,拍了拍钱队的肩膀。这个人声音洪亮,操一口标准的新朝官话【1】,但是穿着很是简朴,一身打着补丁的澳服【2】,脚上绑着棉布的绑腿,由于风尘缘故,呈现发黄的暗色。头上没有带帽子,一头短发却很斑驳,仔细观察他的两鬓,虽然都是黑发,但已是银丝可见了。
我估计若是没有错,此人大约五十岁上下,虽然有些白鬓,但是中气十足,一副军人特有的粗嗓门。后来我询问车夫大叔,这远坂三郎果然也是在军队中摸爬滚打过的,一度当了中尉连长,不过后来就退了下来,两年前随着移民到了那双旗屯,做了民兵队长。我仔细看去,却见这个钱队面对远坂三郎,那气势隐约间矮了三分,怕是过去在他手下当过差,见了旧日上官,有些惧怕吧。
但是这时候,忽然响起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钱叔叔好。”
【1】新朝官话:就是澳宋帝国使用的普通话。
【2】澳服:就是澳洲人带来的服饰特点。可以想象为中山装之类的衣服。


第七章
(更一章吧,下一次就要等到下一周了,这周没有时间二更了)

我有一个表哥,在他的影响下,我很早就学会了不少姿势,因此当我第一次看见柚子和他父亲站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就涌现了一种恶意的揣测。那就是,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男人,是怎么生出来一个水灵漂亮的女儿的。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尤其是后来我们抵达双旗屯,看见一个又矮又黑土人女子给父女两递上清水干粮的时候,我的疑惑更深了。对此我有过无数种假设,到底是因为隔壁有王叔叔呢?还是隔壁是王嫂子?终于有一天,我按耐不住好奇,跑去问当事人:“你真的是你父母亲生的?不是捡回来的么?”当然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惨不忍睹的,在此我们按下不表。
我毕竟在帝都长大的,那里是一个美女云集的地方。即便我不过是一个豆丁小子,但那位生长于富贵人家的表哥,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风流公子。他总是会带回来各种各样的漂亮少女,其中我也见过不少。这些少女或温文尔雅,或风情似火,或兰质蕙心,或柳娇花媚。不过这些女子无一例外都有着一种南方女性的娇柔,总有那么一丝胭粉气。自然其中也不乏冰冷的,英武的女孩,但是那终究是南方的暖风吹出来的,缺了点火候。
而眼前的这一个女孩,大约和我同岁,她骑在一匹比她矮不了多少枣红马上,显得有些娇小,脸上带着口罩,以作防风之用,但是这时候已经扯下来了。脸蛋红扑扑的,不同于那些喜欢把自己弄得亮白的少女,少女骑士的肤色有着一种来自于阳光的小麦色。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灵亮慧黠,但灵动中却透着邪气。小巧的鼻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甚是可爱。
她戴着一顶八角骑士帽,但是帽子有些蓬松,齐肩的黑发自然地从帽子中落下,遮掩了耳朵。身穿一身深绿的作训服,但是很明显是自己裁剪过的,下摆短了三分,衣服扎的挺紧,胸口的两个口袋被微微托起,牛皮带子扎腰间,鹿皮弹盒斜挎在右边,而左面则是一把弯刀。一杆长枪就被她背在背后。一条深绿的马裤甚是紧身,很好的勾勒出修长的大腿;脚蹬一双长筒牛皮靴,鞋跟的马刺擦得闪亮。
要说这个女孩,那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种英武之美,没有一丝娇柔做作,但是仔细看脸庞又不乏稚气。虽然她故意粗着嗓门说话,但是仔细一听,一种女孩子特有的悦耳音质还是挥散不去。这让我不由得盯着她看了好一会。
女孩的感觉总是很敏锐的,她很快就察觉到了我的视线,然后就转过来瞪着我。我还傻愣愣的冲着她微笑,结果只是收获了一张白眼。一个傲娇的小女孩啊,不过盯着女孩子看总是不礼貌了,这时候小王师傅唤我回去,我就从人群中钻了出去。
当我再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车队在遇到双骑屯的马队以后,当晚就地搞了一个篝火晚会。骑士们跑了一大圈,打猎了些兔子野鹿,加上车队里的风干肉和各类蔬果,把大车围成一圈,点起篝火,打开美酒,男人们说着粗俗的笑话,端着粗瓷的大碗,一同庆祝原野上的相逢。
我晃着双脚,坐在高高的马车前室,左手拿着一大串鹿肉,右手拿着烤的焦黄的馒头,吃得满嘴流油。王老爷子还给我弄回来了一大块的干牛肉,不过这个就有些太硬了,实在是啃不动,索性就掰下来丢给我们家的那几个奴隶。他们只能啃着掺了木屑的硬馍馍,当看到我丢过去的牛肉干的时候,几个人就像疯了一般,拳打脚踢,一拥而上,然后纷纷被脚下的锁链绊倒,摔了一嘴泥,连硬馍馍都滚了好远。
我想我还是个善良的人,于是两三口把肥美的鹿肉吃掉,鼓着嘴巴走向了他们滚落一地的馒头,准备给他们捡起来。当我捡起满是尘土的馍馍,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面前多了一双牛皮深筒的靴子,绿色紧身马裤包裹着的修长的双腿,闻到了一丝混合自汗味和少女特有的体香的味道。
我抬起满是油和汗水的脸,看见的是一张满是笑容的可爱脸庞,她用一阵悦耳而活泼的声音问道:“你们家就是今年搬来双旗屯的么?”说完这句话,这个女孩还不忘啃了一口拿在手上的鹿腿。
她啃的很小口,也许是因为嘴巴不够大,鲜红的嘴唇因为油光,在跳动的火焰下显得格外鲜艳,我一时间都愣住了。
“问你话呢!”女孩抬高了声音,伸出左手点了点我的脑袋。然后气鼓鼓的又啃了一口鹿肉。
“额。是。”我连忙点了点头,赶紧站起来。然后试图找出一张粗纸,擦去脸上的油渍。
“你会骑马么?”女孩听了我的回答,显得非常高兴。
“额,会一点。刚刚学会。”
“会用枪是吧!”
“额,会一点,刚刚学会。”
“你多几岁了?哪里来的?”
“十二。京城那边过来的。”
“你几月的?”女孩的兴致很好。
“八月的。”
“我比你大一个月!嘻嘻!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弟啦!给这姐姐混吧!”女孩子很高兴的撕下来一大块鹿腿肉。“吃吧!看看你掉在地上的馒头还要捡。”
“这个不是我的,是我家仆人的。”我听了此话,涨红了脸,赶紧把手里的馍馍丢给摔了一团的土蛮子奴隶,掏出一张粗纸擦了擦手,又吹了吹,才接过了女孩递来的鹿肉。“话说我为啥要当你的小弟啊。”
“你骑马没我强,打枪没我准,我去年就住在这里了,我还比你大,你说你不当我的小弟,难道我当你的小弟!哼!”女孩子哼了哼鼻子,“以后就跟着姐姐混吧!有你吃香的喝辣的!这十里八乡的,姐姐可倍有面子!”女孩用力的拍了拍我的肩,两只眼睛闪烁着金光,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饿了三天的人忽然看见了一桌子美食一般。面对这个少女,我忽然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女孩子笑着往后跳了两步,然后转身准备离开。临走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对我说道:“我叫远坂柚子,大家都叫我柚子,不过你要叫我柚子大姐头!”
“哦,柚子。我,我叫朱和均。”
“是柚子大姐头!记住啦!小均子!”她用烤肉的签子敲了敲我的头,跳着走开了。
早上对少女的美好印象,就在刚刚最后那一声甜美的小均子之后,如同夏日阳光下的冰块,消融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奇怪的战栗感。


第八章
(更一个)
双旗屯是一个年轻的村子,它的存在不超过两年,长宽都不超过两百米。在我们抵达这里之前,这个村子只有三十户人家。随着北金州的人口逐步增多,多余的移民不得不开始向着更加干旱的南部迁移。新建的村落都是沿着小金河和他的支流修建的。双旗屯也不例外,这个村子正好位于小金河从南北拐向东西方向的位置,再往南二十里地,还有一片沼泽【1】。这对于干旱的南加州而言,已经是非常潮湿的地方了。
不仅如此,金州开发局在这里也下了大工夫。当我们抵达这里的时候,双旗屯四周已经修建了不少的水渠和坡塘,他们分布在村子的南面,也就是老移民的土地上。不过由于是盛夏的缘故,水位都很低。根据车夫大叔的介绍,更往南一点的地方,开发局还在那边修筑一些水坝蓄水。
当我们的车队进入村庄的时候,很多人都跑出来看我们。放眼望去,这里几乎都是年壮年,很少有老人和孩子。车夫大叔告诉我,村里面的小孩很少,九成的人口都是壮劳力,剩下的基本都是老人。除了民兵队长和驻在警以外,这里的居民都是两年前才从本土那边漂洋过海来到新宋的。“包括我自己也是,我家七兄弟,然后大哥又生了两个。家里没法养这么多人,也娶不到媳妇,索性就上了船。还别说,去年我就讨了一个土人媳妇。虽然黑了点,但是终归是女人不是。”
“所以柚子看到你很高兴。因为村里几乎就没有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一大清早的,我就被柚子吵醒了,因为她一大早就跑到我的车外,呼唤她的新招的小弟。柚子看见车夫大叔的时候,还甜甜的喊了一声:“何叔叔早。”对了,车夫大叔姓何,我一路上都缠着他教我放枪骑马,却一直不知他姓什么,他家住在村子西面,分开后还邀请我有空去他们家坐坐。
有一半的大车连同他们的乘客将留在这里定居下来。在村落的北面,有足以安置留在这里的十来户居民的土地。其中就有属于我们家的土地,不过如今那里只是一大片枯草和稀疏灌木覆盖的地方,没有水渠和坡塘。不过幸运的是,都是临河的土地。当然,其他移民分到的土地也和我们差不多,都是靠河的荒地。
我们暂时被安置在村子中央的一排土坯木梁的排屋里。这些排屋是村子当年开拓的时候修建的老屋子,简陋不堪,前两年来的居民早就分了宅基地,修了新家。这里也就空了出来,平时用作仓库或者租给路过的商队,而现在则临时用来安置我们。对于很多因为贫穷而移民的人来说,他们通常只会有一间小屋,然后会在这里居住几个月,然后才能把自家的土屋修好,搬到新家,在这期间还需要向村落的公账支付少量的租金。而我们家很幸运,比别人家多分了一间房,而且都是向阳的干净的的大屋。这仅仅是因为,我父亲有一份大学文凭。
这也是我为我父亲感到骄傲的原因。有时候我也在想,倘若不是那个姓氏,作为一个芳草地毕业的高材生,我父亲要想在帝都谋一份前途远大报酬丰厚的工作也是易如反掌。可惜就是因为那个原因,他只能委屈在帝国图书馆供职,没事陪着爷爷侍弄花草,蹉跎了他最为激情的年华。因此当爷爷希望父亲前往新宋,开枝散叶的时候,父亲没有太多抵触的就同意了。在父亲平和而木讷的脸庞背后,想必也有一颗炽热的心吧。
但是对这里的普通人而言,大学生什么的就太过遥远了,这就和过去金榜题名登入天子堂的的进士一样遥不可及。毕竟这个时候,整个帝国被称为大学的,一共也只有四所。更多的都是所谓的专科学校。帝都的大学门槛,在每年招考的季节,都有数万人迈进去,但是到了九月开学的时候,还能重返故地的,只剩下不到两千人了。
有学问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敬,这是中华千年的传统。在这之前,村里面能识字的,充其量也就五六个人。马上无双的远坂大叔为了表达自己对文化人的尊重,还特意给父亲提了一袋子腊肉,希望父亲以后能够在村里当老师:“虽然我们村现在没几个孩子,但是隔壁几个村,还是有的。再过几年,村里的兔崽子也快到了开蒙的年纪。在下希望先生能够教这些兔崽子识几个字,免得出门当睁眼瞎。另外就是小女,这几年没得管教,玩的疯了,希望先生能多管教一番。另外就是每年入仓的那些账目,也都麻烦先生看看。我们这些大老粗,都搞不明白啊。当然先生田里的活计,我们都给帮忙做了。这里在座的,不敢说什么,但是做农活都是一等一的。”
父亲为此都感到有些诧异。他没想到这是个日本人说出来的。看看周围的村民,大家也都纷纷表示赞同。一个粗嗓门的妇人还说道:“我有个侄子,家就住在南面30里的石门村。先生要是愿意,我就把他送来。先生家开荒耕地,给我们说一声,我们都去帮着做。”
听着村民的议论,父亲也苦笑不已。不过父亲本来就打算安定下来后亲自督促我的学习。反正多几个学生也是教,父亲也就点点头同意了。
“那可就多多麻烦你了。”远坂大叔哈哈一笑,“我这就去趟雅城县上,给您把学校的申请弄下来。以后您这民兵劳役啊什么的都可以免了,教师有专门的津贴和福利,天地会还会给你多半个折扣呢!要知道我们这周边十来个村,就只有您一个大学生,那可是文化最高的。这十里八乡的,以后都的是您老的学生。以后这周边村子之间要是有啥事,您有学问,说出来的话道理多,大家才愿意听啊!”
闹了半天,原来真正的目的在这里啊!父亲背对着我,向热心的民兵队长,和诸位村民们,深深的作了一个揖。

