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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文】【原创】【欢迎斧正】《铁马启明》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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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帝国科学院院长 于 2026-4-22 22:54 编辑

【战争文】【原创】【欢迎斧正】《铁马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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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临高启明论坛)
上面是一卷连接
《铁马启明》第二卷:圣历 31 年萨克拉门托河谷淘金潮
《铁马启明》第二卷:金沙与秩序(圣历 31 年)
铁马启明:澳宋帝国全球拓殖纪事
第二卷金沙与秩序
圣历三十一年,春。北美西海岸,萨克拉门托河谷。
第一章河谷的黄金潮
圣历三十一年的春风,最先吹化了萨克拉门托河谷的冰雪。
融雪顺着内华达山脉的沟壑淌进河谷,把原本浑浊的河水冲得清澈见底,也把藏在河床砂砾里的秘密,冲到了阳光底下。
最先发现这个秘密的,是一个叫詹姆斯・马歇尔的美国拓荒者。他受雇于一个瑞士移民萨特,在河谷边修建一座锯木厂。圣历三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他在疏浚引水槽的时候,在河床的砂砾里,捡到了一块指甲盖大小、泛着耀眼金光的金属。
是黄金。
这个消息,萨特原本想死死捂住。他知道,一旦黄金的消息传开,这片他圈下的河谷,会瞬间被蜂拥而至的淘金客撕碎。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到一个月,“萨克拉门托河谷有黄金” 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北美西海岸。
最先疯掉的,是启明城的欧洲拓荒者。他们扔下手里的农具、锯子、账本,揣着淘金盘和铁锹,疯了一样往萨克拉门托河谷跑。紧接着,消息传到了墨西哥,传到了东海岸的十三殖民地,甚至传到了加勒比海的海盗窝点。
圣历三十一年开春,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有超过两万人涌入了萨克拉门托河谷。
原本荒无人烟的河谷,一夜之间冒出了无数的临时帐篷。来自欧洲各国的拓荒者、亡命徒、退役士兵、种植园主、海盗,甚至还有从东海岸逃过来的黑奴,都挤在了这片长约五十英里的河谷里。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 淘金,发财,一夜暴富。
可黄金带来的,不只是暴富的美梦,还有无边的黑暗与混乱。
这里没有律法,没有秩序,没有道德。唯一的规则,就是枪杆子说了算。
谁的枪快,谁的人多,谁就能霸占最富饶的金矿河段。为了争夺一段十几码长的河床,两伙淘金客能拔枪对射,直到一方全部倒在血泊里;为了抢夺别人淘出来的金沙,亡命徒会在夜里摸进帐篷,把熟睡的人割开喉咙,卷走金沙消失在黑夜里;西班牙和法国的种植园主,带着武装卫队,强占了河谷最核心的河段,把抓来的印第安人和黑奴当成牲口使唤,让他们泡在冰水里没日没夜地淘金,累死了就直接扔进河里喂鱼。
河谷里的新临镇,就是在这样的混乱里,野蛮地生长起来的。
镇子就在萨克拉门托河的岸边,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驿站,现在却挤满了酒馆、赌场、妓院、枪械铺。泥泞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淘金客,腰间都别着左轮手枪,一言不合就拔枪相向。几乎每天都有人死在街头,尸体被扔到镇外的乱葬岗,连名字都没人知道。
镇中心最大的酒馆,是一个叫哈里斯的英国人开的。这个外号 “疯狗” 的哈里斯,原本是加勒比海的海盗,手上沾了几十条人命,带着一群亡命徒跑到了这里,靠着开酒馆、放高利贷、垄断金沙交易,成了新临镇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这天傍晚,疯狗哈里斯的酒馆里,依旧是人声鼎沸,乌烟瘴气。
劣质的朗姆酒气味、烟草的呛味、汗臭味混在一起,几乎让人喘不过气。酒馆的每张桌子上,都堆满了金沙、酒瓶和赌具,淘金客们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赌徒们红着眼睛拍着桌子,角落里的妓女陪着客人嬉笑,门口的两个保镖,手里端着双管猎枪,眼神凶狠地扫着每一个进来的人。
哈里斯靠在吧台后面,手里把玩着一把象牙柄的柯尔特左轮,脸上带着狰狞的笑。他身材高大,满脸的横肉,左眼上有一道刀疤,是当年在加勒比海留下的印记。他看着酒馆里的乌烟瘴气,就像看着自己圈养的牲口,眼里满是不屑与贪婪。
“老板,萨特那老东西,还是不肯把上游的河段让出来。” 一个手下凑到哈里斯身边,低声说,“他还找了十几个德州的枪手,守在他的锯木厂,说谁敢踏进去一步,就直接打死。”
“打死?” 哈里斯嗤笑一声,把手里的左轮手枪往吧台上一拍,发出沉闷的声响,“他也不看看,这新临镇,到底是谁的地盘。一个瑞士来的老东西,也敢跟我抢黄金?”
