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俱乐部章程》
1.1 大航海俱乐部的任务:以本俱乐部成员为核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之力量,推进大宋海外贸易与殖民;帮助本俱乐部成员开展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 1.2 大航海俱乐部入会机制:认可本章程的自然人,向俱乐部常务办公室主动递交入会申请书,且获得常务理事会认可,可进入本俱乐部。任一常务理事会委员对入会成员有一票否决制。此自然人不得被大宋法律通缉。此自然人所属国籍不得与大宋处于交战状态。 1.3 大航海俱乐部VIP成员的条件:俱乐部的正式成员具备以下任一个条件,且通过常务办公室认证则可拥有VIP成员身份,拥有元老身份;或拥有一艘1000吨排水量的船只;或拥有3000吨总排水量的船队。 1.4 大航海俱乐部自主退会机制:向俱乐部常务办公室主动递交退会申请书,递交后有三个月的观察期和冷静期,三个月内常务办公室和申请人皆无异议则申请人正式退出俱乐部。已退出俱乐部的前成员,10年内俱乐部常务办公室不接受其再次发出入会申请书。 1.5 大航海俱乐部被动退会机制:为执行任意一条成员义务,由常务办公室提出警告或者退会通知书,三个月观察期后正式退会。已退出俱乐部的前成员,10年内俱乐部常务办公室不接受其再次发出入会申请书。
2.1 大航海俱乐部成员的权益: 2.1.1,定期收到常务办公室印发的沿海各港口流行货物信息。 2.1.2,任何成员的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可以在俱乐部内进行招股活动;其他成员的参股权利在同等价格时,优先于非成员。 2.1.3,大航海俱乐部对任何成员的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提供保险服务,保险细则详见每月常务办公室印发的当月《大航海俱乐部海上保险服务产品清单》。 2.1.4,任何成员都可以凭借商业计划书向大航海俱乐部常务办公室申请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人为VIP成员,天使投资人可以获得计划书内利润的50%。 2.1.5,帮助俱乐部成员评估其船只,提出改进建议,根据改装成本收取5%的技术服务费用。 2.1.6,俱乐部成员可以通过本俱乐部向大宋造船厂采购指定船型,且享受团购优惠价格。VIP成员有优先采购权。 2.1.7,俱乐部成员的船只在大宋的海外商站或者其它成员的海外殖民地进行补给,价格优惠5%。 2.1.8,对于俱乐部成员的海外殖民地,皆可以升大宋国旗,且接受大宋海军和本俱乐部其它成员的个人武装的保护。 2.1.9,俱乐部成员通过本俱乐部常务办公室可以向大宋**申请移民配额用于其私人的海外殖民点。
2.2 大航海俱乐部成员的义务: 2.2.1,成员及其下属船队,商社,海外驻点和殖民地有采集当地商业信息的义务,商业信息为且不限于如下内容,市场流通产品,农业产出,手工业产出,矿产,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港口水文条件,当地驻军情况等。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向常务办公室汇报。 2.2.2,VIP成员具有向其它成员发放天使投资的义务,每年必须投资三份其它成员的商业计划书。 2.2.3,俱乐部成员有运输移民的义务,根据其所拥有船只排水量,配额指标为0.33人/吨·年。移民目的地由常务办公室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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