【1】这片沼泽就是指的弗雷斯诺沼泽。本时空,加州在改沼泽南面修筑了水库,用于储存金斯河的洪水。周围这一带都是重要的农业灌溉区,水量充沛。
【2】洛月城:洛杉矶。


第九章
(更一个)
在殖民地,上学有什么用处?倘若是在本土的话,不论是对于穷人还有富人,进学都是很重要的。仅仅在帝都,公立的职业学校就有上百所,此外还有大量私立的。这些学校无一例外都要招募高小毕业的学生,经过三到五年的职业教育,然后被各式各样的工厂,农村,矿产招募。倘若你没有一份职业学校的文凭,那么你就只能做最劳累且薪酬最低的力工。每日不过一块钱,辛苦一个月仅仅够温饱。
师范学校,是很多穷人家女孩子最好的去处。虽然毕业后可能会被分配到远离家乡的学校担任老师。但是这却意味着一份稳定而报酬丰厚的工作,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这些女孩子的身价也往往水涨船高,迎娶他们的聘礼也要高得多。嫁过去以后也不怕被公婆为难,因为你有可能是家里收入最高的人,说话的声音也要响亮的多。要是长得漂亮,成绩优异,那么甚至能够进入帝都名校就职,在那里认识不少风流倜傥的青年俊才。在我刚刚出生的那年,就出现了一个生于西南乡村的女孩,因为在芳草地任职,结果嫁入豪门的美谈。至于美谈的结局,那就是另外一起恩恩怨怨了。
而在殖民地,正规学校就少的可怜了。父亲为了我的学业,也专门打听了一番,整个新宋三州,只有金山洛月和咸水埠有中学。金山城还有一所师范和一所技校,这还是天地会出资修建的。而距离我家最近的学校,则是一百五十里外雅城县上的一所初小,所谓的老师也只有六个,其中一半都还没有证。在殖民地。有钱人家通常都会选择请家庭教师,然后再从县府搞一份学历证明,在人口众多的北金山州和咸水埠,这种状况更加普遍。因此当远坂大叔把相应的申请递上去的时候,批准很快就下来了,同时还发下来了厚厚一沓资料说明。
父亲似乎对教师这个新职业也颇有兴趣。他甚至还兴致勃勃的研究了一下怎么考取教师证。准备以后空闲的时候去一趟金山城,弄一本资格证回来。不过眼下父亲更加关注的,则是自己的庄园田地。毕竟学校要开学,至少也要等到九月农忙之后。
如果从最南边的洛月走到最北边的咸水埠,一路上的农田中,最多的就是小麦了。绝大多数的移民来到这里的时候身无长物。他们背着一百到两三百不等的贷款,开挖田地和水渠,买来麦种和大豆。但是现在粮价低贱,尤其是在地广人稀的新宋地区,粮食是不值钱的,唯一的优势就是天地会收粮的价格稳定,总是能小赚一点,图个温饱。不过这样通常都意味着需要十年的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偿还贷款。如果中途再修起小屋,那就还需要再多花费几年时间了。
偶尔也会有大胆的农民,在耕作了三五年之后,尝试着接受天地会推荐经济作物,不过这些一般都是北方降水丰富的地方。咸水埠一带雨量丰沛,气候温和,那里有大片的水田,还有不少的染料和药用植物。而在干旱的南金州,天地会主推的就是葡萄和瓜类了。
葡萄是一个娇气的玩意,而且成本高。种下去至少要两年才能收获。这在开拓不久的南金州,愿意尝试的人很少。天地会自己有一个葡萄庄园,就在雅城西边。不过我们的车队没有从那里经过。雅城出产的葡萄大多都用来酿酒了。而葡萄酒,则是当年元老院的西征大军光复天山南北西域都护府旧地后,重新新起的旧风尚。
光复天山南北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但是我在我姑父家,见到过这一段历史的创造者。在创造这一切的时候,他还不过是刚刚三十岁的年轻人,是元老中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他率领了五万军队走出玉门关,迫使一直以来都首鼠两端的叶尔羌大汗老老实实的纳土称臣,收拾东西来了帝都做一介富家翁。然后在天山脚下击溃了俄罗斯和准格尔十万联军。重建了当年安西重镇碎叶城。并且在恒罗斯的古战场,留下了一篇《恒罗斯九百年祭》【1】。他的军队饮马药杀水,扫荡夷播海,他的前锋甚至抵达了里海沿岸,与阿拉斯特罕隔海而望,他的名望扬名中亚,诗人和商队一路唱诵他的威名,酋长和部落头领匍匐在他的脚下,奉献出自己的财富和女儿。希瓦人,哈萨克人,土尔扈特人,布哈拉人甚至一些哥萨克都都派出使节前来输诚。当年帝都的报刊上,写满了光复汉唐旧地的赞歌。帝国在那之后就重新确立了对叶尔羌,准格尔以及夷播海南岸的绝对控制权和对河中,哈萨克和里海北部的宗主权。
为了稳定对这一带的统治,帝国从募兵十万入西疆,以及西征的五万军队,在那里成立了十五处的军屯区。也是从那一年开始,元老院中不少家族也纷纷在干燥少雨的哈密卫设立葡萄酒庄。我姑父家在那里就拥有一个面积数万亩的大酒庄。随着铁路的扩展,葡萄酒大量的出现在市场上。因为口味的酸甜和低酒精度,葡萄酒深受年轻一代和妇女们的青睐。我记得我还不到五岁的时候,姑姑送给我爷爷一瓶窖藏了20年的红葡萄酒,当时已经深居简出,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理自己花园的爷爷,就时常一个人坐在小院子里,端着玻璃杯细细评味。
除了来自西域的葡萄酒,美洲新宋殖民地的葡萄酒也颇有市场,不过时间就要短不少。南金州一带开发较晚,直到十年前,天地会在雅城周边的葡萄酒庄园才第一次丰收。但是穷怕了的农民不愿意背负更多的债务把地里的麦子铲掉该种葡萄,反而对各种瓜类青睐有加。当我们抵达金山的时候,也只有少量大胆的农民,开始试着种植葡萄。此外,也有一些后知后觉的新朝新贵,虽然他们没能够在西域设立酒庄,但是他们也在雅城周边,通过庶出子女移民的方式,建立了数十个五百亩的葡萄园。不过这类私酿基本都在新宋本地销售,或者通过贸易流转到南方的土著三番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获利颇丰。但是其高昂的成本还是让不少刚刚落户不久的农民望而却步。
父亲却很早的就打定主意,决定建一个葡萄酒庄,作为自己分家的基业。在父亲临走前,姑姑说通了姑父,从自家酒庄筹集了一些酿酒的东西,还拿出了五千块的积蓄。一些对我们家交情颇深的富贵人家也送了些临别礼物,加上爷爷的遗产,父母的积蓄和变卖的家产,父亲筹集了一万块钱,作为我们家起始的资本。
在这个年代,一万块已经是一笔巨产。即使在帝都的中心,这笔钱也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公寓。而这个年代,绝大部分人的工资也不过几十块一个月,好一点得也就一两百。我爷爷领着植物园的工资和前朝皇室的优待资金的双份收入,也才不过每月两百块钱。而父亲在图书馆担任编修,也才只有四十块钱而已。
但是这对于开拓一个完整的酒庄而言,还远远不足。除了种植葡萄的花费,更多在于酿酒的机器,提供动力的锅炉,专门的酒窖和昂贵的大橡木桶。最后一项由于姑父的慷慨,赠送了我们家六个有着十年历史的老橡木桶,而且还是姑父酒庄中的上品。这可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珍品。但是为了凑足花销,我们家还是从天地会另外借贷了五千元,用于购买各种机器设备和种子肥料。虽然这还附加了在未来十年内,我们家三分之一的葡萄将低价返销给天地会的条件,但是价格其实已经相当的便宜,要知道估算下来,整套机器设备下来要一万块。这还得益于天地会为了推广葡萄种植的专项津贴。当然后续还会有更多的花销,比如购买奴隶,购买奴隶。
也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家的新房也没有修在村子里,而是在靠近我家田地的荒地上,另起了一间三进的大院子。当然这个三进院子都还在纸上。父亲是打算是在农忙前先修起一套二进的院落,安置好所有人。等到明年葡萄种植结束以后,继续扩建大院和开挖地窖。为此,他请来了一只专门给大户人家修房子的队伍。这只名叫缮庄局的队伍,曾经在雅城周边给四家人修过葡萄酒庄,经验丰富。在刨去了那些老财们喜欢的花哨样式后,父亲以四千八百块的价格谈拢了生意。
【1】桓罗斯战役发生在公元751年,九百年就是1651年,这个时候正好小元老长大了不是么。


第十章
(节假日到了多更新一章)

“你最近经常跟队长家的女儿出去啊。”当我把今天的功课交给父亲的时候,父亲忽然冷不丁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是去何叔叔家,他教我放枪呢。”我的脸忽的就红了。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干嘛要编一个谎言。我斜着眼珠子,瞟着房梁上的蜘蛛网。前天母亲才差人把那里清理了一遍,现在又有蜘蛛了。
父亲看着我笑了笑,低头翻看着我的功课。现在是农忙季节,学堂没有开课,但是父亲还是每日给我布置一些功课。比如昨天,他就让我用毛笔抄写了两遍《大学》的段落。但是很明显,我的作业并不让他满意。“看看你的字,鬼画符一样。写出来也不嫌丢人。”
“都什么年代了,还学这个。”我肚子里嘟囔了一声。过去在学校里,我们既不用学习毛笔大字,也不用学四书五经。但是自从搬到这边以后,父亲就在我过去的学业上,给我增加了这一项。每天让我写大字,抄经义。
不过父亲似乎也懒得惩罚我,接着他让我背诵昨天抄写的段落。我背的磕磕巴巴,他听着也直皱眉头。不过我终于还是背了出来,父亲点了点头,嘱咐我“出门小心。”然后就拿起他那本《葡萄栽培手册--南海农业研究中心第四版》研究去了。
我找出属于我的短枪,从马厩里牵出我的小马,愉快的溜出去了。父亲第一次去雅城办事,就给我买回来了一匹杂色的小马驹。这匹不到三岁的马驹经过良好的训练,脾气温顺,不惧枪炮,除了颜色太杂丑了一点,我真挑不出什么毛病。虽然相比柚子的枣红色小马差了不是一点半点,但是对于我这个初学者而言,已经是上品良驹了。
当然我是不会去找车夫大叔学什么骑马放枪的。他老人家可忙着呢,每个月都要出一趟车跑三河或者雅城。每年还要跑一趟新镐接移民。在家的时候也要搭理自家的田地牧场。他养了三个儿子,都已经成年了,而且还娶了土女媳妇。不过一个个都很憨厚,总是闷着头皮放羊种地,一点都没有他爹会说话。所以能和我一起撒欢乱跑的,也就只有民兵队长家的女儿了。
双旗屯作为一个村子很年轻,所以大部分居民也是很年轻的。这就造成了小孩很少。毕竟愿意远离故乡的,相当一部分都是穷的吃不上饭娶不起媳妇的人。成家的移民固然也有,但是一般也不会有小孩,毕竟路途遥远,小孩子容易夭折。所以村里尽管年轻人不少,和我一般年龄的,除了柚子就没有其他人了。这也是柚子当初看见我,眼睛就发亮的原因。
柚子家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她爷爷辈就搬到了金山城来,倘若你在金山海门要塞的档案馆查阅当年的驻防记录,还能找到他爷爷所属的连队编制:拔刀队第八营第八零九连队。当然如今这个编制已经更替了,现在的美洲派遣军第二纵队就是他的新名字。柚子的爷爷在这边没多久就因为伤病退伍,被安置在大金河和新丰河交叉口的新丰城【1】,当了一名镇警察局长,然后就把自己留在济州的家眷接了过来。这位老兵把自己的后半生的心血全部花在了培养自己子女上。柚子的父亲就是在这样的教导中,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神枪手和骑手。后来他加入了殖民派遣军,全程参与了澳宋和西班牙人的战争,并且参与了焚毁阿卡普尔科港的战斗,屡获勋章。这些事都是村里人都知道的。
不过再往后的事情,大家就不知道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拿了勋章的远坂三郎最后跑到一个穷乡僻壤当民兵队长。他本人也缄口不言。不过大家很快就被和他一起来的小女孩吸引力注意力。毕竟柚子长得也算乖巧可爱,不少年轻人仗着自己孔武有力,跑来提亲,但是都被远坂三郎轰了出去。再往后,跑来求亲的年轻人,就由柚子本人负责轰出去了。
今天,这位经常把自己的爱慕者一脚踢出去的少女骑士,却不像往常一般一身适应于打猎的短打劲装。毕竟我们两每次出去都是挂着打猎的名头。毕竟两个十二岁的小孩子能打什么?鹿跑得比马还快,兔子钻洞钻的快,野牛群不敢惹。大部分时候其实都是柚子教我打靶,纵马,然后就是看着她遛狗,抑或是跑到湖边水塘里游泳摸鱼。偶尔柚子也会带上一杆长枪和两只狗,沿途远远的对着逃跑的鹿群放空枪,或者放狗追兔子。
但是今天的柚子却穿着一件带袖斜襟坎肩,外套白丝的比甲,虽然腰间的短枪还是出卖了她的女汉子的本质。但是这也足以让我好奇的发问:“你今天这么穿,不符合你的风格啊。这是唱的哪一出戏?”
“什么意思?”柚子听出来我的讽刺。“在你眼里,老娘就只能穿武装么?”
我想了想还是别回答了,几个月下来,这位大姐头的想法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但是今天这样子看来是不会出去打猎了,我估摸着应该不是下水摸鱼纵马遛狗之类。“今天准备去哪里?”
“前几天北面的柳树庄来了个戏班子。说是那李家老太公六十大寿,请来唱戏的。我们去凑凑热闹?”
柳树庄距离我们村大约30里路,是大约十年前立起来的。庄子也要大得多,热闹的多。哪怕是在农忙季,六十大寿也照样摆的有模有样。这李家看来是经营有方,正房至少是两间的砖房,酒席就摆在村子的晒场上,足足十八桌。不过当我们赶到的时候,只剩下一桌子的残羹冷炙了。
戏台子就搭在晒场边上。上面已经开始咿咿呀呀的唱戏了。台下已经围满了人山人海,台上一个穿着付波军服的人,化的浓眉大眼,正一本正经的唱着:


……
今日痛饮庆功酒,
壮志未酬誓不休,
来日方长显身手,
甘洒热血写春秋,
……



“这不是智取威虎山么!”柚子高兴地拉着我的袖子,“我最喜欢这个故事了。深入敌营的孤胆英雄,多帅啊!?可惜我要是早生二十年,我也要当杨子荣啊!”
柚子话音刚落,正好满场群众齐声喝彩。抬头一看,正演到了杨子荣在百鸡宴灌醉土匪,付波军战士冲入敌营的高潮。这一出武戏演的有板有眼,打的也很是精彩,一旁的柚子也忍不住和大家齐声叫好。
但是我却毫无感觉。还记得好多年前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杨子荣真是个大英雄。结果表哥跑过来,幽幽的给我说道:“故事里都是骗人的。哪有怎么剿匪的。我就给你说吧,我未来老丈人当年就是指挥剿匪的。剿匪嘛,基本都是一颗炮弹解决问题,要是一颗解决不了,那就两颗。极少数的情况下遇到过顽匪,那就直接上燃烧弹或者毒气弹,谁去搞阴谋诡计啊。但是这么演戏,那就没人看了。”
这句话在我心里憋了一会,还是忍住了没敢说。表哥教导过我,千万不能扫女孩子的兴趣,不管你有没有撩妹的打算,也不要管这个女孩子到底算不算女孩子,总之这是大忌。这时候,第一场戏已经演完了,报幕的走到台前,用他洪亮而标准的官话口音,大声宣布:“下一场,红色娘子军。”
“哎呀!我最喜欢这一场啦!”柚子这一次抓住了我的胳膊摇晃了起来。我除了配合着节奏晃动身体,就只能不断的在内心吐槽:“到底那一场才是你最喜欢的啊!”
【1】新丰城,就是指萨克拉门托,而新丰河,则是指美利坚河。


第十一章
我曾经读过一个故事,是一个关于旅行商人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罗伦斯的旅行商人和一个名叫赫萝的小女孩的故事。他们驾驶者一辆马车,从南走到北,从温暖走到寒冬,遇到各种各样的精彩故事。最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当然,就像表哥说的那样,故事里都是骗人的。讲出来就是哄小孩的,比如我这种小孩。当然我要极力否认我不会被哄骗。
但是女汉子柚子,就是一个很容易被哄骗的对象。就像她坚信威虎山和娘子军的故事一样。然后想象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孤单大英雄。她也相信走南闯北的旅行商人会遇到很多精彩的故事。
为什么我忽然提到旅行商人,因为就在刚才,柚子被一个认识她的人叫住了,被一个一身青布衣,头戴八角帽的男人叫住了。
“咦,陈叔叔,你怎么在这里啊?”
“这不是受李太公的嘱托,给他老人家捎来了不少庆生的家伙么。”这个被柚子喊做陈叔叔的人,挥手指了指前方戏台子,“你看那装饰的绸子,葡萄酒,鞭炮,瓜子花生糖果,还有新衣裳,这不都需要我拉大车拉过来么。李太公这庆寿,我可是拉了三大车东西,那可累坏了。”
“陈叔叔这一趟肯定赚了不少吧。”柚子眨了眨眼睛。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大叔摇了摇头,还吊起了书袋子。我虽然读书少,但是还是听出来他是在断章取义。不过当小弟的还是明智的闭嘴吧。
“咦,柚子。这小哥是你家郎君?几个月不见,你定亲啦?”陈大叔看见了站在柚子后面的我。
“去去去,谁定亲了,我新收的小弟。”柚子回头,用一种鄙视的目光看了看我,然后挥手捏了捏拳头,示意我“老实配合。”然后就转过头说道:“陈大叔,上次让我给我带的东西,带来了没?”
“远坂大小姐。”陈大叔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你要的那个东西,精贵着呢,怕摔。我这一次都带的粗货,就没给您带过来,您看下次我给你捎来。也就是二十来天的事。不过我这里有刚到的新款澳服,新口味的零嘴干果,您要不要看看?”
陈大叔就把我们引到了他做生意的车边。他的妻子在给他看守摆摊的大篷车,在陈大叔的吩咐下,她找出来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蕾丝的领口,蓬起的裙摆,挂在衣服架子上就甚是好看。
“这可是今年的新时尚,刚刚从京城那边传过来的。”陈大叔忙不迭的介绍开来。“金山城的小媳妇贵妇人那里卖的可火了,我这套都是西边高老庄的高院外准备嫁女儿,专门给带得。您若要买啊,我还只能给你定个单子,下会给您捎来。自家做,那可是做不了的。你看看这料子,那是一般的布料子能做的么?”然后他就滔滔不绝讲起自己的光辉历程了。
听着陈大叔的热心介绍,我心里忍不住吐槽。这种裙子是两年前京城的款式了,而且还不是这种长摆的。京城的姑娘们都只穿那种显露整个小腿的裙子,哪里像这一件都到脚跟了。今年我走之前,最新版的服装杂志,已经改成了帆布套装帆布鞋了,这么说起来,过两年说不定就有一款帆布吊带裤能传过来,还记得表姐就买了这么一件,穿起来很清爽好看。这一款到是很适合柚子的。你问我怎么如此清楚,你有一个风流倜傥,整天研究美女,还给你传授各种姿势的表哥,你能不清楚么?不过看着柚子热切的眼神,我也就还是放弃了纠正陈大叔错误的想法。再说这一件裙子,少说也要十五块,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果然,当听到陈大叔开出二十五块的高价的时候,柚子闪亮的眼睛黯淡了下来。我见缝插针的吐槽到:“你反正买了也不会穿,再说,你穿了这个还怎么骑马?难道侧着坐?”
“你这是找死呢!”柚子头都不回,向后退了一步,一脚踩在我的脚趾上。痛得我惨叫连连,百般求饶也无济于事。
没有适合的新衣服,柚子就埋头看看有没有好吃的零食。我也细细打量着陈大叔的摊子。作为一个旅行商人,陈大叔的全部家当都在一辆四轮大车里。大车被隔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生活起居的地方,另一部分则是他的仓库。货物则摆在车外。他租了村里一处带檐的棚子,在下面铺开一张防潮的帆布,把各种小件都摆在那里,很多都是针头线脑,梳子香皂,油盐酱醋之类。此外就是小孩子喜欢的糖果。仔细一看,品种还真不少,京城里常见的水果糖,大白兔,夹心糖甚至巧克力都有,还有这里盛产的葡萄干子香瓜干。另外就是小木桶装的葡萄酒了。
看过大戏的孩子们很快就围到了摊子边,他们拿出磨掉了毛边的纸票子,来购买各种颜色的水果糖。五颜六色的水果糖是他们最喜欢的,巧克力因为昂贵和略带苦涩,反而不是他们青睐的目标。柚子也加入了买糖的序列,她掏出了一张五毛的角子,买了一小口袋葡萄干和水果糖。我则挤在人群中,买下了一点黑巧克力,吃一个情怀。而旅行商人陈大叔,则忙着去招呼那些讨价还价的小媳妇老婆婆去了,他们为了一根针一把梳子的价格,一分钱一分钱的讨价还价,唾沫飞溅。
“你怎么买这种又黑又苦的东西吃。这种玩意也就我爸他们出远门能用上,你居然喜欢吃。”柚子本来想抢我的糖吃,却发现我一口袋的黑巧克力,顿时大失所望。
“这东西很好吃的啊。在帝都,好的巧克力一颗就是一块钱呢。比你那些水果糖贵多了。你这是不会吃,”我对柚子的不识货充满了鄙视,正所谓吃水果糖的都是小屁孩,“不过他家卖的明显不行,他出的价格都贵了,还不如我妈自己做的。”
“你还挺会吃的。”柚子看着我,“什么时候也请我吃一点啊?”
“那是当然。我妈特别会烤点心,我们家还要买一个烤箱呢。回头给你烤一个巧克力的蛋糕,那味道才叫一个绝。我每年过生日都会吃一个大的。”生日蛋糕,这是新朝以后才出现的习俗。
“生日蛋糕啊。”柚子忽然插了一句,不过声音很低,“我记得以前,妈妈也会给我烤蛋糕呢。”
“你以前也吃?我还在只在京城见过呢,别的地方都没有这个说法,没想到你们家也有啊。”我听到了柚子的低语。然后想到了柚子家那个又黑又矮的土著女人,居然还有这一手。
“是呢。”柚子的语气有些低沉,“走吧,赶紧回去,不然就晚了。”
柚子冲着我微微一笑,结束了我们对巧克力和蛋糕的话题。然后挥了下马鞭,让小红枣马轻快的奔跑起来。虽然不知道柚子为什么忽然提速,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刚才她的消沉和失落。