他顿了顿,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朗姆酒,眼里闪过一丝狠戾:“今晚,带二十个兄弟,去他的锯木厂。把那老东西的手指头剁下来,让他知道,这河谷里的黄金,姓哈里斯。敢反抗的,全部做掉,扔到河里去。”
“是,老板!” 手下立刻应了下来,脸上满是兴奋。他们跟着哈里斯,早就干惯了这种杀人越货的勾当。
就在这时,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两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年轻淘金客,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脸上满是血污和恐惧,其中一个人的胳膊上,还中了一枪,鲜血把袖子都浸透了。
“哈里斯老板!救命啊!” 其中一个淘金客冲到吧台前,声音都在发抖,“我们在下游淘的金沙,全被抢了!那帮墨西哥人,抢了我们的金沙,还打死了我们三个兄弟!”
哈里斯瞥了他一眼,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反而冷笑一声:“你们的金沙被抢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规矩你们都懂,想让我帮你们出头,拿一半的金沙出来。不然,就滚出去,别在这碍眼。”
那淘金客的脸瞬间白了。他们拼死拼活淘了半个月,才攒下那点金沙,一半给出去,等于白干了。可他看着哈里斯冰冷的眼神,又不敢反驳,只能咬着牙,嘴唇都在抖。
就在这时,酒馆里突然安静了下来。
门口传来了一阵整齐的、皮靴踩在泥泞里的脚步声。不是淘金客那种杂乱的步伐,而是像军队一样,步调一致,沉稳有力,带着一种让人窒息的压迫感。
所有人都转过头,看向了酒馆门口。
夕阳的光从门口照进来,勾勒出几个高大的身影。他们穿着深绿色的澳宋制式制服,腰间挂着黑色的枪套,背上背着制式半自动步枪,站姿笔挺,眼神锐利,身上带着一种和这个混乱小镇格格不入的严明与威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年轻的东方军官,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扫过酒馆里的乌烟瘴气,眉头微微皱起。他身边跟着一个混血模样的牛仔,脸上带着警惕,手一直放在腰间的枪上。
正是林默,和胡安。
他们身后,跟着四名伏波军治安队的士兵,站得笔直,手都放在步枪上,目光警惕地扫视着酒馆里的每一个人。
酒馆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赌徒不喊了,醉汉不闹了,妓女也停下了嬉笑。他们都知道,这些穿着绿色制服的东方人,就是几个月前,在圣何塞一炮轰碎了西班牙堡垒,全歼了上百殖民军的澳宋军队。
在这片西海岸,澳宋的名字,早就传开了。有人说他们是来自东方的魔鬼,手里的枪能在一英里外打死人;也有人说他们是带来秩序的执法者,专门收拾那些作恶多端的殖民者和匪帮。
哈里斯看着门口的林默,脸上的笑容慢慢收了起来,手悄悄握住了吧台上的左轮手枪。他听说过澳宋军队的厉害,可这里是新临镇,是他的地盘。他不信,这些东方人,敢在他的酒馆里动手。
林默的目光,最终落在了吧台后的哈里斯身上。他往前走了两步,站在酒馆中央,声音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开口:
“我是澳宋帝国北美大区西疆首席治安官,林默。从今日起,萨克拉门托河谷、新临镇,正式纳入澳宋帝国西疆管辖范围。所有在本区域内的人员,均需遵守澳宋帝国律法。”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酒馆里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现通告第一条:严禁私斗、谋杀、劫掠、非法拘禁。凡触犯者,一律按澳宋律法逮捕审判。”
“第二条:所有金矿河段、矿场,需在三日内,前往西疆治安署登记备案,严禁非法强占矿脉,严禁使用奴隶劳工。”
“第三条:严禁非法持有、贩卖武器,所有私人枪械,需在三日内前往治安署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持枪。”
林默说完,抬了抬手。身后的士兵立刻上前,把一张用英语、西班牙语、法语三种语言印刷的《澳宋帝国西疆治安管理条例》,贴在了酒馆的墙上。
酒馆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看着那张布告,脸上的表情各不相同。有震惊,有惶恐,也有不甘。
那些底层的淘金客,眼里却闪过了一丝光。他们受够了这种朝不保夕、随时可能被抢被杀的日子,受够了哈里斯这种恶霸的欺压,受够了枪杆子说了算的丛林法则。澳宋的律法,对他们来说,不是约束,是保护。
而哈里斯的脸,却彻底黑了。
林默的这三条通告,每一条,都砸在了他的饭碗上。他能在新临镇作威作福,靠的就是手里的枪,靠的就是强占矿脉,靠的就是这混乱的丛林法则。澳宋要建立秩序,就是要断了他的财路,要了他的命。
他猛地一拍吧台,站了起来,手里握着那把柯尔特左轮,眼神凶狠地盯着林默,厉声喊道:“这里是新临镇!是自由的土地!不是你们澳宋的地盘!你们算什么东西?也敢来管老子的事?”
他身后的十几个手下,立刻都站了起来,纷纷掏出了腰间的手枪和猎枪,对准了林默和他身后的士兵。
酒馆里的人瞬间慌了,尖叫着往角落里躲,生怕被流弹打中。
气氛瞬间紧张到了极点,剑拔弩张,仿佛下一秒,就会枪声大作。
可林默的脸上,依旧没有丝毫波澜。他甚至连手都没有放在腰间的枪上,只是冷冷地看着哈里斯,眼神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就像看着一个跳梁小丑。
“在澳宋的领土上,没有你说的那种‘自由’。” 林默缓缓开口,声音冰冷,“只有遵守律法的自由,没有烧杀抢掠的自由。你和你的手下,涉嫌多起谋杀、劫掠、非法拘禁案件,现在,我命令你,立刻放下武器,接受羁押。反抗者,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哈里斯哈哈大笑,脸上的横肉都在抖,“小子,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就凭你们五个人,也敢在我面前说这种大话?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们横着出去?”
他的话音刚落,酒馆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沉重的、钢铁碾压地面的轰鸣声。
那声音越来越近,震得地面都在微微发抖,酒馆里的酒杯都在吧台上轻轻晃动。
哈里斯的笑容瞬间僵住了。他猛地转过头,看向窗外。
只见夕阳下,两辆轮式装甲突击车,正缓缓地停在了酒馆门口。钢铁的车身挡住了夕阳,冰冷的炮口,正对着酒馆的大门。车顶的机枪手,握着班用机枪,冰冷的目光,锁定了酒馆里的哈里斯和他的手下。
赵铁从装甲车上跳下来,靠在车门上,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烟,对着酒馆里喊了一嗓子,声音洪亮得像打雷:“林少校,里面的杂碎要不要清了?老子的机枪早就手痒了!”