第十二章
(更新,此外差不多再过一两章,故(打)事(情)背(骂)景(俏)就交代了差不多了。剧情就应该展开了。)

在入冬之前,我们家终于搬出了简陋的排屋。缮庄局派了三个大工,七八个木匠泥瓦匠和三四十个奴隶,还有各种修房子的蒸汽锅驼机器,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在村北靠近我家土地的地方修起了一座二进的院子,挖开了酒窖所需的大坑。然后剩下的工作,就要等到明年春耕结束以后继续了。
相比于绝大部分居住在土屋的移民而言,我们家率先修起的砖瓦小屋绝对是气派:虽然还有一进外院的侧座都是麦秆的屋顶夯土的墙,不过那里都是给奴隶居住的地方和牲口棚,内院都是红砖水泥修砌的,房梁是从北金州的山里砍伐来的粗壮的良材。搬家的那天,周围好几个村的人都排来参加我们家庆祝乔迁的流水席。
在村民们的眼里,他们对我们家置办起这么气派的房子都很是羡慕,不过父亲几个月以来,在教书育人上也兢兢业业,偶尔也去民兵队露一手自己的枪法。和善的脾气,出色的枪法以及文化人的光环让父亲在村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一场连续三天的流水席,也让众人大饱口福,赞口不绝。
就在大家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柚子缠住了,要我带她去参观我的新家,我虽然誓死不从,但是无奈耳朵被揪住了。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就勉强屈一把吧!要知道这几个月来,托这位姑奶奶的福,我都屈了好几回了!她总是在我认真学习的时候来找我,引诱我出去玩。然后每当我被发现翻墙的时候,她就逃之夭夭了。留下我一个人面对父亲的戒尺。
柚子提溜着一口袋玉米肉馅饼,嚷着要去看我的新家。走进大门,就看见小王师傅招呼着两个南洋奴整理农具。买了土蛮奴以后,这两个南洋奴就水涨船高了,父亲把所有的土蛮奴分给这两人管理,而且在衣食住行上都比土蛮奴要高出一头。他们平时管着这些人伺候庄稼,并且得到了许诺,干的好就把买来的土人女子赏给他们。平日间,那三个土人女子也被拿去伺候母亲和帮佣扫洒,不过母亲总是觉得家里还是缺人:“能卖几个会伺候人的女婢就好了,不行的话,怎么也要买个厨子。”
父亲拗不过母亲的抱怨,最后还是雇了一个朝鲜女仆回来,签了五年的活契,在新家落成前请了回来。我带着柚子进到内院的时候,就恰好看到这个中年妇女在井边洗衣服。
“崔大娘好。”我给她打了个招呼,“没有去吃饭么?”
“回少爷,我是下人,在小房里刨两口就可以了。”崔姨很是拘谨。据说她原来在朝鲜国内也算是两班中人,但是父辈犯了事,被发卖过来的,平日里说话总是细声细语,做事也很谨慎,就是在死契的土人女奴面前,也从不大声嚷嚷。
略过了洗衣服的厨娘,我带着啃的满嘴油渍的柚子进到了厅堂。抬头就可以看见父亲写下的“何陋之有”四个大字。柚子看了这四个字,瘪瘪嘴说道:“你爹还真是直接啊,何陋之有,你们家就是何陋之有嘛。这么堂皇!”
“没文化真可怕!要说你就是个野丫头!”发现柚子不知道这句话的来历,我顿时就显摆起来。除了在读书的问题上,我就没有能超过她的地方,“知道这四个字出自哪里么?”
“不知道!你们就是弯弯绕绕多,出自哪里有啥用!”柚子不屑一顾。
“哼哼,这四句话出自唐朝著名诗人刘禹锡的《陋室铭》,说的是……”我话说到一半,就发现柚子已经失去了对匾额的兴趣,跑去看桌上摆着的一个八音盒了。
“这个小盒子是什么?”柚子掰开了盖子,一段优美而舒缓的曲子飘扬开来,柚子顿时眼睛都亮了。
“你怎么不听我说完,那个放下!那个是我的东西。”我冲上去想把八音盒夺回来,但是柚子一个漂亮的转身就躲开了。
“不给不给!说起来你这个小弟还没有给本大姐头上供呢?就用这个孝敬我吧!”
“不行!”见到她躲开了,我试图抓住她的手,但是却反而被她给抓住了,“那是我姑姑送我的生日礼物!不能给你!”
“哎,不给就不给,真小气。我回头让我爸给我买一个就是了。”柚子把八音盒丢到桌子上。我赶紧拿起它,仔细的观察有没有被蹭掉漆,然后小心的放回架子上。回头一看,却发现柚子又跑到了一间耳房了。那是我的房间啊!
我跑进房间的时候,就看见柚子正坐在我的床上,手里举着一个帆船模型。大声的嚷道:“这个好好玩!给我好不好!”
“不能给啊!”我知道自己抢不回来,扑上去又怕伤了我心爱的船模,“这个是我表姐送我的生日礼物啊!”
“我就知道你不会给,”柚子这一次却很小心的把船模放回我的书架,“你们家还真有钱,我以前在洛月见过有卖这个的,一个要五十块钱呢!这么贵的东西,你给我也不敢要。以后收好,说不我改天就一个手滑给你弄破了!”说完她还对我挤了挤眼睛。
“这是我表姐送的。有钱也是他们家啊。”我表姐,也就是姑姑家,确实有钱。我姑父位高权重,超有钱的。
“你们家亲戚真好,又是表姐又是姑姑的,还送这么多好东西。”柚子忽然叹了口气,“我家的亲戚,发达的时候常串门,落魄的时候不认人。”最后一句柚子放低了声音,不过我还是听到了。但是大魔头柚子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关注点,她拿起来我放在桌上的书,翻了起来。“这都什么东西啊,完全看不懂。”
“你又不读书,当然看不懂。”我看了看书皮,那是一本数学教材,是一本初中的教材,也是我现在每天被父亲叮嘱着学习的东西。
“你说你读书有啥用啊!”柚子把我的课本丢下,躺在了我的床上,“都是鬼画符,看都看不懂。除了能在学校认识一群人,嘛,现在我就算上学也还是只有你。”
我把被柚子弄得乱七八糟的书本收拾好,“可以进学啊,在这边,高中毕业就能在这边当一个吏员了!”
“但是我又不去当官!我要当将军!就像我爸爸一样!对了!小均子啊,你英明神武的柚子大姐头我啊,过了农忙假,也会来学堂上学哦!有没有很激动啊!”
“一点都不激动,你还是在外面野比较符合你的身份,你可是大将军啊,读什么书。还有你不是刚刚嫌读书没用嘛。”我翻了翻白眼。
“因为无聊啊,你每天都关在学校,没人陪我玩!我这个大姐头的威严怎么建立起来!”
你的威严还是不要建立了,要建立还是去找那群七八岁留着鼻涕满街跑的熊孩子吧,或者在那些还没断奶的婴儿面前抖威风也是不错的选择。他们会非常喜欢威严满满的你,跪下来山呼女王万岁的,然后跟着你要糖吃!我腹谤着,嘴巴上却问道:“你以前都是怎么玩的!”
“和那帮子民兵骑马到处跑啊!”
“那你也可以继续!”对啊,女汉子嘛,还是继续找那些年轻力壮的民兵一起玩好了。我是文化人,小身板受不了啊。
“不好玩!现在我是你的大姐头!不能忍心看着你每次翻墙被抓挨打!大姐头这可是深入敌营拯救小弟啊!以后在学堂里被人欺负了就得找我!”
“到底谁被欺负啊!”我对柚子的厚脸皮简直无法直视,“在学校谁照顾谁还不一定,就你那样子,肯定都是作业交不上来被我爸打板子,到时候你要记得求我,我就帮你。哈哈。”
“诶哟,小子皮结实啦!要造反啦!”柚子慢悠悠的坐了起来,“你就能耐啦,不过你还是打架打不过我,你还得当我的小弟,小弟给大姐头排忧解难是天经地义的!以后我写不了作业,统统交给你啦!不许反驳!哈!”柚子弹了下我的脑门,然后就躺在我床上打起了滚。
捂着刚刚被偷袭的脑门,看着被柚子弄得乱糟糟的床铺,我忍不住大喊一声:“你好歹也是女孩子啊!跑到男人房间的床上打滚像个什么啊!你也要矜持啊!”
“你这么不矜持一个!就你这样子的都算男人!连我一个女~孩~子~都打不过的居然敢自称男人!”我的反抗激起了敌人更加暴虐的报复。柚子宣布我对她咆哮有大不敬的罪名,判处揪耳朵的酷刑。而可怜手无缚鸡之力的我,只能惨遭蹂躏,同时在内心大肆诅咒柚子一辈子嫁不出去。


第十三章
(继续更新。我发现自己越写越偏了,赶紧拐回来啊。不能写成北美爱情故事)

我坐在学堂里,咬着笔杆子,对付着面前的作业题。父亲在给那些七八岁的小孩们教授识字和算术。熊孩子们在父亲教鞭的威慑下,都很乖巧的好好学习,而坐在我旁边的柚子,则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她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口水流了一桌。
柚子的父亲不在家。冬季的是民兵集训的日子,一周前,村里一半的壮丁就被抽到了雅城县集训了。据说今年有一位大人物到了这边视察,民兵的整训情况就是他视察的重点。估计不到年前,参训的民兵是回不来了。也就是因为父亲不在家,柚子没了管束,整天玩得更疯了。虽然柚子的父亲在临走前委托我爸看住她,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我负责跟着她,然后我爸管住我。
父亲练就了一手精准的粉笔投掷功力,指哪打哪。柚子的脑袋是父亲最常用的靶子,没有之一。比如现在,父亲一边教授熊孩子背诵乘法表,一边丢出来一截粉笔头,啪的一声,柚子的黑头发上就沾染了白色的石灰。大梦方醒的柚子先是抬头愣了愣,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又看了看桌上的半截粉笔头。然后脸色开始发青,拳头也捏了起来。再接着她看见了我父亲严厉的眼神,刚刚的气势就迅速消散,整个人变得像乖巧的小猫,匆忙的掏出一截铅笔,在本子上涂涂画画起来。
柚子怕我的父亲,秋收结束以后,柚子就被他老爹押到了学堂。老师的威名还是很有震慑力的,故而柚子对我父亲又敬又怕。但是每次被我父亲惩罚过以后,她都会找个倒霉蛋出气。一般而言,我就是那个倒霉蛋。柚子一遍装模作样的在本子上写字,一遍抬起脚,准备踩我一下出出气。早就熟知套路的我怎么会上当,英明如我微微挪动身子,就避开了飞来横祸。当然一个白眼是不可避免的。
双旗屯就是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每天的日子一成不变。上学,做功课,放学后和柚子四处游荡,晚上的时候又因为没有完成功课被父亲骂一顿。我知道父亲的想法,他还是希望把我送到金山的高中里,然后有希望的话,能够回到京城的大学。不过后者父亲也就是想想。那里不是一般人能考上的,有个高中文凭也不错,至少可以在殖民地政府某一个差事不是么。至于柚子,她似乎就没考虑过这些。我也问过柚子的想法,她却大大咧咧的说道:“以后啊,当然是吃你这个小弟的大户啦。你们家那么大个酒窖,以后肯定会很有钱的,不差我一个吃饭的。哈哈,我来给你当打手管教你们家不听话的奴隶就好啦。”
“那你给我打工,我就是你老大啦。”
“你居然敢翻了天?”柚子一个拳头打过来,好好的教育了我她老大地位的不可动摇性。
平淡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唯一的变化,就是偶尔路过的商人和移民队。在这个冬天,至少有两千人从我们村子路过,他们将前往更加干旱的南方开垦荒地,建立新的村落。当然尾随而至的商人也是不可或缺的。比如我和柚子在柳树庄看见的哪位赶着大篷马车的商贩,在十二月的一个绵绵小雨的日子,来到了我们村。
“哟!陈哥来啦。”在村民的招呼声里,旅行商人陈庆之摆开了他的摊子。他的女人蹲在一旁,把各种花式的布样搬了出来。不过女人家就围了上去,挑选他们喜欢的样式。商人妇也随他丈夫的好口才:“大姐,你看我们家这布,厚实耐用,也不容易掉色。你看看这颜色,大红的段子,正好新年穿新衣啊。”
“大妈,你摸摸这料子,这可不是什么手织的布,正宗江南纺织厂的。你说江南纺织厂是哪里的?哎哟,那可是大厂子,他们的布好多都是送到京城里,给城里人的。我们这里来的少,这回您可是赶上了?贵了?但您要看着料子,你摸摸看,这布做成新衣,可以穿十年,都不会掉色破掉啊。”
商人带来的当然不仅仅是布匹。秋后的农民们卖掉了余粮,手里有了点票子。加上年关将至,谁不想买点年货。陈大叔虽然总是落后时尚两三年,但是他总是能带来好看的货物。比如漂亮的帽子,搪瓷的大口杯子和碗。还有不少新奇的货物。比如柚子手里把玩的万花筒。
“这就是你上次说的玩意儿?”我看了一眼兴奋地把玩着万花筒的柚子。我分明看见她掏出了十块钱,买回了这个玩意。
“你有意见?”柚子瞪了我一眼,然后赶紧把万花筒紧紧的捏在手里,“这可是好东西,里面好漂亮的说。比你的那些玩意好多了。”然后她把万花筒伸到眼睛前,转动着筒上的铜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嘴里发出欢快的笑声。
我对此表示鄙视,然后再心理上自觉胜利。这种在京城三块钱一个的玩意满大街都是,根本不是啥新奇货,也就柚子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丫头觉得有趣。当然觉得有趣的还有那些熊孩纸们,他们看见柚子大姐头拿着新奇的玩意,纷纷围了上来想一看究竟,但是在柚子大姐头的淫威,他们除了伸长了脖子,瞪着眼睛,什么也干不了。
孩纸的兴趣很快就被转移了,因为善于带了新奇玩意的陈大叔拿出了另外一个物件,一个二十公分的大号娃娃。“这是来自异国他乡的一件奇妙的事物!你们看看这画工,多么精美的大胖小子!这可是外国用来求子的神仙啊!”
求儿子的神仙?刚刚还在挑选布匹针头的妇女们也围了上来。他们看见的是一个木雕的大胖小子。娃娃又胖又白甚是可爱。见到众人都围了上来,陈大叔也接着宣传起来:“你们要知道,这里面可多有玄机。我也是花了大价钱,才请回来的。”说着,他当着众人的面,把娃娃的上半身取了下来。里面赫然又是一个一模一样的胖娃娃。
“乡亲们!你们看,这娃娃一层套着一层,套了七八个娃娃,这可是多子多福的好东西啊。知道这是从那里来的么?是西方来的,西方是哪里你们知道么?西游记你们知道吧,那可是大唐高僧唐玄奘拜佛求经的地方。”
围观的妇孺们议论纷纷。西游记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啊,高僧带着三徒弟,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到真经。看到大家窃窃私语,陈大叔又宣传起来:“今天国朝强盛,拓土万里,这些就是国朝将士们从哪里带回来的。我这个娃娃,还是从一个退伍老兵哪里请来的。你知道嘛?老兵家请了这娃娃回去,生了八个儿子,每个儿子有生了八个孙子。一大家子人子孙满堂,你们说是不是好东西。你们再看。”说着陈大叔把娃娃一个一个拿出来,之前的大娃娃很快就变成了八个大小不一的胖娃娃,每一个都憨态可掬,甚是讨人。
“你这娃娃请回家,要多少钱啊?”很快就有热心的群众发问了。
“什么多少钱!你这话说的不对,你要问要多少诚意啊!二十块就可以请回家!就二十块!”
二十块都能买一个最好的蛮子奴隶了。请这么一尊大神可请不起。很快也有人嚷道:“生八个,生的起也养不起啊。每天得吃掉多少米面。”
看到下面的家庭主妇们纷纷表示出买不起的模样。陈大叔却不慌不忙的搬出来另外几个小一点的娃娃:“你们可以请小一点的嘛。你们看,五个娃娃的就只要十块,四个娃娃的就只要五块了。”说着陈大叔魔术般的变出了好几个娃娃。
众人一看价格下来了,也纷纷动了心。觉得花五块钱买一个求子的娃娃不算贵。多子多福总是好事么。也有好奇的人询问道:“你这哪里来的怎么多娃娃,是真的么?”。陈大叔倒是不慌不忙:“你们看啊,那套了八个娃娃的,那是以前大富人家供奉的。小一点的就是小康之家的。你们想啊,那可是西天极乐世界,家家户户供奉一个娃娃算什么!”


第十四章
旅行商人带来的不仅仅是年货和新奇的玩意,还有来自远方的消息。毕竟,在双旗屯这种偏远的乡下,消息的传播是缓慢的,哪怕你订阅了金山的日报,那也要半个月才会给你送来,每次都是厚厚一叠,整整十五天的合辑。你问我为什么知道送的怎么缓慢,那是因为我的父亲就是金山日报的忠实读者。
而然对一般的村民们而言,报纸上的内容总是写的太官方了。翻看金山日报,永远都是国朝又建成了某某事物,具有某某的重大意义,在世界排名第几等等,然后就是在新宋三州殖民地,英勇的士兵们又在那里击败了邪恶狡猾的土蛮子,保护了移民的安居乐业。然后就是南边的西班牙人治下的人民生活是多么苦难,每天只能吃树皮之类的。
最近一次的报纸,大概还要两天才送过来。但是因为哪位消息灵通的商人陈,在村民们吃过午饭以后,一条消息就风的一般传开了:今年的民兵集训,要持续到年前才会解散。因为他们要南下镇暴动。
南方出事了。旅行商人陈传来的消息是,西班牙人在历经多年的战斗后,在半个月前攻破了国内一支异端教徒叛军的最后一个据点。但是孱弱的西班牙殖民军没能漂亮的完成任务,至少有一万名异端分子从那里突围了出来,他们大批的涌入皮马人的地盘。皮马人无力阻挡他们北上,而且这些贫瘠的土地也不是异端们愿意停留的地方。他们在摆脱皮马人之后,涌入了阿帕奇人的领地,在哪里滞留下来。他们抢不过装备精良的澳宋定居点,于是就劫掠阿帕奇人的聚落为生。准确的说,此时此刻,上万逃离家园的异端教徒,都徘徊在洛月殖民区和阿帕奇边境地带的科罗拉多河河畔。而且,这一带的不少土蛮子也趁机作乱,扰的南边的商路几乎断绝。
“那岂不是要打仗了!”被征发了民兵的家眷们都忧心忡忡。他们之所以移民到这里,不就是这里被形容的如桃源般美好么。虽然南方的边境距离这里还有上千里的距离,但是这些移民谁不是听着父辈讲述前朝末年的战乱故事长大的,一些年长的,甚至就是那个时代的亲历者。而且,这一次是他们的男人要上战场了。
“这是真的要打仗了么?”忧心家中男人的妇女们,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丢下了碗筷和家务,直接跑去把正端着搪瓷碗蹲在地上吃面条的陈商人围了起来。她们七嘴八舌,比起上午为了一分钱的价格的争吵毫不逊色。但是这一次他们都无不表现出了担忧。甚是其中不少还抱着只会吃奶和哭泣的婴儿。他们不敢想象,若是家里的顶梁柱死了,他们应该怎么活下去。
陈商人却是不紧不慢,他放下了手里的碗筷,示意众人安静下来,摸了摸嘴巴上的油花说道:“你们瞎担心个啥啊。你们男人不会上战场的。只是去警戒。警戒你们知道么?就像中央来的大人物到下面视察,要拉线,不让你们过的那种。这次也是一样啦。这一万多白蛮要投奔我们,新宋三州的大人物不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么。他们要你们的男人去哪里站岗,盯着白蛮子不要乱动,又不是去和他们打仗。你们担心个屁啊。说起来,你们这个妇道人家倒是要小心点。我听说啊,在哪个什么,保什么派的上帝教哪里啊,那些人都穷的只能啃草根了,一袋白面就可以换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啊,一匹布能换一个大屁股媳妇,说不定你们男人还能讨几个夷婆子小老婆回来呢!”
“他敢!”一个中年女子跳了起来。“带回来几个,我就全部打断腿丢出去!”
“哟,刘家嫂子,你这是吃枪药了么,这不还没带回来么。”一个杏仁眼的年轻一点的女人说话了。
被称为刘家嫂子的中年女子,人称刘陆氏,其老公叫刘大美,据说还是国朝龙兴之地临高大美村出来的。而杏仁眼的女子,有一个闺名叫王卉彬,她的先祖在前朝的成化年间出过进士,一家人也是地方上的大缙绅,只可惜前明末年家里遭了匪,家境衰败下来,国朝建立后全家老小去了南洋。她本人也因为一些机缘巧合嫁给了现在的丈夫,此外,她现在的老公也是前朝辽东的举人后代,不过新朝建立前就因为东虏破了家,侥幸活到了东虏灭亡。结婚后两人却选择移民东方,搬到了双旗屯。
这两家人乃是邻居,两家的男人倒是没啥矛盾,偶尔还一起喝个小酒什么的,但偏偏两个女人相互看不惯。刘陆氏觉得王卉彬穷人一个,还摆出一副阔太太的样子,很是鄙视,而且王卉彬懂得化妆,也会打扮,但是在刘陆氏看来她就是仪态放荡,觉得她总是试图勾引自己男人,于是就很讨厌她。而王卉彬则是认为刘陆氏粗俗不堪,而且居然怀疑自己是狐狸精,笑话,她王卉彬什么出身,会看得起刘家的那个穷酸!虽然她本人和她的丈夫如此也是穷酸,但是这不重要,咱们家祖上阔过啊。再后来,因为一次小小的争执,两个人就变得势同水火。无时无刻不给对方小鞋穿。
总之,商人带来的消息随着两位家庭妇女的争吵变了性质。两家的男人,这一次都参加的民兵集训,现在估计已经去了南方前线。王卉彬指着刘陆氏的鼻子骂道:“你家男人还带小的回来?笑话。你家男人那德行,平时训练的时候,放个枪都要吓得闭眼睛。他看见那些红毛绿眼睛的白蛮子女人说不定还以为是妖怪,要吃了他呢。跑都来不及。怂货一个,也就你把他当个宝,看别的女人都是骚蹄子。”
“骚蹄子,你看你家男人回来,带回来年轻貌美的,你就自己烧冷灶玩黄瓜去吧。”
“你才是骚蹄子,你个丑八婆,老娘告诉你把,他就是带回来我也不怕。你以为那些女人那么好带?也就是你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才会相信。要带女人回来,怎么也得是挂着金勋章才有的带。我家男人带着勋章回来,那就是通天的功劳,带个女人算什么。我那时候就是官太太,作为大妇,男人有几个妾算啥,带回来的都得听我的话。哪像你听风就是雨,小家子气,一辈子穷酸命!”
“就你家男人那德行,还挂金勋章。我呸。有你这种泼妇,你家男人再努力,勋章也要被你祸害干净了!看看你穿的什么东西,到处都露出来,你不是骚狐狸谁是。你家男人是不是喂不饱你啊!”
“不要吵架!”陈大叔连忙赶来劝架了,顺便多瞄了几眼穿着时尚新派襦裙的王卉彬,然后掏出一大串木头珠子:“大家与其瞎担心,不如请点佛宝回去啊。这可是金山城外大慈恩寺高僧开过光的珠子,请回家保平安啊!”
就这样,旅行商人陈下午的生意,就在两个泼妇骂街的喧哗中展开了。孩子们跑去购买五颜六色的糖果,大人们则站在一边看着两泼妇吵架。我和柚子看了一会,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就溜达到其他地方去了。
南方距离这里太远,太阳还是要照常升起。我终究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有的东西,还是听不懂的,不是么?


第十五章
旅行商人带来的消息,在两天后送来的日报处得到了证实。一同送回来的,还有村里参加民兵的壮丁的家书,他们的确要南下参与任务。在南边,叛乱分子是一支被称为新保罗派【1】的天主教徒,不同于康斯坦丁西尔瓦努斯在公元五世纪创立的旧保罗派。新保罗派没有否认旧福音书,没有将耶和华视为魔鬼。但是在要求朴素平等和否认正统基督教会的奢华风靡上,倒是一脉相承。不过对于很多吸引穷人的教派而言,朴素平等和反奢华都是一种常见的教义。
新保罗派关注的重点不在于解释新约旧约,而是提出了一套新的的社会理论,他们撰写了《关于未来福音的探讨》这一篇论文,作为宣传他们教义的基石。他们认为上帝之下人人平等,不赞成肤色和种族歧视,强调国家至上主义,认为国家应该把土地和工厂收归国有,进行公平分配,重视和提升工匠的地位,提倡澳宋科学,强调技术的重要性。而且为了在宗教迫害的西班牙生存下去。保罗派的教义温和而不激进。他们提倡的是:“天主教为体,澳宋新学为用。”
保罗派在新西班牙发展迅速。他们的理论深受小工厂主和小农场主的欢迎。保罗派的传教士们带给这些人新的知识和技术,传授给他们闻所未见的技术。同时,他们也致力于在工人和农民之中传播文化,普及教育。他们带来了源自于中国的先进医学,并且致力于免费行医。这一切让保罗派在穷人和印第安人中有了广泛的影响力。
因为保罗派小心翼翼的不触碰红线,即使在西班牙上层,以保守而著称的西班牙贵族也没有太多排斥这个新兴的教派。因为保罗派的大佬们无一不是制器大师,他们擅长于设计精巧的机械。带来了火帽的制作技术。刚刚在三十年战争中惨败的西班牙王室,希望能够利用他们恢复哈布斯堡家族的荣光。在保罗派工匠的帮助下,他们改良了西班牙的武器装备,帮助西班牙人在北非取得了对摩洛哥人和阿尔及利亚人的大捷,帮助国王扩充了在北非的权威。最为重要的是,保罗派的工程师们,通过各种手段为西班牙王室贡献了一台蒸汽火车头。修建了一条连接新都马德里和旧都托莱多的单线铁路。这一段铁路一时轰动整个西欧。过去只在远东上任何传教士口中出现的,中国人的神奇的铁路,在马德里披金戴银,成为了国王的私人收藏。这段六十公里长的铁路竣工于1664年,但这却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条真正的铁路,尽管后世经过研究,那台火车头的零件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自澳宋购得。而且时速也不过二十公里,远远不如当年澳宋当年竣工的平沈线。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保罗派在西班牙极其殖民地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是三十年战争后的高额的税负加重了殖民地中小地主和手工场主的负担,再加上澳宋廉价工业品的倾销,新西班牙不少手工业者破产,反而是大庄园主依靠出口农作物大发横财。而澳宋军队火烧阿卡普尔科港,支持保罗派的新派贵族上层倒台,则成为了最后的一根稻草。
一个居住在韦拉克鲁斯的名叫阿隆索?吉哈诺的小农场主,是一个新保罗派的虔诚信徒。他深受越来越高的税赋和面对当地大农场主的巧取豪夺得压迫,而当他的独生女被当地大地主的儿子强奸至死,则让这位父亲彻底的崩溃了。暴怒的他带领着着手下的农民揭竿而起。很快,当地的穷苦的码头工人也应声而起,他们举行了大罢工和暴动,洗劫了当地的军火库,把当地的大商人,大地主和富有的教士全部送上了断头台,然后击败了那些士气低落的殖民军。一时间,整个墨西哥谷地的保罗派教徒纷纷响应。起义最盛的时候,十万武装平民包围了墨西哥城的新西班牙总督府所在的城堡,昼夜不分的攻打了五天五夜,最后由于缺乏组织和武器,而且敌人的援军将至,不得不暂时撤退。
罢工和暴动从墨西哥开始,并且迅速蔓延到了危地马拉,甚至在格兰纳达,秘鲁和智利的印第安人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暴动。新西班牙政府迅速向澳宋祈和,在签订了一系列卖国条约后,调回了前线的军队开始镇压。同时西班牙政府也从本土调来大军镇压。在新西班牙历时数十年的暴乱中,超过五十万人被屠杀,乡村凋敝,矿场破产,城市萧条。新保罗派被宣布为异端邪说,大量的保罗派传教士被钉上十字架,同情者被处决,经书被焚毁。在西班牙本土,刚刚萌芽的新保罗派教堂被捣毁,信徒被充做苦役,教士被屠杀,不少信仰新保罗派,或者同情他的高级工匠连夜逃离伊比利亚,前往巴黎伦敦和威尼斯避难。
由于缺乏联系,活动在各地的起义军通常各自为战。甚至还出现过起义军之间火并的情况。西班牙军队趁机各个击破。逐步清缴了墨西哥城周围的抵抗者,最后,在1670年的十月。在墨西哥城北的圣路易斯波托西,训练有素的三万五千民西班牙正规军击败了六万名矿工和农民组成的起义军。
失败后的起义军不得不放弃圣路易斯波托西城,向北撤向杜兰戈城,内忧外患之中,他们分裂成了两支,一只继续北撤,他们绕开了敌人的追击,进入了皮马人的势力范围。另一只则坚守杜兰戈城。到了十二月底,西班牙军队终于攻入了城堡,他们屠杀了剩余的起义军士兵。而几乎在同一时刻,选择北上的保罗派士兵,穿越了皮马人贫瘠的荒漠,抵达科罗拉多河河口。在这片属于澳宋殖民地,阿帕奇和霍瓦拉三方的交界点安顿下来。而西班牙军队则止步与皮马人的边界,班师回朝,很高兴的看着这个烫手山药落到了对手的怀里。
在送来的日报中,铺天盖地的都是对逃难的保罗派教徒的描述,他们被形容成了一群衣不遮体而穷凶极恶的逃难者。“沿路可见的所以可以吃掉的东西,都被他们吃了个精光,不论是树皮还是草根,还是躲在地洞里的老鼠和蛇,他们挖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他们抢劫当地人的食物,抢夺他们的房屋和女人,把原来的主人杀掉,然后宣布这里是他们新的天国。”
如同报纸上描述的那般,他们抢劫了居住在附近的阿帕奇人和霍瓦拉人,但是报纸上没有说明的是,这些人却不敢对设在哪里的澳宋哨所发起攻击。当然,在科罗拉多河沿岸,澳宋只设立了几个监视哨所。而最近的定居点远在二百里外的纽河河畔。
但是这群拥有武装的宗教分子也足以让洛月城的殖民政府坐立不安,而且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多,甚至有人声称有超过十万难民和武装人员越境。洛月城的官僚们将金坷垃要塞【2】的军队全部调往边境,还动员了民兵协助。即便如此,求救的文书还是发到了金山城的新宋总督府。后续的影响就是,南金州的民兵,也将要前往南方的边界参加轮戍。
“这些暴徒的组织者,是一个叫做席尔瓦的男人和一个叫做伊萨贝拉的女人。”我坐在椅子上阅读着这份报纸,不仅仅是文字,似乎还有一张很模糊的照片。上面是关于保罗派组织者头目的图片。“居然是个女人,真是稀奇啊。”
“你刚刚说啥?”待在一边擦拭自己手枪的柚子猛地抬起头来。她刚刚获得了一只新的手枪,这是殖民地枪店刚刚推出的一款新产品,左轮六发装填的大口径手枪,操作简便,适合于骑在马上开枪装填,一推出市场就深受好评。柚子的父亲在阿雅城看见了这么一支枪。于是借给她买了一支托人送了回来。她宣称这是她的生日礼物,尽管这个礼物迟到了好几个月。
“我说暴徒的组织者里有女人。”
“上一句!”
“暴徒组织者的名字,等等我看看。”我低过头去看报纸,但是柚子却一把抢了过去,她埋头仔细阅读着报纸中的内容,然后视线在那张模糊的照片处停留了许久。然后柚子抓起手枪和报纸,就冲了出去。
“你去哪里!”没能抓住暴走的柚子,我差点摔了一跤。
“我去找我爸!”柚子头也不回的冲出院子。柚子的父亲已经出发去前线了,昨天捎回来的家书告知我们,他因为当过兵,被临时任命为南金州民兵营的营长。要等到年前解散军队的时候才会回来。
“你给我回来!”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放纵柚子乱跑肯定是不可以了。她爹知道她总是乱跑,走之前就委托我父亲管住他,毕竟老师的威严还是能震慑住他的。昨天柚子父亲的回信中,还再一次叮嘱我父亲,千万不能让柚子乱跑。
当柚子冲到门口的时候,正好撞上了回家的父亲,柚子没注意就直接被撞倒在地上。看着柚子的样子。父亲还以为是我做了什么事惹得柚子跑出去。他当即拉起跌倒在地的柚子,严厉的询问我干了什么。但是柚子挣脱了我父亲,继续往外跑,而我只有一脸无辜的告诉父亲刚才的事情。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把她找回来!不要让她跑出去啊!”但是柚子已经跑远了,她小红马的马蹄声响起,渐行渐远。