哈里斯和他的手下,看着窗外的钢铁装甲车,脸瞬间白得像纸一样。
他们见过骑兵,见过火枪,见过大炮,却从来没见过这种浑身是铁、不用马拉就能跑、还装着大炮和机枪的钢铁巨兽。他们手里的左轮手枪和猎枪,在这东西面前,跟玩具没什么两样。
原本举着枪的手下们,手都开始抖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先开枪。他们知道,只要他们敢扣动扳机,下一秒,外面的大炮就会把整个酒馆,连同他们一起,炸成碎片。
林默依旧站在原地,冷冷地看着哈里斯,再次开口,语气里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最后一次警告。放下武器,接受羁押。否则,后果自负。”
哈里斯握着枪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他看着林默平静的眼神,看着窗外的钢铁装甲车,看着身边已经开始打退堂鼓的手下,心里的狠戾,瞬间被无边的恐惧淹没了。
他知道,自己今天要是敢反抗,绝对会死在这里。
“哐当” 一声。
哈里斯手里的左轮手枪,掉在了吧台上。
紧接着,他身后的手下们,也纷纷把手里的枪扔在了地上,举起了双手,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林默抬了抬下巴,身后的士兵立刻上前,给哈里斯和他的十几个手下戴上了手铐。整个过程,没有一丝混乱,没有一声枪响。
直到哈里斯被押着走出酒馆,他都没敢再抬头看林默一眼。
酒馆里的人,依旧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
他们见过无数次拔枪对决,见过无数次火并厮杀,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这个在新临镇作威作福、杀人不眨眼的疯狗哈里斯,在澳宋的军队面前,连开枪的胆子都没有,就这么乖乖地被抓走了。
林默扫了一眼酒馆里的所有人,再次开口,声音传遍了整个酒馆:“澳宋的律法,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无论你是谁,来自哪里,只要遵守律法,你的人身安全、你的合法财产,都会受到澳宋帝国的保护。但如果有人敢触犯律法,哈里斯,就是他的下场。”
说完,他转身带着士兵,走出了酒馆。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门口,酒馆里的人才慢慢回过神来。
有人看着墙上的《治安管理条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人看着窗外被押走的哈里斯,忍不住欢呼了一声。
更多的人,看着澳宋军队离开的方向,眼里满是敬畏。
他们知道,从今天起,新临镇的日子,不一样了。
萨克拉门托河谷的黄金潮,还在汹涌。但笼罩在河谷上空的黑暗与混乱,终于照进了第一缕来自启明星旗的光。
第二章正午的对决
哈里斯被逮捕的消息,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新临镇,也传遍了整个萨克拉门托河谷。
整个河谷都炸开了锅。
有人惶恐不安,那些靠着强占矿脉、杀人越货发财的矿场主和匪帮,人人自危,生怕下一个被抓的就是自己;也有人欢欣鼓舞,无数底层的淘金客,奔走相告,终于不用再每天提心吊胆,生怕一觉醒来,金沙被抢,命也没了。
林默带着西疆治安队,正式进驻了新临镇。
镇口原本挂着哈里斯画像的塔楼,被改造成了西疆治安署。塔楼的顶端,升起了崭新的启明星旗。蓝色的旗帜,白色的启明星,在河谷的风里高高飘扬,成了整个新临镇最醒目的标志。
治安署的门口,贴满了澳宋帝国的各项律法条例。从严禁私斗谋杀,到矿权登记规范,再到枪支管理办法,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门口的公告栏前,每天都围满了人,有识字的拓荒者,大声地念着条例,周围的人安安静静地听着,眼里满是认真。