【1】关于新保罗派的来源,存在着多种说法。比较常见的一种说法是,新保罗派的创立者是一位名叫高山保罗的日裔天主教徒。他在西班牙人丢掉马尼拉后失踪。他的学生整理并出版了他的手稿,现存最古老的版本是1715年在伦敦出版的《新福音论》。但是对此说法,意大利新保罗派表示异议。他们称新保罗派的创立者是一位名叫安德雷亚 保罗的意大利传教士。此人经历了明末宋初的中国内战。作为一名耶稣会在中国的传教士,他很早就接触了澳宋的一些科学思想,目睹了其强大的战斗力。但是面对临高教会的亵渎教义的行为,他表示愤慨并且离开了中国,携带了不少书籍返回欧洲。根据其出版于1680年的回忆录(现存最早版本为1700年,再版于罗马):其本人是通过新西班牙返回意大利的。他在1650年前后在韦拉克鲁斯港居住了8年。
【2】金坷垃要塞:即圣迭戈,圣地亚哥。


第十六章
(继续更新)

更新前的补充说明:
上一章犯了几个错误,一个是新西班牙的人口。在热心吧友@九笔83  的提醒下,新西班牙人口不到400万,加上危地马拉的白人和当地的印第安人估计也不会多到哪里去。一次死五十万不大可能。所以这里因为战乱损失,逃亡的人口数应该在十万人一下。所以这里重新设定逃跑到科罗拉多河的难民不到三千人吧。这也是个庞大的数字了。毕竟科罗拉多河下游的这一块冲击平原,土著的尤马人(Yuman)总人口估计也不会超过两万人。另外,在之前黑尔的野望里面,明确交代过西班牙人因为获得了雷银技术,取得了三十年战争的胜利。这里也记错了。

父亲叫上了家里能叫上的人,包括洗衣服的崔姨和年迈的王老爷子。然后嘱咐小王通知村里的人。我也匆匆骑上我的杂色马,往柚子家跑去。
即使我再愚笨,我也能猜到,报纸上的那两个人中,必然和柚子相熟,亦或是和柚子父亲相熟。这不禁让我很是疑惑。虽然一句日语也不会,但柚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日裔,他是怎么和白人扯上关系的?那么问题就出在她父亲身上了。当年他父亲也出征过新西班牙,难道是那个时候留下的什么隐患?或者说,柚子的母亲的死,和这些人有关系?
我已经知道了柚子家里那个又黑又矮的土著女人不是她的母亲。因为我曾经问过她,她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女人的孩纸。当时柚子没有回答我,只是拿起石子朝我打来。然后那天我被她追杀了足足半个小时,直到柚子累的倒下我才逃过一劫。当时柚子幽幽的躺在草丛里,喃喃的对我说道:“那个女人是我爸到了这边才买的。她怎么会是我妈,我没有妈,她早就死了,早就死了。”
也许,那两个人就是柚子的杀母仇人吧。十世之仇,尤可报也。仔细一想,除了那个土女,柚子家也没有其他的女人了,说起来柚子家也有不少媒婆上门,不过我当时以为都是给柚子提亲的,现在一想,其中也有不少给他父亲说亲的吧,但是也是因为柚子母亲的死亡,他心灰意冷了吧,没有再娶。
柚子家在村子的西面,倘若柚子要南下找他父亲,就应该从南门出去,走上大路。我骑马从到村子南边,晃了一圈,看见了不少门口打毛线衣的妇女。“张姨,李婶,你们有看见柚子从这里出去么?”
“怎么啦?找你的小媳妇呢?”我和柚子走得近,大人们就经常那这个调侃我。若在平时我还要反驳一两句,但是现在我已经没空争论这个问题了。只是简单说了说柚子要去南边找他父亲。
“没有看见。”这些嫂嫂总算从我语气中听出了问题,“我们一直坐在这里打聊天,没有看见柚子跑出去。这孩子怎么忽然要离家啊?”
我在想要不要出村再找找。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枪响从西边出来。刚刚坐在那里打毛衣的妇女们纷纷伸长了脖子往西边看去。我调转马头,分辨声音的来源。这不就是柚子家的方向么!
我策马跑向柚子家。刚才的枪声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围观。此刻柚子家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他们或窃窃私语,或高声讨论。不过似乎还没几个人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从众人的口中,也就隐隐约约听到“朝天”“五枪”等几个字眼。
我从拥挤的人群中挤过去。进入柚子家的院子。一进去,就看见柚子家那个又黑又瘦的土著女人,蜷缩在马厩的门口,似乎是受了惊吓。她双手抱头蹲在那里,死也不肯挪窝。不过也正好堵住了马厩的出口。
柚子背着一个大背包,手里拿着的,正是那只六发左轮手枪。她用枪指着蹲在地上的土著女子,同时看向这边的人群。我的父亲先我一步,他带着几个民兵把柚子堵在了家里。赶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柚子拿枪威胁他们家的土著女,要求她让开马厩的大门。
这个土女只是不停地摇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看来土著女很早就知道了什么,她应该是接受了柚子父亲的命令,不允许柚子乱跑。
“柚子,你去哪里?”我从人群中冲出来,向着惊慌失措的柚子大喊。
“让开,你们都让开啊!让我走!我要去找我爸!他有危险!”柚子牵着马向外,而我则站在她的面前。
“你到底怎么了?怎么忽然就要去找你爸?发生了什么事?” 这真是太奇怪了!我一点也不觉得柚子的父亲会有危险。要知道,就在前几天,当柚子在听说他爸爸可能南下打仗的时候,还信誓旦旦的给我说,她老爹一个可以打十个。那些土蛮还是白夷都是渣渣。而且民兵一般都是负责的地方治安,打仗都是正规军的事情啊。怎么会有危险?
“这和你无关!这是我的家事。让开!”柚子不打算解释我的疑问,她只是继续冲着人群喊道。手里挥舞的枪,让大家都不敢上前。在我来之前的那阵枪响,就是柚子对天鸣枪的缘故。
我想了想,向前迈上一步。父亲用有搭在我的肩上,示意我危险回来。我却对父亲使了一个眼神。我相信柚子是不会开枪的。除了兔子,我从见过柚子对其他活物开枪。但是我知道,柚子今天肯定魔障了。
我看见的是一张惊慌失措的脸,脸色惨白的。她的马尾辫已经乱了。发丝顺风飘荡,迷糊了她的眼睛。我看见柚子的双手在发颤,双脚也是。
“柚子,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么?好好地怎么忽然要出去啊!”我慢慢的向柚子走去。柚子显然看见了我。她的眼神迷离而忧伤。“你快回去啊!我真的会开枪啊!”
“你先告诉我到底怎么了!然后我们一起帮你解决好不好?不要忽然就要南下啊!”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后退。还记得我读过的那些英雄小说么。里面都是这么说的。当然,我也怕得要死,走得慢固然是不想过多刺激柚子,自己腿软也是一个原因。
“不!我要去!我爸就是个傻子!我不去,我不去,他就可能回不来了!回不来了!”柚子忽然歇斯底里的大喊起来,喊声中带着抽泣。迎着阳光,还能看见她点点泪花。
干燥的风从西边的原野吹来,吹干了柚子的泪水。只有柚子还在歇斯底里的大喊着,发泄着。村民们站成了一个半圆形,他们或冲着柚子喊话,或跃跃上前,或窃窃私语。而柚子则颤抖着,她平举双手,端着那只他父亲送给她的,迟到的生日礼物,哆嗦的枪口面对着人群。
“让我走吧!”她的声音近乎哀求,因为紧张和刚才的撕喊,声音变得有些沙哑。
柚子的背后,我看见有几个民兵已经在父亲的示意下迂回过去。准备从后面控制住他。父亲也示意我继续和柚子喊话,吸引他的注意。那几个迂回的民兵慢慢的抹了过去,越来越靠近柚子。
但就在他们即将成功的时候,有个村民却不小心踩到了瓦片,发出了杂音。高度紧张中的柚子猛地回头看去,就看见几个民兵向她扑来。而手里乱舞的手枪,终于因为手指的痉挛,按下了扳机。
而我也就在民兵踩碎了瓦片,发出杂音的时候冲向了柚子。我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全力加速奔向柚子。我看见了她因为后面的声音而转向,我看见了她惊慌的侧脸,我看见了她手里枪口的火焰。我还听见了那阵枪响,他就在我耳边响起。
柚子最后的勇气随着那阵硝烟散去。她双腿一软倒了下去,倒在了我的怀里。我把她紧紧抱住。风吹过,柚子的头发轻拂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柚子趴在我的耳朵边放声大哭,我试图用手拍拍她的背,但是却抬不起来。
我想,大概是我中枪了。

第十七章
科罗拉多河是一条随着季节变化,水流量变化特别大的河流。尤其是在每年夏天的雨季,山洪都会卷着大量的泥沙奔涌而下。淹没一切低矮的平地。几百年来,居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就利用洪水退去后的留下的淤泥,稀疏的种植作物,以求果腹。可惜的是,比较起宽广的尼罗河,科罗拉多河还是太狭窄了一点。养育不了太多的人,因此两岸的村落永远都是那么贫瘠落后。
但是这一切在澳洲人击败了北上的西班牙人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条堤坝一样的道路横贯了整个三角洲。一条悬索桥架设起来,联通了大河两岸,即使是在洪水滔天的季节。行人依然可以畅通无阻的渡河。他们还可以站在桥上,扶着铁链向下欣赏奔涌的洪水,吟上一首歪诗。
科罗拉多河,是澳宋殖民地和阿帕奇国王的分界线。而这座跨越大江的铁索桥,则是两国之间最大也是唯一的关口。这是因为,虽然往南去几百里,在旱季的时候还是能找到合适的渡口,但是雨季的洪水只会冲垮任何水面上的桥梁,而且两岸的泥潭也不适合修筑道路。
来往的商人在桥梁的两侧修建起了房屋和仓库,汇聚的人流带来了各种货物。倘若忽略到河岸边山岗上的高高要塞,这里似乎就是一个跨越大河的一座城市。澳宋的铁器,火枪,坯布,茶叶和酒在这里被土著商人买走,他们用以交易的,则是黄金,矿石,奴隶,草药和皮毛。不过交易的市场的设在阿帕奇人一侧,我们暂时是过不去的。
“真没想到,边界地带竟然有这么繁华的地方啊。”。从双旗屯出发,一路几乎都是荒漠和草原。反而是到了这里,去能看见纵横的水渠和农田,还有繁华的小镇。
“其实,当年我南下打西班牙白夷的时候,这里也是一片荒地。”柚子的父亲,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第二个走下马车。下车的时候,他还伸手把柚子抱了下来。坐车坐得太久,柚子显得有些晕晕乎乎的。不过庆幸的是没有吐出来。骑马的时候颠婆的更厉害,也不见她晕马,坐个马车却要晕车。
“这么算起来,这边也不过十几年时间啊。”我算了算时间。惊异于这里的变化。这个边关小镇吗,至少比有着三十年历史的雅城要繁华的多。
“不,没有那么长哟。不到十年。”远坂大叔说道,“这座悬索桥,是九年前工兵营架起来的。我们一路走的大道,也是当年才修起来的。在以前,都是旱季的时候从下游的浅滩涉水而过的。”
“这些还是两年前,作为民兵来这里戍边的时候听说的呢。”柚子的父亲看看了满脸疑惑的我。“现在这里的卫戍司令官,还是我以前带的兵呢。不过现在那小子都混到连长了,比我当初那个副连要高一级呢!”
“您当时不是中尉连长么?”我明明记得,柚子曾经对我说过他老爹的军衔。不过这个问题被大家无视了。况且,现在的远坂大叔,又重新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尉军官了。
我们一行人到边境来,当然不是来游玩的。两年前,远坂大叔作为民兵戍边,却重新和当年的老战友老部下取得了联系。当初他手下的愣头青排长,一个叫雷胜达的年轻小兵,已经坐到了上尉的位置上。在殖民地,国朝布置的正规军一共就两个旅,最高指挥官不过是一个中校,上尉已经是很有分量的军官了。
也算是远坂大叔运气好。国朝从国内重新调来了一个年轻的中校。据说乃是一个元老家族的旁系子孙,在中亚打过仗。虽然没有继承元老的资格,但是其本人却是一个好大喜功的军官。坐上了新宋三州最高长官的位置,这位雄心勃勃的中校试图搞出一些大新闻,最好是开疆拓土的功勋。可惜的是,两年前逃到北方的保罗派却小心翼翼的,丝毫不敢触碰大宋的威严,在和阿帕奇人有过小规模的冲突后,这些人就很不争气的招安了。阿帕奇人也刚刚换了一个年轻气盛的国王。这位年轻的国王曾经游历了新宋三州,非常羡慕煌煌大宋的威仪,对国内旧部落首领转化而来的旧贵族很是不满。要知道,这个时候,阿帕奇虽然名义上有一位国王,但是国家大事还是来自于几个大部落的酋长和有威望的巫师共同决议的。国王只不过是这些部落之中最强大的部落的代言人而已。为了实现他的改革梦,年轻的国王一边从澳宋招募饱学之士,一边准备寻找支持者进行改革。这个时候,保罗派的出现,正中其下怀。
在阿帕奇国王的朝廷中,旧酋长们组成一派,保罗派组成一派,还有就是为国王出力的汉人儒生,和尚算另一派。虽然名义上国王的支持者三居其二,但是保罗派和为国王效力的汉人之间也勾心斗角。而且阿帕奇的国王手里可靠的军队,也就只有保罗派的一千余白人民兵罢了。围绕着国王的改革,阿帕奇内部的矛盾正在激化。而阿帕奇王国的盟友,纳瓦霍人赞同旧贵族的观点,认为应该用先进的火枪武装保护传统的习俗。而已经该宗基督教的普埃布罗人,则希望阿帕奇国王改该宗基督教。而且他们也很支持保罗派的教义。毕竟,保罗派的人,都很会制作武器和器械,能够给落后的土人带来先进的技术。
不甘寂寞的中校觉得这是一个新的机会。也许他将拥有一个介入其中的借口。在这种背景下,澳宋觉得派出一个使节团,打着磋商边界贸易的问题幌子进入阿帕奇国内,静距离观察评估战乱的倒计时。而柚子的父亲,就成为这个使团的武官。至于我和柚子么,我是来这里看看土著的葡萄酒的市场的,当然随行小王师傅,他才是这一切的拍板人。而柚子则有着她自己的原因。再说了,这一次,跟随使节团,试图进入阿帕奇腹地,王国朝廷的所在地,凤凰城的商队,足足有三十支之多。


第十八章
(继续更新)
(上一周对澳宋在美洲最高军事长官的军衔,在北朝有人指出中校太小了。我就升一级,还是上校吧)

“老连长好久不见啊。”一个穿着军服,戴着肩章的男子,他拎了一个酒坛子,摆出两个杯子,分别满上,然后递给了柚子父亲一杯。当然,他也看见我和柚子这两个小鬼头,就招呼一个卫兵,给我们捎来了干果蜜馅之类的。这个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面白无须。倘若不是他的上尉肩章说明了他的身份,这个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点都不能和河西堡的最高军事长官联系起来。。
这个人就是如今铁索桥西岸,河西堡的最高指挥官。同时也是柚子父亲的老部下,雷胜达。驻扎在这里的一个加强连和附近所有定居点的民兵,都归他调动。不过这位上尉的巡逻范围却不小。从堡垒开始,一直到海边的三百里河道,都是他负责的范围。除此以外,他还要应付这个交通要冲的防务。因此,看着这个上尉如此年轻的面相,我倒是感觉颇为惊奇。我记得柚子的父亲作为中尉军官,至少也是十几年前的往事了。这么说来,这位面向二十来岁的上尉,那当年不过是个十六岁的新兵蛋子,如今也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了。
“你现在可比我官大啦,我可不好意思让你给我倒酒呢。”柚子父亲话这么说,却笑嘻嘻的把酒杯接过来。然后毫不客气的牛饮一番。
“当年我可是被您从战场上背下来的啊。没有您老人家,我这条命就丢在火场里了。我有今天这造化,还是您当年手把手教出来的。我哪敢在您面前托大啊。”
“你这酒真是好酒啊。这口味,是高粱酒吧!哪里搞到的?”柚子的父亲不去接他的茬,却是一口气就把杯子中的酒喝了个干净。“换个大点的碗,真是的,当了官你小子还小气了。”
“这酒可是军队特供啊。我就那么一坛子。您这么喝,我可就没有啦。”说归说,雷上尉却殷勤的把酒坛子拎了出来,继续满上。
“你们两个小鬼蛋子也过来喝点?”柚子父亲看着有酒喝,心情大好,回头就把坐在一边吃着干果的柚子和我叫上。
“以前知道你有个女儿,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儿子啊?”雷上尉喝了一口酒,又吃了一口下酒的煮花生。眼光在我和柚子之间扫了一圈,“听说你们日本人喜欢收养子,怎么,收的童养女婿啊?”
“说什么呢。”远坂大叔又干了一杯酒。“女婿倒是没错,不过可不是养子,你仔细看看,这可是文曲星呢,我这种大老粗养的出来?别人可是诗书世家呢。”
是的,我和柚子订婚了。两年前在我右手因为枪支走火,挨了一颗花生米后,我带着夹板养了三个月才好。那段时间里,柚子因为误伤了我,显得十分内疚。整个冬天,她每天都来我家照顾我,在那段时间里,她跟我母亲信了佛。也时不时的去附近的一个寺庙里上香祈祷。有一天,柚子在给我喂饭的时候,父亲忽然说了一句话:“要不你们两就定亲了吧,反正你们现在整天也都在一起。我看你们挺合适的。”
柚子当即把一个鸡腿塞进了我的嘴里,然后红着脸就跑了出去。而在几天后,柚子的父亲就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回到了双旗屯。在和我父亲拎着猎枪和酒坛子在靶场噼里啪啦放了一下午烟火后。我和柚子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母亲对此其实是颇有微词的。她希望我能够迎娶一个家世好的姑娘,最好是一个诗书传家的大家闺蜜。反正现在新大陆有不少前朝勋贵和耕读世家,虽然家境比不得从前,但是教养还是很严格。而柚子又偏偏是一个疯丫头,母亲眼里她算是一个蛮夷军户的女儿,最多也就相当于一个百户出生,比起我们朱家前朝皇室的血脉,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但是父亲的一句话说服了母亲:“一个百户,因为触犯军规被免去军籍,待在穷乡僻壤十几年。却还能官复原职。你想想这是一个百户能做到的么?”父亲这句话都是真没错。柚子父亲能够重回军队,他当年的战友和下属,还真出了不少力气。当然,这也是借着边境形势的紧张的春风大势。
“读书人啊,读书人好啊。老连长啊,我记得你当年还看不起读书人啊,觉得读书人都是臭老九,没想到,你居然把自己宝贝女儿嫁给了读书人啊。哈哈。”雷上尉又闷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
“小伙子你多大了?十四岁了?都拿到初中文凭啦,不错嘛。这个不是说要十六岁才初中毕业啊,大学生的料啊。读书好啊读书好。现在就是军队里,读书人都比我们这些大老粗值钱。就说咱们营吧。我这个上尉算是最老的,其他的都是军校出来,出来就是个少尉,提干是他们优先,到部队锻炼几年就爬上来的,就是现在我的营长,也不过是个三十出头的毛孩子,而且还是个大学生,出校门就是上尉。比我们这些尸山血海中杀了十几年的人都要强啊。
“您还记得当年二排的金二棒吧。就是那个二棒子,圆脸,顶着锅盖头的。那小子就是那几年升职的时候,文化课不过关,结果没他的戏。混了个中尉退役,去新亳警察局了,这么多年也升不上去。估计就那个位置养老了。
不过当年三排下面有一个甄友虔的小兵蛋子还有影响不,烧西班牙人的港口的时候,那小子抢钱抢的高兴,差点被房梁砸死,还是你把他拉出来的。有影响吧,那小子就是能读书,当年你退了没多久,那小子就考上了洛月那边的一个军校,就是那个洛月陆军初等军官中学校。听说啊,他现在已经是殖民地派遣军参谋部里的大官了。好像都是个中校了吧。
“所以啊,还是读书人好啊。MD的当兵都占便宜。可惜我那个不成器的狗崽子,拿着棍子打都不喜欢读书,整天都逃学。老子打断的黄荆条子都堆了半屋子了,还是打不听。
“小伙子啊。有没有兴趣来军队里啊以后,你现在啊,就报洛月那边的一个军校,就是那个洛月陆军初等军官中学校。两三年出来就是一个副连哟。我估计啊,过两年就要打仗了。你搞点军功,三十岁当上少校绰绰有余啊!哈哈,怎么。老连长你什么意思,我国朝这么多年什么时候打过败仗,你害怕你女儿守寡啊!哈哈!你怎么越老越胆小啊!想当年,你一把砍刀,就能杀得七进七出。现在真是老了么!哈哈!再说了,两个小兔崽子都十四啦,可以生崽子啦。这仗一年半载的又打不起来,你可以点当外公嘛,岂不美哉啊!哈哈。”

第十九章
两个四十左右老男人,一碗一碗的白酒往肚子里灌。从当年一起打仗的糗事聊起,谈天说地。大部分时间,都是雷胜达在吐槽自己的处境。快四十的人了,当得官还不如一群三十出头的小孩子,虽然挂着上尉的军衔,但是却打发到边境。不过因为这里来往商旅多,雷上尉的日子也算过得不错。军队虽然不能经商,但是查走私也能让他小小的赚上一笔。
“倘若不是上面有点想法,这里的局势也不稳,我估计不是明年,就是后年就应该挂着少校退伍了吧。不过我也满足啦。混个校官退伍,当年咱们连一百多号人,能有这个资格的,我估计也就十来个。
“不过啊,我看我还能再上一层啊。刚刚忙着喝酒都忘记了。有个好消息要给老连长说说。上面打算再增派一个连过来。那个连的连长刚刚出校门没三年,所以啊,我就升了一级,嘿嘿,消息都确定啦,任命书估计也就三五天后就到吧。能混一个少校,以后退伍的时候升个中校,搞一个县军区的司令什么的,值啦!
“老连长啊,你也有好事哦。我听说啊,上面觉得你一个中尉军衔当使团武官,有点低了。准备给你升一级。等到任务回来。你这个上尉就坐死了。以后退下来也是个少校。不过啊,我私下和甄友虔勾兑了一下,到时候争取把你弄到军校去当教官。那可比什么警察局的好多了。到了军校,至少你还在军队里嘛。你远坂神枪的大名,当年名贯我们二五零团,怎么可以浪费了啊!你说是吧!哈哈。再把你宝贝女婿弄进去,多好是吧。你还不愿意。
“说到这里,我倒把正事忘记了。喝酒误事啊喝酒误事。这次使团的人,他们还有几天才到。具体哪一天我也不清楚。随行的又两个排。还有七八十号民兵,挂的是商队护卫的名头。这几天你和你女儿女婿就在我这里住吧。对了,你女婿家卖酒的是吧。我不是很喜欢这葡萄酒,劲不够。不过这个事情我差人给你们看看,这酒啊,在蛮子这里,有多少他们就收多少。就是酸醋都能卖钱!”
一直喝到傍晚,我们才离开了雷胜达的办公室。在回去的路上。柚子的父亲无不叹息的说了句:“可惜了。要是你的手没事,你去军校还真不错。”
柚子一脸惭愧的低下了头。往我的左边靠了靠。那年的枪伤,留下的唯一后遗症就是,在阴雨天气会隐隐作痛,拿重物久了会吃力。要是从军,估计也就是个文职人员了。但是,一个不能拿枪上战场的兵,又能叫做兵么?
买卖城,是当地土著对位于大河东岸,名义上属于阿帕奇王国的这个贸易都市的称呼。但是这座一面临河,三面城墙,城头插着阿帕奇人的旗帜,门口的巡逻士兵都是土人的长相,头上也带着鸟羽的装饰的城市,却完完全全的属于大宋帝国。因为在法律上,阿帕奇人把这里,租给了澳宋,作为贸易的口岸。
河西堡所在的西岸,是仓库和军营的所在地。而真正热闹的东岸才是交易的地方。从你迈上大桥开始,又不停的有掮客在招揽生意。他们都自诩地头蛇,熟悉每日各种货物的行情。小商贩们往往直奔露天的大市场买卖货物。而大商人则在随从的簇拥下,往来于各个会馆茶楼。他们在觥筹交错中签下一笔笔交易单,然后再通过载重的四轮马车,把货物从仓库拉出来。沿着道路各自东西而去。
同福酒楼,是买卖城里的一个地标。当这里的城墙还没有修建起来的时候,这块牌子就挂在了一座土木结构的二层小楼上。现如今,这里依然还是一座二层的小楼。只不过变成了青石地基,砖木水泥的新派澳宋式建筑。尽管在高楼耸立买卖城,这里只是一处不起眼的小地方,但是往来的掮客们却没有人会瞧不上这个小小的酒家。
同福酒店的格局,和这里一般的酒家大不一样,乃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来往的车夫跳工,每天散了工,就花上两毛钱,温一碗酒,当然这都是附近的劣酒。靠着柜外站着,当然也可以多花五分钱,买一碟下酒的小菜,比如茴香豆和盐煮笋。当然若是有头面的人物,譬如掮客一类的,就会花上一块澳洋,买了澳宋的葡萄酒或者高粱好酒。坐在隔壁靠河岸的小隔间里,叫上一小碟牛肉,细细的品酒。二楼更是给有头面的人准备的,上楼都是从另外的入口,里面预备着上好的葡萄酒,细嫩的牛肉和新鲜的小菜。
从开埠那年起,流亡日本武士坂田先生就在这里当起了一名掮客。在战争中获得了不少佣金的他,在战争还没有结束就挥霍一空。仅剩的就是奔走多年积攒的人脉。不论是在印第安人这里,还是在澳宋那边,他都认识不少“勇敢的武士”。厌倦了厮杀的他索性就在买卖城做起了中间商的生意。用自己多年积攒的人情,在印第安人的贵族和大宋的商人游走,充当起了介绍人。十年来,他赚了不少佣金,当然这些钱都花在了赌场的赌桌上和酒瓶子上。要说收获,就是身边多了两个帮佣。一个不知道来历但是很能打架的中西混血小姑娘和一个部落被灭族,高度近视去掉眼睛就看不清路的小年轻。
“老板娘!来三杯好酒!再来半斤牛肉!”坂田先生在柜台上玩弄着一枚文大头。
“你最近生意不错嘛。”这是一个听起来清脆的女声。当然你若是看她的脸,就会惊讶于她脸上的精细复杂的纹身,这些纹身掩盖了女子的沧桑,也增添了不少神秘魅力,但却让人肃然起敬,“既然生意好,那就把拖欠的房租缴清了,还有你欠下的酒钱。”
“老板娘。您捎待几天,昨晚手气不好,把房租给输啦。您稍待,捎待。”坂田摸了摸自己后脑勺,指示自己的小弟端过杯子和牛肉。不过很明显,在自己的小弟坂田面前没有半分威信。混血小女孩往嘴巴里塞了一块牛肉呼呼地说道:“你岂止输了房租,你把我们上个月的工钱都输掉了。”
“没错。”戴着眼镜的小年轻也抢过一大块肉,“还有这个月的工资和下个月的工资。”
“养你们不要钱啊!一个个的比猪还能吃!你们那边工资全部充伙食费了!充伙食费了!”
这人靠谱么?我,柚子,还有小王师傅,看见面前这三个所谓的资深中介人的时候,不由得露出质疑的表情。怎么看都是一个废材大叔带着两个小废材的样子。但是,柯中士柯荆先生。却对我们露出来一个请您安心的笑容。
“如果他们三位不靠谱,整个买卖城就没有更加靠谱的中间商啦。不过也就是他们这个样子,一般人还真不知道他们的能耐,都只有老主顾才知道。当然,我第一次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也是下了一大跳呢。”
“你们军队也会和这些中间商打交道么?”
“当然啦。我们的来往也很多的。经常打交道啊。”


第二十章
“那个白头巾穿白罩衣的,就是你说的中介人吧。”柚子父亲找了张干净桌子坐下,“我似乎认得他,如果没认错人,他就是坂田。”
“您居然认识?” 柯先生先是一愣,俄而有反应过来。“那应该是了,您当年也是这里的风云人物。”
“呵呵,我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罢了。”远坂大叔微微一笑,扫视了酒店的大堂,在柜台上面的一块已经有些发黄的红白相间的酒旗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说道:“这里才真是卧虎藏龙啊。”
看来这其中有不少的故事,我和柚子的而一颗好奇心就提了起来,央求远坂大叔讲讲其中的故事,不过远坂大叔却一挥手,“等到有空的时候再给你们慢慢讲,不然的话,今天的事就办不完了。”
故事听不得了,该办的事还得办。很快,坂田三人就在柯先生的邀请中走了过来。一路上两位少年少女还不忘把碟子里的牛肉咽到肚子里。不过可怜的坂田就没这口福了,他只抢到了一碗酒。走过来以后,他和柚子父亲对视了几秒,然后侧过脸对着正在吧台上和客人聊天的老板娘喊道:“老板娘,弄点好酒好菜,送到楼上来。账记在这位先生头上!”然后回过头来对着我们,应该是对着远坂大叔说道:“老家伙,好久不见,我们楼上喝几盅?”
“你还是这幅德行,上来就敲竹杠啊。我看看,啧,以前好歹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人物,怎么现在成了不修边幅,长者啤酒肚的大叔啦。我记得当年你就嗜酒如命,现在就这点没变啊。”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你现在一看就是有钱人,接济接济穷兄弟怎么啦。”
“哈哈,你还小看我了不成。我给你说,别看我现在长了一圈,就凭着这把木刀,轻轻松松挑翻你。什么?你说现在打!我还饿着肚子啦!你这是胜之不武啊!”
坂田果然如柚子爹所说,喜好喝酒。酒馆的小厮端来的土酒他都是一碗一碗的干。待到一坛酒下肚,一大碗牛肉也被他咽了下去。这位中间人才舒服的打了一个嗝,说道;“好吧,老伙计,你找我是想买些什么?或者是卖些什么?”
“你这酒量,就是见涨啊。我这里还有好酒,要不要再喝点?”柚子爹把我们携带的瓶装的葡萄酒取了出来。这是我家今年新出的酒,用的是玻璃瓶子和橡木塞子封装的。
“哟。葡萄酒啊!你啊,有好东西不拿出来,我是说你怎么一直看着我喝而自己不喝酒,原来藏了好东西啊!你是说?你现在改行卖酒了么?让我看看,唔,你用的玻璃瓶很一般啊,透光性不好,颜色发绿啊,金州产的吧。”说罢坂田端起一杯茶,漱了一下口,然后熟练地从小隔间的一个柜子里找出三个高脚玻璃杯。他先把白葡萄酒打开,分别倒入三个杯子中,每个杯子倒入少许,也就是堪堪覆盖了杯子底。然后他将三个杯子平稳的放置在桌子上,细细的观察起来。
“你这酒质量不错,颜色清澈透明,不过有些偏淡,应该都是新酒吧。出来还没有几个月。”
柚子爹回头看了看我和小王师傅,小王师傅点了点头,表示坂田所言不错。坂田注意到了小王师傅的表情,就得意的说道;“我干这一行都快十年啦。从买卖城开埠以来,我就一直在这里卖酒品酒。虽不说比不得那些专业的,但是我也算是这一行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接下来我们先放一会在说,我也正好消消嘴里的醪糟酸味。你们先说说你们的报价吧。”
小王师傅递来一张纸条,远坂大叔接了过去,然后交给了坂田。
“贵了些,你们这是新酒,别人不认牌子。最有档次的天地会雅城一等白葡萄酿,都买不到这个价格。况且你们这是新牌子,不合适啊不合适。”
涉及到酿酒的专业,柚子爹就说不上太多话了。于是小王师傅就负责谈判来,他用他那特有的公鸭般尖锐的嗓子说道;“这位先生就有所不知了。这葡萄酒也是分好坏的。这差距就在这葡萄品种上。你说的雅城白酿我是知道的。此酒采用的乃是天地会设在雅城的酒庄于此地培育的第一代酿酒用葡萄,白酿乃是采用初晴一号。这种葡萄糖分不高,酿出来的酒不是很甜。而我们的酒乃是采用的三年前刚刚培育的新产品初晴四号的葡萄,甜度糖分比起雅城酿高出了两倍,喝起了果味更香醇,而且后劲十足。一会你品尝一下我们的新酒,自然也就知晓了。”
“这类品种出来不过三年。今年才有第一批上市的酒。而且,先生可知,若是要栽种新品种,对于很多酒庄来说,就要铲去旧的植株,这就意味着两三年内没有收获。而且在这里和西班牙人那边的市场有如此广袤,可以说是酒就能卖出去,何必为此少了几年收益?而我家乃是新酒庄,所以直接引入了最新的品种,而且我家虽然新立,但是技术设备都是最新的,工人也是高薪从天地会那里挖来的。还有一些产品都卖到了本土去了。”
“哈哈哈。”听了小王师傅的话,坂田却只是赫然发笑,“你这话说的,想要蒙过哪些土老帽,到已经是足够了。”
小王师傅听了此言,却摇摇头不再说话了。看着小王师傅的表情,坂田端起玻璃杯,想了想又说道:“按理说,有些话我也不适合说。但是毕竟今天也算是和老相识做生意了,也罢,就容我多说几句。我呐,就是个中间商。你们之前的那番说辞倒也不错,说不定能够迎合那些酋长公侯附庸风雅的喜好。你们买的多,我也能多抽一些水,岂不美哉。
“其实要我说啊,在这里卖酒 ,就不必在意品质。这些土老帽懂什么。几十年前连酒是啥都不知道,喝点醪糟就能倒地的蛮子而已。你们这酒质量再好,用料再精,也抵不过最次一等酸葡萄,在铁皮桶子里闷上半个月出来的酸水。只要能把他们喝倒,这酒就能卖出去。这些土蛮子,一个个的都嗜酒如命,就说买卖城吧。卖得最好的,并不是你们这些人精心炮制的葡萄酿,而是对岸村子里,用陈年粮食弄出来的劣酒,而且还是兑了水的。这么说吧,上等的好酒,固然是受欢迎的,但是便宜的劣酒,在蛮子这儿,确是不分贵贱都喜欢的好东西。大市场里,每个月卖出去的劣酒,怎么也有数万桶,阿帕奇国王的总管,每个月都要拉走两千桶粮食酒,给他手下的巫师和武士们开怀畅饮。这些一桶酒虽然不过十来块。但这却是,买卖城里,最大的一笔税收了。”