他们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原来律法不是只约束穷人的,原来就算是有钱有枪的矿场主,杀了人也要偿命,原来他们这些底层的淘金客,也能受到公平的保护。
陈瑾带着民政工作队,也跟着来到了新临镇。
他们在镇子里建起了临时的民政办事处,开设了平价的粮食铺子,杜绝了商人哄抬粮价、囤积居奇的乱象;建起了临时医疗站,给生病受伤的淘金客免费看病送药;还开设了投诉接待点,专门接待前来报案、申诉的民众,不管是被抢了金沙,还是被矿场主克扣了工钱,只要来报案,治安队都会立刻受理,绝不拖延。
短短三天的时间,新临镇就变了个样子。
原本泥泞不堪、到处都是垃圾和尸体的街道,被治安队带着归化民劳工清理得干干净净;原本每天都要发生好几起的枪击案,一夜之间消失了;原本在街上横行霸道的匪帮和枪手,要么乖乖地去治安署登记了枪械,要么就卷着铺盖,逃出了新临镇,不敢再回来。
可平静的水面下,依旧有暗流在涌动。
那些被澳宋的律法断了财路的矿场主和亡命徒,并没有真的乖乖听话。他们恨透了林默,恨透了澳宋的秩序,只是忌惮伏波军的钢铁装甲车和厉害的枪械,不敢明着反抗,只能在暗地里串联起来,想要给澳宋一个下马威,重新夺回河谷的控制权。
这群人的核心,就是萨特。
就是那个最先发现河谷黄金的瑞士移民,萨特。
他靠着锯木厂圈下了萨克拉门托河谷上游最富饶的二十英里河段,手里有上百人的武装卫队,还有从德州请来的顶尖枪手,是整个河谷里势力最大的矿场主。澳宋的矿权登记条例,等于要把他强占的河段收归国有,再按规定公开招标,这直接动了他的根本利益。
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澳宋严禁使用奴隶劳工。他的矿场里,有两百多名黑奴和印第安劳工,没日没夜地给他淘金,累死打死了,就直接扔进河里,连一分钱的工钱都不用给。澳宋的律法,要解放这些奴隶,还要给他按虐待劳工的罪名定罪,这等于要了他的命。
这几天,萨特的庄园里,天天都在秘密聚会。河谷里十几个最大的矿场主,还有那些逃出新临镇的亡命徒匪帮头目,都聚在这里,商量着怎么对付澳宋。
“各位,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 萨特坐在主位上,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手里的红酒杯被他捏得咯吱响,“再等下去,澳宋就要把我们的矿场全部收走,把我们全部抓起来吊死!我们在这片河谷里投了这么多钱,流了这么多血,凭什么让他们一句话,就全部拿走?”
“可是萨特先生,澳宋的军队太厉害了。” 一个矿场主小心翼翼地开口,脸上满是恐惧,“哈里斯那么多人,连枪都没敢开,就被他们抓走了。他们还有那种钢铁做的车,大炮都打不穿,我们根本打不过啊。”
“打不过?” 坐在萨特旁边的一个男人,突然冷笑一声。
这个男人叫韦斯利,是德州最有名的快枪手,外号 “快手韦斯利”。据说他拔枪射击的速度,只需要 0.3 秒,在整个西部,还没有人能在决斗里赢过他。萨特花了重金,把他从德州请来,当自己的首席保镖,也是这群人手里最大的底牌。
韦斯利把玩着手里的两把左轮手枪,脸上满是不屑:“他们的装甲车厉害,大炮厉害,可那又怎么样?难道他们能天天躲在铁壳子里?我们明着打不过,不会玩阴的?”
他顿了顿,眼神里闪过一丝狠戾:“他们不是要讲律法吗?不是要讲规矩吗?那我们就按西部的规矩来。林默不是那个什么治安官吗?我向他发起决斗。西部的规矩,一对一,生死各安天命。”
这话一出,全场都安静了。
所有人都看着韦斯利,眼里满是震惊,随即又燃起了希望。
对啊,西部的决斗规矩。
只要林默敢接受决斗,韦斯利有绝对的把握,一枪打死他。林默是澳宋在新临镇的最高长官,他一死,澳宋的秩序肯定会大乱。就算澳宋事后报复,他们也可以把责任都推到韦斯利身上,说这是私人决斗,跟他们没关系。
就算林默不敢接受决斗,那也没关系。整个西部都会知道,澳宋的治安官,是个连决斗都不敢接的懦夫。他们在淘金客心里的威望,会瞬间崩塌。到时候,他们再煽动人心,说澳宋的人都是胆小鬼,根本保护不了大家,肯定能把整个河谷的人都煽动起来,把澳宋赶出河谷。
这一招,进可攻,退可守,简直是万全之策。
“好!” 萨特猛地一拍桌子,兴奋地站了起来,“韦斯利先生,这主意太好了!只要你能打死林默,我再给你加一倍的赏金!”