第二十一章
品葡萄酒,第一是要观察颜色。这一步坂田先生已经做过了。其次就是闻。他把两个杯子递给他的两位小弟,自己端起第三杯,微微倾斜杯子,把鼻尖凑到杯子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你们两个,闻过以后有什么感觉?”
“挺香的。”“挺甜的。”
坂田摇了摇头,“你们再闻闻吧。这酒闻起来确实不错,不过可惜的是这里还是稍微有些热。虽然装了铜管的水冷空调,但是还是有二十度左右。要说好的话,我们还是应该寻凉爽的地下室。”
“你们这酒,果香确实比起雅城酿要强,但是毕竟陈年不够,香气还是有些不足啊。”说罢,坂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把酒包在嘴里,然后闭上眼睛回味一番。
“嗯,确实甜一些,而且也要醉一些。是好酒,确实值的那个价。倘若你们在等上半年,说不定你们的报价就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了。我的建议嘛,你们还是做好要降下来五毛钱准备。”
“甜润而不是青涩,微酸但不失甘甜。蛮子们的大贵族会喜欢的。”说罢,坂田把剩余的酒一饮而尽,又回味了一番。然后又倒上一杯,细细品尝起来。待到两杯酒下肚,坂田站了起来,面色红润的他已经有些微醉。但是他还是清醒的从我们这里要走剩余的半瓶酒和另一瓶没开封的酒。“你们住在哪里?稍稍等上两天吧。几个王国在这里都有有头面的人,我去拜访一下他们,你们这酒应该就有着落啦。”
“对了。”小王师傅说道,“倘若先生有暇,不妨给我们推荐一下,此地有没有出售旧酒桶的店家?”
“旧酒桶?这个就麻烦了。酒桶都是好东西啊,这些蛮子自己做桶的技术不行,他们几乎都会把旧桶拿去用了。很少会卖出来。在买卖城我可从未听说此事。别说旧木桶了,就是那软木塞子,他们也能找到用处。哈哈。”
当生意谈妥以后,我和柚子就开始了自己的八卦之旅。我们想喝得高兴的坂田先生和远坂大叔提出了心中的好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这其中有什么传奇的故事。当我们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在一边“旁观学习”的两个年轻人,坂田的跟班也抬起头来。他们的眼里也满是因为好奇而闪亮的星星。
但是出乎意料的一幕出现了。之前还兴高采烈的坂田先生,却披上了自己的外套,拿起了还没喝完的酒瓶子,站起来说道:“走吧,一会还有别的事要办。”然后他回头对远坂大叔说道:“你们的事明天就有消息了。剩下的酒就送给我了吧。”说完就扬长而去。他的两位跟班也是一脸茫然,赶紧悻悻然的跟了出去。
这是怎么回事?好奇的目光聚集在了柚子父亲和柯先生脸上。但是两人都摆摆手表示不知情。“我从未听过关于坂田先生的往事,只知道他在这里已经很多年了。而且以前给人当过佣兵。”
远坂大叔也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至少,在我的了解中,他应该什么讳莫如深的往事吧。”然后,大叔小小闷了一口酒,就开始讲述起过去的故事来。
讲诉一个故事,总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的。这个故事虽然不算长远,但是也发生于在坐的其他人出生之前了,当然要除开小王师傅。那个时候,柚子的父亲还是一名年轻有活力的小伙子,军衔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尉,只会着一个排的士兵。那一年,正是和西班牙人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
故事开始的时候,西班牙人在洛月城周边的据点已经被扫荡一空。但是不服输的他们纠集了新的军队,还收买了一些好战的印第安人,企图重新夺回他们的土地。为了分化西班牙人和印第安土著的联盟。当时的殖民地派遣军就派出了柚子父亲所在的营:二零五团三营。这只两百人左右的小部队的任务,就是联络与西班牙人不和睦的阿帕奇人和纳瓦霍人,寻求他们的同盟。
但是,当时无论是阿帕奇人,还是纳瓦霍人,亦或是皮马人,他们对联盟攻击西班牙人都不感兴趣,毕竟西班牙人的积威颇大,在他们看来,既然西班牙人没有来招惹他们,他们也犯不着与之为敌。他们没有兴趣和澳宋联盟,而仅仅对澳宋军队带去的武器和商品有兴趣。
但就在那个时候,小分队却遇到了普埃布罗人的使者,一个印第安的小部族的酋长,他是来纳瓦霍人这里寻求帮助的。说来也巧,那个时候普埃布罗人正处在西班牙人的统治下,但是白人牧师却禁止他们传统的祭祀活动,禁止他们历史悠久的面具舞蹈。
随后,西班牙人派出部队和宗教裁判官。这些人高举着十字架,逮捕了反抗的巫师和武士,准备在圣达菲烧死了他们。愤怒的普埃布罗人开始了武装反抗,他们集合了周围多个大部落的兵力,驱逐白人传教士和白人移民,围攻西班牙人的城市圣达菲和圣胡安【1】。但是糟糕的是,当时西班牙人正在调遣兵力准备北上和澳宋作战,于是一支五百人的军队就在一位将军的率领下,前往河谷地镇压叛乱的普埃布罗人。西班牙人的军队击退了印第安武士,然后追击失败的他们,攻破了一个叫做坐落在岩石高台上的堡垒,随后烧毁了这座城市,屠杀了所有的居民。
失败的普埃布罗人向着北方逃亡,他们向周围的阿帕奇部落和纳瓦霍部落寻求帮助。Pope就是这么一个使者。在哪里,三营的战士们和这位酋长达成了联盟的协议。也就是在那个地方,柚子的父亲第一次见到了坂田先生。
“我当时也很奇怪,在土蛮子这里,居然遇见了一个使用日本刀的武士。他当时穿的衣服,很像我爷爷的保留的一件旧衣服。我记得那种样式的衣服是当年日本旧武士的穿着,所以才认出来的。他们似乎最早也是为西班牙人服务的佣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改换门庭。后来,我听说是因为他们的首领和西班牙人有一些矛盾,于是就闹翻了。”

【1】圣胡安:Sun June。印第安语:Ohkay Owingeh。一座古老的普埃布罗人聚居处。在圣塔菲建立前是西班牙人在新墨西哥的首府(1598-1610)。西班牙人和他们在墨西哥的盟友特拉斯卡拉人在此定居。

特拉斯卡拉人,就是当年西班牙征服阿兹特克的重要盟友。今天墨西哥有一个州就是特拉斯卡拉州。这个民族在西班牙殖民墨西哥期间,作为西班牙人的附庸和盟友,和西班牙殖民军一起镇压叛乱的印第安人。因此,作为一个王国,他长期保持着半独立的状态。这个部落最终完全接受了基督教。现在的特拉斯卡拉州的范围,大抵就是当年特拉斯卡拉王国的领土。


第二十二章
“我们和那些土人达成了协议,然后一起前往他们的营地。在哪里,我们碰见了一场祭祀,看到了那些佣兵的头领和流浪的土著。”柚子的父亲吃了点毛豆下酒,继续讲述他的往事。
“嘿!你好,听说你也是个日本人?”一位年轻的武士走向了坐在石头上的远坂三郎。这位武士穿着西班牙式的上衣,却梳着月代头,踩着一双草鞋,拿着一个酒葫芦,很随意的坐在远坂旁边的石头上。“坂田金时。”
“日本人?”远坂想了想,还是用一口磕磕巴巴的日语回答了自己的名字,“远坂三郎,但我是宋人。”然后就回头看着远方的人群了。在那里,很多穿着兽皮衣服的人,他们或半裸上身,或者就穿着兽皮裙,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在跳舞。每个人都带着奇怪的面具,头上顶着高大沉重的帽子,举着长矛和盾牌,有一点操干戚以舞的样子。他们的舞步奇怪而富有节奏,包含力量却显得疯狂。每一个跳舞的人都喝了不少酒,还吃下一些奇怪的食物,这些食物是一个苍老的,佝偻的老人提供的。老人本人也吃下了不少。如今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者,却疯狂的舞动着,撕喊着。他高举双手,长发披肩,脑袋不停的晃动。而在更远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土人,他们围着这个篝火排成了更大的圈子,肃穆而立。
“但是血脉里你还是个日本人啊。”坂田说道。
“不,我是大宋人,我爷爷为大宋服务,我父亲为大宋服务,我也为大宋服务。我是宋人。”远坂三郎不和他废话,用一口流利的官话丢出了这句话,然后站起来准备离开。
“你知道吗,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逃亡者之外的大和人了。”坂田似乎无视了远坂三郎的怒气,自顾自的说道。
逃亡者,远坂三郎默默地念了一下这个词语,然后止住了脚步。但是目光却还是注视着篝火和舞蹈。
“你难道很奇怪我也会说唐话?”看着停下脚步的远坂三郎,坂田闷了一口酒,“我们老大说,以后会少不了和你们大宋人打交道,还是学会说一口唐话比较好。”
“这些人在干什么?”柚子的父亲,远坂三郎换了一个话题。指向了那些围着篝火戴着面具跳舞的人。
“不知道。”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么?也不了解这些蛮子?”
“那是我们老大的事。”坂田用手指了指混在人群中,少有的几个穿着棉布衣服,穿着盔甲的人。“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出了什么大事,就要跳大神。也许我们明天就要去打仗,也许他们只是在选一个管事的人,也许他们只是想要跳个舞,谁知道呢?但是干我什么事?我只管喝酒吃肉。”
舞蹈还在继续,跳舞的人似乎厌倦了继续围着篝火欢呼。他们按照一种奇怪的节拍,前后的踏起步子。这个时候,那位日本佣兵的老大,却在几个土人和佣兵的簇拥下,走向篝火。在那里,远坂分明看见,那个疯癫的老人,从之前向他们寻求帮助的那个酋长手里,接过一跟手杖。
“他们这是在干什么?”虽然不明白那个棍子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种看起来像是手杖的东西,一般都代表着权利。比如远坂就知道,大宋美洲派遣军的最高司令官,就有一根代表地位的权杖。
大口喝酒的坂田给出了解释:“这些土人有一个很奇怪的传说。他们认为,世界终究会毁灭,然后白皮肤的人会从远方来到这里,拯救他们。当年那些白人第一次来到的时候,这些蛮子都把他们当做了先知。可是白皮们比较擅长拆房子,抢劫和强奸,不会当神棍。就是那些神棍,在我看来也是更加适合当强盗的料。所以这些土人就不干了。他们又跳了一出大神,降下的神灵告诉他们,这些白人不是先知,而是伪装的恶魔。而我们又是从恶魔那里反逃出来的。”
“然后么,我们就是他们的救世主。哈哈,我们这些丧家之犬,确是他们的救世主!我们能够带领他们找到真的先知,哈哈。”说到这里,坂田忽然严肃起来,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才是真神。”
远坂三郎回头看着这个年轻的武士。他刚刚还说自己不关心的。但是却为何了如指掌?似乎是看出了这个大宋武士的困惑,坂田解释道:“这都是我母亲告诉我的。这些蛮子的传说没什么新意。不管是北方的蛮子还是南边的蛮子,的都是这种调调。”
“你母亲真是个博学的人。”远坂说道,“倘若有空,也许应当上门拜访。”
“不必了。”
远坂三郎的眼里,此刻的坂田金时却是一番痛苦的表情。他紧闭着眼睛,在酒精的刺激下,他的表情很是扭曲,充满了不甘与愤恨。
“对不起。”
“没什么。只是我忽然想起了我的母亲。是啊,她是多么的博学,多么的高贵,多么的虔诚。即使身处陋室,也从来都是衣装整齐。即使遭遇苦难,也从不质疑上帝的教导。她尽心尽力的养育我长大,努力让我衣食无忧。她严厉的教育我,让我勤学苦练,让我虔诚侍神。我想她一定是出身高贵的家庭。”
“母亲大人是一个博学的人,而且能文能武,我的一切都是她教导的。哪怕是我剑术的入门。她曾经教我读诗,到现在我还记得,再有一年的中秋时分,她教了我这么一首诗:
磐余池畔水波寒,频向鸣鸭绻绻看。 
转眼一别千古恨,三声无奈赴阴间。”【1】
“但是我的母亲!那么坚强!那么美丽的母亲死了!死在了那些白皮蛮子的手里!那些自称上帝的仆人杂种,杀死了上帝最虔诚的信徒,他们都改统统下地狱去!那些背信弃义的叛徒!叛教者!总有一天我要用我手里刀,把他们一个个的杀掉,送到地狱的最深处!”
“地狱么。”远坂听着坂田酒后的呓语,目送他摇摇晃晃的离开。
在远方,篝火边的舞步越来越快,歌声也越来越嘹亮,没有人感到疲倦,他们越来越兴奋,在窜天的火苗中把一切带向高潮。但是远坂听不懂土人唱的歌词,看不懂他们的舞步,他想大概都是一些歌颂神灵,祈祷神迹的意思吧。这场宏大的假面舞会,一直持续到篝火熄灭才散开,然后每个人都倒在原地昏昏而睡,留下满地狼藉。
几天之后,三营的战士们就在举行这场仪式的大岩石上,汇合了四面八方赶来的土人武士,以及那些奇怪的日本佣兵。一行数万人浩浩荡荡,却又乱哄哄的朝着河谷地带前进。男女老幼无一不缺,但是每个人都至少拿着一杆长矛或者是一面盾牌。他们似乎已经得到了神灵的指示,必将取得驱逐白人的胜利。

【1】        出自万叶集


第二十三章
“他们是一群伟大的战士,不论是那些土著,还是那些流浪的日本人。相比之下,我们看起来,就像是凭着武器,远远躲在后面放冷枪的胆小鬼一般。” 远坂三郎回忆起自己的往事,不甚唏嘘。
“我们的计划是什么?”
三营营长陈焕然站在一块巨石上,举着望远镜眺望前方的要塞—阿科姆城堡(Acoma)。那里是普埃布罗人曾经的一处圣地,一个着落在巨大岩石之上的城市。这座城市坐落在一片台地上,四周都是高耸的峭壁,距离地面足足有一百多米。想要进入城市的唯一路径,就是通过近乎垂直的陡峭石梯。
“据这里的人说,这里是他们最古老的村落,没有之一。四周没有一处村子比得上他的古老。”坂田已经成为了三营和土著之间的联络人。他此刻也举起单筒望远镜,像模像样的和陈焕然一起眺望这个要塞。
“这地方不好打啊。当初西班牙人是怎么打上来的?”
“你说那些白皮?他们可没那种本事。他们只知道拿着大炮轰缺口,放了几天炮都没打开,最后还是是我们干的。”
周围的军官都向这坂田投来了惊奇的目光。在众人眼里,这个要塞好守的一塌糊涂,吧路口用石头堵起来,后面放几个拿着长矛的人都能堵死路口。
“老大找了几个身手敏捷的,半夜从侧面爬上去的。砸晕了放哨的蛮子,推开了拦路的砖石,然后就这么冲进去了。哦,当然,那个时候我们还没和白皮闹翻。”
坂田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蕴藏了太多的信息。营长惊讶的是他们居然能爬一百来米的几乎垂直的山路;几个连长惊讶的是这些日本佣兵居然是半路叛变的,而柚子的父亲,远坂三郎惊讶的是,这些佣兵现在居然还大摇大摆的和过去的敌人联手,甚至混上了一个“救世主”的位置。
“你们准备故技重施么?”
“怎么可能,上面的白皮又不是傻子,他们知道我们当年是怎么弄下来这里的。当然会防备了。他们现在养几只狗,我们就爬不上去了。而且当年土人可没有火枪啊。”
这些佣兵协助西班牙人占领这里已经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当时也不过是镇压这里的一小撮反抗的土著,随后西班牙人在这里设立了一个教堂和一处据点,根据佣兵们的说法,他们有五十名白人士兵和三百名印第安盟军。这一次普埃布罗人大起义的时候,他们也试图夺取这处要塞,但是仅仅拥有少量火绳枪的土著无力撼动占据地利的要塞。随后他们被西班牙人的援军驱散了。
“所以我们要围点打援!”在军议上,日本佣兵的领袖,一个短胡短发的年轻男子提出了他的观点。令所有人惊奇的是,这个年轻男子却是一个汉人,至少他说着一口不这么正宗的山东话,有一个典型的汉人名字:李国军。
“我们拥有人数的优势,但是缺乏精良的武器。攻击这座防御森严的要塞是不可取的。但是我们可以消灭敌人的援军,然后再回过头来围困这里。马上就是旱季了,只要包围一段时间,他们就会缺水而投降。”
现在活跃在普埃布罗地区的西班牙人,拥有大约一千名装备盔甲和火枪的士兵,倘若算上他们的盟友,这个数字将会膨胀到三千人。这些人对于印第安人是轻视的。因为他们往往可以在野战中击败十倍以上的敌人。而且,西班牙人很早就知道了印第安人在向着安科姆一带活动,毕竟上万人的部落集团的迁移,在这片大荒原上是无法隐瞒起来的。
“根据我们收到的消息,敌人派出五百白皮以及他们一千只走狗。我们所有做的,就是在这里,”他指了指地图,那里是一处谷地,“埋伏他们,狙击他们。当然狡猾的敌人不会惧怕我们的埋伏,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有了新的盟友,反而会认为我们不堪一击而一头撞进来,然后,各位澳宋的军人,我希望你们作为尖刀,直插敌人的后方,彻底的消灭他们。”
“我听说过你们的传说,了解你们的战斗力。我相信你们出现在战场的时候,再多的白皮都不是我们的对手,他们除了全军覆没,别无二路。”
佣兵们集合起来。这只人数不过一百人出头的队伍举起来他们的旗帜,一面红白相间,中间印着有些模糊的黑色的李字的字旗。他们的盔甲看起来灰暗不堪,不论怎么擦拭都摆脱不了红褐相间的锈色。在得到三营的援助前,他们只有火绳枪和日本刀。而现在全部换上了崭新的马刀和南洋式步枪。印第安人也按照部落各自为营。在前不久的祭祀后,他们选出了最为强大的战士,这些战士领取了三营带来的火枪,长矛和砍刀,然后接收了佣兵们淘汰下来的旧装备,单独立了一个营。再留下了老弱和少量的战士看守困局在阿科姆的敌人后,整备一新的军队向着西边的山地丘陵活动,在那里建立新的大营和据点。
几天后,几名飞奔的骑士带回了敌人援军的消息。早在他们包围阿科姆之前,敌人的军队就出发了。如今他们距离这里只有不到五天的路程。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李国军指挥着佣兵和酋长们进入伏击的阵地,他们开始构筑隐蔽的工事和坑道。遴选出来的印第安战士们人人骑马前进,他们抓紧时间把脸上的油彩重新涂抹的光彩漂亮,整理代表着荣耀和勇气的鹰羽,擦拭宝贵的长矛和盾牌。
三营的战士们则骑上战马,他们擦亮胸甲和马刀,检查手枪或者步枪的枪机。在沉默中向着敌人的后方迂回。坂田作为两军的联络员,有幸和三营一同作战。而作为联合作战的信号,陈焕然交给李国军几个烟火,交代他:“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当一切万事俱备之后,西班牙人先头部队就出现在了地平线上。骑马的是白人,而步行的是从属于他们的印第安人。这些人一路摇摇晃晃,满是长途跋涉的疲惫,丝毫不知道他们在前方将遭遇什么。