其他的矿场主也纷纷附和,脸上的恐惧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兴奋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林默倒在决斗场上,澳宋军队灰溜溜地撤出河谷,他们重新霸占金矿,继续日进斗金的日子。
当天下午,韦斯利的决斗挑战书,就贴在了新临镇治安署的大门上。
挑战书用英语写得清清楚楚,措辞嚣张至极:
致澳宋治安官林默:
你带着你的军队,闯入了自由的西部,破坏了这里的规矩,践踏了勇士的尊严。现在,我,韦斯利,以西部牛仔的荣誉,向你发起一对一的生死决斗。时间:明日正午。地点:新临镇中心广场。规则:双方相距二十码,同时拔枪射击,生死各安天命。
你若是个有尊严的勇士,就接受我的挑战。你若是不敢,就带着你的人,滚出这片河谷,永远不要回来。
—— 快手韦斯利
挑战书一贴出来,瞬间就围满了人。
整个新临镇,再次炸开了锅。
韦斯利的名字,在西部无人不知。这个快枪手,出道十年,决斗三十七场,三十七场全胜,每一场都是一枪毙命,从来没有输过。他是整个西部公认的最快的枪手,是无数牛仔心里的传奇。
而林默,虽然是澳宋的治安官,带着军队打了不少胜仗,可从来没人见过他的枪法到底怎么样。更何况,这是西部最传统的决斗,比的就是拔枪的速度,射击的精准度,用的都是左轮手枪,根本用不上他那把能连射的长枪。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林默不可能赢。
甚至有人觉得,林默根本不敢接受这场决斗。毕竟,他是澳宋的高级军官,根本没必要拿自己的命,去跟一个亡命徒赌。
治安署的办公室里,胡安看着那张挑战书,急得脸都红了,对着林默大喊:“长官,你绝对不能答应!这个韦斯利是个疯子,他的拔枪速度快得吓人,整个西部没人能比得过他!这就是个陷阱,他们就是想杀了你!”
赵铁也在一旁,皱着眉说:“林少校,胡安说得对。跟这种亡命徒决斗,根本不值得。你要是不想让他蹦跶,我直接带装甲分队,去把萨特的庄园围了,把这个韦斯利抓起来,按律法审判,直接吊死,省事得很。”
陈瑾也看着林默,眼神里带着担忧:“林默,我知道你有把握,可这太危险了。我们有律法,有军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林默坐在办公桌后,看着那张挑战书,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他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沉默了几秒,缓缓抬起头,看着众人,开口道:“我接受这场决斗。”
“长官!” 胡安急得差点跳起来。
“听我说完。” 林默抬手,打断了胡安的话,眼神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第一,这里是西部,这里的人,认决斗的规矩。韦斯利向我发起了挑战,我要是不敢接,他们就会说,澳宋的律法,是靠枪杆子逼出来的,我们的人,都是不敢正面迎战的懦夫。我们之前在民众心里建立的威望,会瞬间崩塌。”
“第二,萨特这群人,贼心不死,一直在暗地里串联,想要破坏我们的秩序。这场决斗,就是他们挑起来的。我要是不敢接,他们就会变本加厉,煽动更多的人跟我们作对,到时候,会有更多的人流血。”
“第三,他们想玩西部的规矩,那我就陪他们玩。他们觉得,韦斯利是西部最快的枪手,能打死我。那我就在整个新临镇所有人的面前,堂堂正正地赢了他。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澳宋的人,不仅有强大的军队,有公平的律法,也有直面挑战的勇气。我要让他们知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引以为傲的所谓‘快枪’,不过是个笑话。”
林默的声音不大,却字字铿锵,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众人看着他坚定的眼神,都沉默了。他们知道,林默做了决定的事情,就不会再更改。更何况,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戳中了要害。
这场决斗,不是林默和韦斯利两个人的生死赌局,而是澳宋的秩序,和西部旧的丛林法则的正面对决。
林默必须赢,也一定会赢。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新临镇中心广场的周围,就已经挤满了人。
整个河谷的淘金客、牛仔、矿场主、商人,都赶来了。他们都想亲眼看看,这场注定要被写进西部历史的决斗。一边是西部传奇快枪手韦斯利,一边是来自东方澳宋的治安官林默。
广场的周围,站满了治安队的伏波军士兵,他们手里握着步枪,维持着现场的秩序,不让人群越过警戒线。广场的中央,用白粉画出了两条线,相距二十码,这就是决斗的位置。
萨特和那些矿场主,坐在广场边的酒馆二楼,手里拿着望远镜,脸上满是志在必得的笑容。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林默倒在血泊里的样子。
韦斯利也早就到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牛仔服,腰间挎着两把定制的柯尔特左轮手枪,站在广场的一侧,接受着周围牛仔们的欢呼。他脸上带着自信到嚣张的笑容,时不时地拔出枪,快速地做着拔枪射击的动作,快得几乎让人看不清他的手。
周围的欢呼声更大了。在他们眼里,韦斯利就是不败的传奇,这场决斗,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悬念。
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慢慢升到了头顶。
正午,到了。
广场上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广场的入口处。
林默来了。
他没有穿军装,而是穿了一身简洁的黑色制服,腰间的枪套里,插着一把澳宋制式的 1658 式半自动手枪。他迈着平稳的步伐,一步步走进了广场,脸上没有丝毫紧张,也没有丝毫嚣张,只有一片平静,仿佛不是来参加一场生死决斗,只是来走一趟寻常的路。
胡安和赵铁,跟在他身后不远处,手都放在腰间的枪上,眼神死死地盯着对面的韦斯利,只要他有任何违规的动作,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林默走到了白粉画出的线后,站定,看着对面的韦斯利。
韦斯利看着林默,脸上的笑容慢慢收了起来,眼神里闪过一丝狠戾。他对着林默,用英语大喊:“林默,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跪下给我道歉,带着你的人滚出河谷,我可以饶你一条命!”
林默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眼神平静地看着他。
这无声的蔑视,瞬间激怒了韦斯利。他咬了咬牙,对着旁边的公证人 —— 新临镇最年长的一个牧场主,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老牧场主举起了手里的白手帕,看着两人,用颤抖的声音,大声喊出了决斗的规则:“双方就位!听我口令!我数三个数,放下手帕,你们即可拔枪射击!生死各安天命!”
广场上鸦雀无声,连呼吸声都听不见了。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场中的两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老牧场主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数数:
“一!”
韦斯利的手,已经放在了枪柄上,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眼神死死地盯着林默,像一头准备扑食的豹子。他对自己的速度有绝对的自信,他能在 0.3 秒内完成拔枪、上膛、射击的全套动作,他有把握,在林默的手碰到枪之前,就把子弹打进他的心脏。
林默依旧站得笔直,手自然地垂在身侧,连动都没动一下,脸上依旧平静如水,仿佛根本没听到倒计时。
“二!”
韦斯利的手指,已经扣住了枪套的卡扣,呼吸都屏住了。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老牧场主手里的手帕上,只要手帕一落,他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拔枪,一枪打死眼前这个东方人。
广场周围的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胡安的手心全是汗,赵铁的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枪,陈瑾站在人群里,紧紧地攥着拳头,指节都发白了。
只有林默,依旧平静。
“三!”
老牧场主的话音落下,手里的白手帕,缓缓地落了下来。
就在手帕离开他的手的那一瞬间,韦斯利动了!