第二十四章
“我真怀疑这帮子西班牙人到底会不会打仗。”在陈焕然的望远镜中,西班牙人发现了作为诱饵的一对印第安人。然后他们就欢呼着冲了上去。这些带着三角帽,挥舞着手枪和马刀的西班牙骑兵迅速的冲向了印第安人,全然不顾身后只能走路,气喘吁吁的印第安盟友,以及几匹拖着小炮的马车和运送补给的大篷车。
“当年我还是一个新兵蛋子的时候,在马尼拉,这帮子西班牙人就穿着这种亮闪闪的盔甲和黄不拉几的衣服和我们打仗,然后穿盔甲的往往死的比不穿盔甲的还快。他们骑兵总是想骑着马在你面前画一个圈圈,用十米外就没准头的手枪打一枪然后就跑,结果往往被我们追上去一刀砍翻。你看他们现在还是这样。”
众人一起望下去,果然,这些西班牙人还是在印第安人的马队面前黄了一个大圈,然后就是一阵白烟腾起。作为诱饵的印第安人只有长矛可以使用。但是他们可怜的打铁技术无力刺破西班牙人的半身板甲,只能在上面留下一道划痕。于是往往都是一片倒霉的印第安人被击中掉落马下,而西班牙人则可以安全了画完他们的圆圈。
当然西班牙人还是有进步的。在第一排枪放完之后,后续的人就挥舞着长矛冲进了乱成一圈的印第安人中间。被火枪惊吓的马嘶,杂乱的马蹄声,受伤者的哀嚎一时间交织在一起。就好像一个被惊吓的蚂蜂窝一般,作为诱饵的印第安人的一瞬间的崩溃了,他们四散而逃,而作为胜利者的西班牙骑手们甚至没有能力把他们抓住。托西班牙人沉重的胸甲眷顾,轻装的印第安人纷纷逃向预先埋伏的山谷中。
“我还以为他们有多么能打,没想到,这能算是诈败么?这比溃败还溃败啊!”陈焕然摇了摇头。他知道西班牙军队的斤两。在圣迭戈,还是在个洛月城附近,澳宋一个满编的步兵营就能击溃三倍的西班牙人,而且还能抓到绝大部分俘虏。若不是不愿意蒙受太大的损失,他相信自己手里的两百名骑兵就可以击溃面前的一千五百名西班牙人和他们的仆从军。不过损失会比较大,而且还会损耗太多的火药和武器。
而几乎与西班牙骑兵人数相近的印第安人,仅仅抵抗了几分钟,不,应该说仅仅站立了几分钟就全线溃败了。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他们不是诈败,而是真的溃败了。一些比较英勇的武士几乎在第一时间被敌人的刺剑刺下马来。至少有一百人在几秒钟内被砍下马,然后剩下的人就作鸟兽散了。而西班牙人的损失,大约只有几个因为马崴脚而落马的倒霉蛋吧。
“我忽然觉得,西班牙人派出这么多军队,还真是高看我们的新盟友了。前几天,我们的友军还跳着大神,好像自己刀枪不入了,一个能够打五个。结果这一接触就现了原形,当时看着威风,结果全是纸老虎。”在众人的吐槽下,敌人的而仆从军终于走了上来不,他们开始打扫战场。这些穷鬼们毫不客气的把敌人的破烂麻布衣服全部脱下来,粗糙不堪的长矛也被他们收起来。逃逸的马匹被牵回来。还有几个人笨拙的试图骑上马,结果摔了下来,引来了众人的嘲笑。而其他的人,则三三两两的散布在四周,坐在地上吃些东西,或是相互打闹,一点都没有打仗的样子,倒是像出来郊游的一般。而白人骑兵则不管这些穷鬼的动作,他们继续前进,准备溃散的印第安人一网打尽。
看到这种情况,远坂三郎索性就站出来对营长说:“营长!你看看他们的警戒,我们现在一个冲锋,他们绝对完蛋!”
“冲什么冲!我们给那群猪队友送上了武器,难不成还要帮他们把仗打完?我们是最后的定海神针知道不!就是孙猴子的金箍棒,十万八千斤的那种!”
西班牙人的队伍拉开的很远,追击的前锋和掉队的火炮之间差了三五里地,步行的仆从军一路搜刮倒毙路边的尸体,发了一大笔死人财,就连带队的白人军官都忙着去敲敌人的金牙了。就在这个时候,追击的骑兵们和日本佣兵的遭遇了。爆豆般的枪声响起,随后,早已埋伏多时的印第安人如同山洪般倾泻下来。
李国军指挥的一百多日本人,在战场不远处放弃战马。他们选择了步行作战。一百人排列成了两道单薄的战列线,埋伏在道路两侧。当追击的西班牙人路过他们的阵地时,佣兵们一起站立起来,对着散乱的骑兵扣下扳机。尖锐的米尼弹刺破光亮的胸甲,旋转的弹头带起温热而鲜红的热血。在第一轮齐射中,数十名西班牙人就跌落马下。但是他们很快就稳住了阵脚,在一个穿着华丽的人的呼喊下,这些骑兵迅速集结起来,朝着来路突围。
只有长矛的印第安骑兵成为了第一道阻碍他们突围的力量。这些英勇不知死亡的勇士们一批一批的冲向敌人。他们没有坚固的盔甲,就用身体去抵挡敌人的子弹。他们没有尖锐的钢铁武器,就用简陋的长矛去刺敌人的马匹。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西班牙人被迫下马列阵。他们使用排枪和刺刀,让一批又一批印第安人倒在他们面前,马匹和战士的尸体堆成了一个环装的堡垒。而然更多的人跃马向前,试图重开敌人的阵地。
李国军冷静的看着印第安人不断地冲锋,不断的倒下。在他的身后,日本佣兵已经换上了准备好了长刀和火枪。而装备者唐人带来的盔甲和武器的印第安勇士们,也端坐马上。严肃的气氛下,他们胯下的战马不断地喘着粗气,显得躁动不安。所有人都看着这位指挥官高高举起的手,等地着他落下的那一刻。
当枪声响起的时候,几里地外还在忙着捡尸体的西班牙仆从军们也反应了过来。他们在几个军官的指挥下集结起来,准备前进。但是他们遭到了一些散兵的骚扰。这些人比起他们的主子,打起仗来要死板的多。往往几个冒头的骑兵就让他们不得不迅速列阵迎战。焦急的军官试图尽快击溃面前的散兵游勇,支援友军。但是他们越是焦急,行动越是缓慢。而面前的敌人却也越来越多。这些人不试图进入他们的射程,只是远远的游弋,就像饿狼盯着警惕的野牛群,试图寻找出破绽,然后一击而上。


第二十五章
“时隔多年,不料还能再次遇见故人。”就在远坂大叔讲到高潮之际,一声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他。我们抬头一看,确实那位不知年纪,满脸纹饰的老板娘走了进来。她穿着复杂的衣服,看起来有点像前明时候的女子宫装样式,又杂糅了日式公卿女装,但是身配的装饰头冠,却又有两分土人样式,乍一看四不像一般,尽管服装材质不过是一般的棉布丝绸和赤金白银,但是却有一种莫名的典雅之气。从声音判断,这位老板娘似乎很年轻。但是满脸的纹身让人望而却步,但是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出岁月的痕迹。但从其举止形态看,倒是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位抛头露面的店主,而不是一个深藏内宅的贵妇人了。
远坂大叔却愣了一会,没能认出人来。“敢问阁下是?”
老板娘微微一笑。“不值一提罢了,不过听闻阁下讲述当年峡谷一战,忽如昨日。当年贵军最后排山倒海的冲锋,那真是气势如虹。尽管不过百人之军,却打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不敢当。当年贵军作战也是勇猛。尽管武器简陋,但是那些白匪……”说到这里,一直在思索的远坂大叔忽然想起了什么,“您是李夫人?”
“夫人当不得,不过一介老妪罢了。倘若我没记错,你当时是陈将军身边的一个军官吧。你和夫君身边不少人都是同乡,我还听坂田他们提过你。”
“夫人真是好记性。我当时不过一个一个小小排长罢了。倒是夫人,记得峡谷之战后,李将军率军攻城拔寨,名声四起。很多部族都愿意奉他为王。但为何夫人如今却在此经营一小小酒馆?”
“往事不可待,来世不可追。今日夜深了,妾身告辞了。对了,听闻先生准备去凤凰城。凤凰火鸟,先生当防走水啊。”不知为何,在听了远坂的提问之后,李夫人却变了颜色,下了逐客令,然后转身离去了。留下我们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再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了问未来岳父。但是我的未来岳父也是一脸茫然,只是说道:“具体怎么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战争结束后,一个我们都没听说过名字的酋长成为了普埃布罗的王。而当时与我们联络的那个叫做pope的酋长不知所踪。这个李夫人,就是那个酋长的女儿。那个李将军去哪里了我们也不知道,再说那个时候我已经因为触犯军律被开革了出去,这些消息还是老战友们一起喝酒的时候,道听途说知道的。”
“这个女子居然是个土人?看她的举止,若不是脸上的纹身,还以为是一个前朝大户出来的女儿呢!”
“大抵是她丈夫的缘故吧。当时的陈营就说,那个李将军,虽然只是一个佣兵头子,但绝对是一个文化人啊。说不定真是前朝那个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子嗣。当然也搞不好是个倭人贵族,就是不知道日本有没有姓李的。啧啧。”听了这话众人心中吐槽不已,你自己祖上不久就是日本人么。
酒店和买卖城就告一段落。我们在此休息几天,等到该来的人都到齐后。一行人领了通关护照,在到底领主安排的几个向导的带领下,踏出了城门,向着神秘的土人国度前进。车队沿着希拉河前进。沿途的风景倒是原生态了不少,可惜道路更加颠簸了。几个老兵就不停地抱怨,宣称要是国内的道路搞成这样,修路的从设计到施工,全都应该挂树上去。要不是还需要拉车,大家恨不得把马全部解下来当做坐骑了。不过柚子倒是享受了一丝福利,她成了唯一一个骑马的人,还不时的在我面前炫耀,尤其是我颠车晕的厉害,忍不住在路边吐酸水的时候。
沿途的风景算不少好,车队里也没喜欢吟诗作对文人,去赞颂大自然的雄壮。在受够了一路的颠簸和沿途低矮丑陋的村庄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阿帕奇朝廷所在的凤凰城。
凤凰城,说是一座城,却不如说是一个城堡要塞。希拉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弯,形成了一大片冲击平原。尽管气候干旱,但是还是有几条小河流进此地。让这个四面环山的盆地变成了一片何以耕作的沃土。而且阿帕奇开国以来,首位国王也颇为重视农业,在汉人儒生和僧侣的帮助下,他们开挖水渠和池塘,扩大了原本稀少的耕地。甚至还从旧纸堆里翻出了一种叫做坎儿井的东西,引来了山上的雪水,试图把这片干旱之地变成江南沃土。这些是小王师傅不知道从那里到听到的消息,也不知真假。
当我们翻过最后一个山口,就远远地就能看见一大片的平原和平原尽头的群山。远远望去,就能看见那座依山旁水的凤凰城了。谷地的平原上,有几座孤零零光秃秃的山包。凤凰城就背靠其中一座。城下是开凿的水渠,引来的河水构成了护城壕沟。平原上谈不少水渠交错,但是也有不少的水利设施,靠近水渠的土地被开垦,远离的土地变成了牧场。村庄就交错期间,还有一些坚固的小城堡也散落在整个平原上。略微修整的道路从联通山外的要隘开始,途径大小村落城镇,最后汇聚到凤凰城下。这一切的景象,让人很难相信,这里不过是一个开国十几年的地方。
其实走进了一看,才发现这些村子比起澳宋的村庄,可以说几乎是原始状态。也许是短暂的历史让他们保留着修建时的一丝新气。但是这些低矮的,半地穴式的泥胚房,谈不上什么风景,可以说比起买卖城周边的场景还要差一些。但是偶尔也会有亮点,那就是封建王公们的大宅院和各种寺庙祠堂了。王公们大宅院看起来就像是中国式的深宅大院,但是墙要高一些,而且有防御的射口和碉楼。寺庙就五花八门了,有典型的佛寺,道观,也有修的奇奇怪怪的,供奉着奇怪事物的寺庙,这些就是阿帕奇人自己特有的信仰了。据说过去这些祭祀们也没有修寺庙的习俗,不过受到外来宗教的影响后,他们也学会了修建寺庙,供奉泥像,凭着堂皇的寺庙吸引信众。
穿越数十里,渡过几道河之后,凤凰城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棱堡式的要塞,搭配着中式宫殿内核建筑,怎么看都不伦不类,但是和低矮的城下平民区想必,却又显得鹤立鸡群了。


尾声


因为最近有好多事啊,有好多资料要看,好多工作要做,还有花时间氪金啊,氪金啊,氪金啊。不过人不能太监啊,所以我又来更(烂)新(尾)了。
要知道第一人称好难写啊,而且一个单身狗写秀恩爱的故事真心蛋疼,而且故事情节好难编(好吧我其实就是不想写了)。所以还是大纲遁吧。
后续的原计划情节如下:




小朱一行人到了阿帕奇人的首都,小朱的准岳父作为支援的教官,帮助国王训练新军。但是这个时候阿帕奇国内正处于内战的边缘。国王希望通过笼络保罗派和直属的部落削弱其他部落的权利,加强中央集权。而失势的巫师和其他部落头人却先发制人,他们在阿帕奇的一个传统节日时发起政变,乱军冲入了王宫的军营。澳宋的教官因为其身份地位没有受到诘难,脱身返回了使馆,但是远坂却意外碰上了自己的前妻,也就是保罗派的女头目。出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他试图拯救自己闺女的老娘,这件事情却遭到了自己女儿柚子的反对。然后经过各种我实在是编不出来的事件发展以后,柚子她妈跑掉了,柚子他爸受伤了,死在了回家的路上。柚子发誓要替父报仇,加入了澳宋的国家暴力机关,但是她妈却就此销声匿迹。直到很多年以后(当然这期间原计划还能水好多好多新故事,比如开拓密西西比河平原啊,黑奴问题啊,和法国人干仗啊以及我想不出来的可以水的故事等等),柚子和小朱一家已经搬到了新密州(新奥尔良),孙子都出生了,有一个人在他们庄园的门口留下来一个包裹,这其中就是柚子母亲留给自己女儿的遗物。



  
好啦。完结啦。没有啦。以后再开坑我还是不要讲故事了,还是搞推演轻松啊!
p.s 我确实有新坑的想法了。周六或者周日就挖新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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