他的手快得像一道闪电,瞬间拔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手指扣动扳机,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周围的人甚至都没看清他是怎么拔枪的,只听到 “砰” 的一声枪响!
子弹呼啸着,朝着林默的胸口飞了过去!
全场发出了一阵惊呼。
太快了!实在太快了!韦斯利的拔枪速度,比传说中还要快!
可下一秒,所有人的惊呼都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场中的林默,不见了。
就在韦斯利拔枪的瞬间,林默的身体,猛地向侧后方滑出了半步,正好避开了那颗子弹。子弹擦着他的衣角飞了过去,打在了身后的地面上,溅起一阵尘土。
也就是在这同一时间,林默的手,握住了腰间的半自动手枪。
没有韦斯利那种花里胡哨的动作,只有干净利落到极致的拔枪、瞄准、射击。
“砰!”
第二声枪响,几乎和第一声枪响,连在了一起。
韦斯利脸上的嚣张笑容,瞬间僵住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他的手腕上,多了一个血洞。子弹精准地打穿了他持枪手腕,骨头被打得粉碎,手里的左轮手枪,掉在了地上,发出哐当的声响。
鲜血,瞬间从伤口喷溅出来。
剧痛,瞬间席卷了他的全身。他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捂着自己的手腕,跪倒在了地上,疼得浑身发抖,额头上的冷汗,像豆子一样往下淌。
整个广场,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场中的这一幕,大脑一片空白。
他们预想中的,林默被一枪打死的场面,没有出现。反而是西部传奇快枪手韦斯利,连第二枪都没开出来,就被一枪打穿了手腕,跪倒在了地上。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林默的那一枪,没有打他的心脏,没有打他的头,只是精准地打穿了他持枪的手腕。
在那种电光火石的对决里,在韦斯利已经先开枪的情况下,他不仅躲开了子弹,还能精准地打中对方的手腕,这需要多快的速度,多恐怖的枪法?
林默站在原地,手里的枪口,依旧对着跪倒在地的韦斯利,脸上没有丝毫波澜。他缓缓开口,声音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广场:
“我赢了。”
韦斯利抬起头,看着林默,眼里满是不敢置信,还有无边的恐惧。他这辈子,决斗了三十七场,从来没有输过。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输得这么惨,这么彻底,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废了持枪的手。
他输了,输得彻彻底底,心服口服。
林默看着他,继续开口,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西部的规矩,生死各安天命。我本可以一枪打死你。但我不杀你,因为在澳宋的律法里,没有私斗致死的规矩。你涉嫌多起谋杀、煽动叛乱、危害公共安全,接下来,你会接受澳宋律法的审判,为你做过的恶,付出应有的代价。”
说完,他收起了手里的枪,转身,朝着广场外走去。
就在这时,广场上,突然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是那些底层的淘金客,是那些普通的牛仔,是那些被矿场主和匪帮欺压了太久的普通人。他们挥舞着帽子,大声地欢呼着,喊着林默的名字,喊着澳宋的名字。
他们亲眼看到了,林默堂堂正正地赢了西部最快的枪手,却没有按西部的规矩杀了他,而是要按律法审判他。他们终于明白,澳宋的秩序,不是靠枪杆子逼出来的,是靠绝对的实力,绝对的公平,绝对的正义,立起来的。
酒馆二楼的萨特和那些矿场主,脸上的笑容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他们最大的底牌,不败的传奇韦斯利,就这么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他们看着广场上欢呼的人群,看着林默离开的背影,心里的恐惧,像潮水一样淹没了他们。
他们知道,他们完了。
这场正午的对决,最终以林默的完胜告终。
而这场决斗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从这一天起,整个萨克拉门托河谷的人,都真正地认可了澳宋的秩序,认可了启明星旗的威严。
旧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正午的阳光下,被彻底击碎。
而澳宋带来的,公平、正义、秩序的启明之光,终于彻底照进了这片被黄金与鲜血淹没的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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